经过一年多的筹备,曹松的婚礼,如期到来。高家是高门大户,婚礼自然是不能马虎,首先是宅院的装修,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是很讲究的,再加上曹家钱多,也舍得花,听说装修就花了几万两。曹夫人也有自己的打算,高家位高权重,曹家要是不再多花点钱,指不定儿子要受多少欺负呢。
京城的街道,今天特别的热闹,曹家的大公子,要迎娶高家的二小姐,看热闹的人很很多,老百姓也是窃窃私语,曹家大公子,可是进士第五名,曹家二小姐,新入宫的娘娘,高家就不用说了,皇帝身边的红人,大女儿还是皇贵妃呢,真是门当户对啊。这么重大的联姻,惊动了全城的权贵,曹家上下,忙得屁股都要飞了。
曹松的婚房,是皇上赐的宅院,高门大户,上面一块大匾,写着两个大字:曹府。曹松结婚了,也就自立门户了,曹夫人即高兴,又难受,天天在跟前晃悠的孩子,以后难得回家一趟了,不过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新家,也是值得宽慰的。
宽大的京城街道,曹松骑着高头大马,一身朱红色的新郎服,衬托出曹松完美的身材,洁净而明朗,黑发束起,用金簪固定,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的精神俊俏,老百姓很少看到这么好看的男子,又议论起来了:“啧啧,曹公子不仅仅才华出众,还生得这么俊朗。”“高家看上的,哪里会差了,听说是高大人求的皇上赐婚。”曹松在众人的簇拥下,来到了高家。
高斌是喜气洋洋啊,自己挑选的女婿,人品好,家世差点没事,人家有钱啊,一个有权一个有钱,天下无敌。一群群拍马屁的官员,带着丰厚的礼物,络绎不绝的进入高家。高斌与长子高恒,迎接各路宾客,忙得不亦乐乎。
闺房里的高明月,自从被父亲关禁闭以后,烦恼了一段时间,后来听说秦依依进宫了,还是一个皇上不宠爱的答应,心里舒畅了很多。她也想方设法的打听了丫鬟小玉的下落,可是惧怕父亲的威严,只能给了一点钱,让她保重自己。没有后顾之忧,现在的曹松,就是属于她一人的了,高明月越想越高兴,看着铜镜里的自己,笑得很甜蜜。
“小姐,来了,来了。”小玉走了以后,高斌亲自挑选了这个素素丫鬟来伺候高明月。性格不错,思想也单纯,就是有点冒冒失失。高明月瞪了她一眼,说:“哪里像高家丫鬟,你就不能稳重一点。”素素吓得连忙说:“小姐,奴才是开心啊,曹公子来了,好英俊,街上好多人围观。”自家的夫婿,得到别人的赞赏,自然是高兴的,高明月也就不说什么了。
繁杂的仪式,曹松按部就班的进行着,经过一连串的礼节之後,高明月由哥哥背她上轿,然後回到曹府。到了曹府,又是一连串的礼节,大户人家结婚,真是要累个半死。
拜完堂,新娘送入洞房,曹松就周旋在宾客之中,曹毅生怕曹松喝多了,一直在身边陪酒,能挡的,也是要挡一些的。就在大家喝得半醉之时,门外响起了太监的声音:“圣旨到。。。。”曹松一愣,连忙出门迎旨。来宣旨的居然是李玉公公,曹松很是意外,如果是看在高斌面子,这个圣旨应该是三日回门,去高家宣读啊,既然送到曹家,明显就是为曹松而来。
曹家人全部跪下,李玉打开圣旨,念:“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翰林院曹松,今日大婚,特赐南海珍珠一斛,蜀锦十匹。。。。。。。。愿曹大人夫妻和睦,相濡以沫,孝敬父母,关爱小辈,钦此。”
曹松接旨,曹大人拿出银票,打赏太监,说:“辛苦了,辛苦了。”然后又把李玉拉到一边,拿出一千两银票,说:“李公公,辛苦您了,不知道小女在宫里过得如何?”李玉收下银票,大喜日子,不收不像话啊,笑着回复曹大人:“曹大人,外面怎么传,都不要相信,你看看今天的恩赐就知道了,整个圣旨,可是没提高家小姐一个字啊,皇上是给您撑面子呢。”曹大人明白了,皇上是看在依依的面子上大肆赏赐,既然那么在意依依,为何她一直是个答应啊,宫里还传,就他们家依依没有侍寝了。李玉没有多说,行礼告别,无论曹大人怎么留,也不肯喝一口酒。
李玉一走,曹府的宾客沸腾了,一个小小的六品,皇上如此赏识,大大的荣光啊。如果是看在高家的面子,应该三日后回门赏赐到高家啊,圣旨都没有提高家一个字,可见是看中曹松才华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算盘,曹家是以后的新贵啊,一定要维护好关系,前途不可限量。
高明月在婚房里,听到了皇上对曹家的赏赐,恨得牙痒痒,自己的姐姐是贵妃,她都没有送来一点礼物,反而曹家,皇上如此看重,高晞月,什么一家人,就是一个狼心狗肺的女人。宫里的高晞月贵妃可从来没有把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放眼里,你难受,她正兴高采烈的听贵妃醉酒呢。
一天的热闹终于结束了,曹松被曹毅背到了洞房,又丫鬟嬷嬷的帮助下,终于喝了合卺酒,算是圆满结束了。
曹毅把曹松送进了洞房,他的任务也算完成了。曹毅一直以为曹松忘记了秦依依,可是今天,才发现曹松一点也不快乐,别人敬酒,都是来者不拒,仿佛不喝醉不罢休,但愿未来的嫂嫂贤惠善良,能抚平哥哥内心的孤寂吧。
晚上的微风吹起,曹毅又想起了那个让他们开心快乐的女人,多次打听,宫里人说她住在翊坤宫偏殿,整个后宫都在嘲笑她没有教养,皇上也没有召见她,曹毅莫名的痛苦涌上心头,在他心里,秦依依聪明可爱调皮,他们兄弟愿一生一世宠爱的女人,进宫以后,却如草芥。唉,也许都是她的宿命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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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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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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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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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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