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上了,三日后会有人来接洽。”
少女站立在屋前,手里握着一把木剑,闻言只是淡漠的瞥了她一眼。
“是吗?那我三日后再来。”
说完,握着木剑往门口走去。
跟妇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衣服的袖子被人拽了一下,妇人犹豫的声音响起,“仇厌呢?她不是刚回来吗?”
“走了,带着她姐姐离开了。”
莫忧抽回袖子,头也不回的踏入长街。
“你告诉她,如果她愿意跟我走,我会极力劝说那些人带她一起回去的。”
妇人不顾礼数的大喊,也不知道那个大步流星的少女到底有没有听进去。
“她是这么说的吗?”仇厌抚摸着自己幼时的木剑,脸上却没有任何欣喜之意。
“你是怎么想的?”莫忧问了一句。
仇厌长长呼出一口气,缓缓摇头,“不必了,她自己回去吧。”
如果是小时候听到这话她会很高兴,如果是刚刚见面的第一眼母亲提出来,她都会同意。
但现在这番话在她的心底激不起任何波澜。
木剑在手中翻着剑花,最后直指天空,仇厌的笑容像是刺破乌云的第一缕阳光。
“我——仇厌,可是要做这天下一等一的大侠!”
刚好走过来的九九听到这句话后,立刻掉头跑了,“温姐姐,仇厌又在说胡话了,赶紧给她开两贴药治治。”
“小屁孩,你在瞎叫什么啊!我这是志向高远。”仇厌看着九九的背影,气急败坏地跺着脚。
九九哪里听她的,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莫忧打了个哈欠,准备找个树好好补一觉,刚抓住树枝准备翻上去,腰间就多了一个“挂坠”。
“嘿嘿。”挂坠不怀好意的抬起脸,“小六六,能不能助我一臂之力?”
“你想干嘛?”莫忧晃了晃,没甩下去。
看来仇厌的手是彻底恢复了,都能把她抱的这样紧。
“给我来个特训!只要能够变得厉害,往死里训都行。”
仇厌笑着,眼里酝酿起一丝水汽,“我再也不要……当一个任人宰割的鱼肉了。”
莫忧答应了她,承诺三日后处理好自己的事就开始。
仇厌蹦蹦跳跳地走了,莫忧终于能安心的合眼眯一会。
树影婆娑,阳光透过树叶撒下斑点,尽管来人已经放轻了脚步,树枝上的少女依旧是睁开了眼。
“她刚才说的,你都知晓了吧。”莫忧率先开口。
立在树下的严雪点点头,而后想到莫忧看不到,出声应了一句,“我知道。”
她踌躇着,又问了一句,“仇厌她……还有说别的话吗?”
“她说她不想再任人宰割而无还手之力。”
严雪了然的嗯了一声,便不再开口,两人间只有树叶被风吹动的沙沙声。
她看向小镇的方向,那里曾生长了一个女孩。
她见证了姐姐的死亡后立志要做一名大侠。
后来在行侠仗义的途中,她遇到一个看起来奇奇怪怪的女子,女子虽然奇怪,但与她志气相投,两人便结伴而行。
不知不觉中,她们两个人的队伍变成了六个人。
成天喊饿得小乞丐,钻进钱眼的穷书生,变成小尾巴的小丫鬟,和一个强行加入他们当中的贵公子。
要说女孩最讨厌谁,那一定是那个穷书生了,坏狐狸一只。
每次仗着自己懂得多,就要去逗她,看见她气得跺脚,就会哈哈大笑。
但她不能赶走坏狐狸,因为坏狐狸会挣钱。
他挣的钱都成了女孩肚子里的餐饭,身上新式的衣裳,手中崭新的铁剑,和头上碧绿的簪子。
坏狐狸从来不会说什么,姑娘家家不该怎么样怎么样。
他只是会在女孩犯难的时候说上一句,想做就去做,至少银子管够。
可是,坏狐狸死了,死得时候身上的狐狸皮都被人剥了一层。
那张嘴,再也不能开口逗她生气,然后再用花言巧语哄好她。
坏狐狸被带走的那天,女孩如同从前一般,被人死死压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却无能为力。
她四处奔波上下打点,回来的时候却只能看到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骗人,银子明明不是万能的。”她哭了,泪水冲刷干净书生脸上的血污。
她不明白,为什么她握上了剑,却连心爱之人都保护不了。
那她这些年的坚持算什么?那这双握剑的手还有什么意义?
最终,在故事的结尾,她拖着两条无力的手,苟延残喘的活着。
“三日后我就送你回去吧。”漫长的沉默后,莫忧俯下身子突然说道。
衣服上的丝带,随着她的动作垂下来,轻轻抚摸着严雪的脸庞。
严雪从回忆中抽离,抹了抹眼角的泪,“我不回去了。”
“为什么?”真当听见这个结果的时候,莫忧没忍住自己的声音。
林间的飞鸟被她惊得四下逃窜。
“我要留下来,我要带着她们反抗。总有人要去开这个先河,我拥有现代的思维,没人比我更合适。”严雪坚定地说道。
“现代社会可以少一个警察,但这里不能缺少一位抗争者。”
当然没人比她更合适了,因为她就是被挑选来的。
但这样的话莫忧不能说,她脱口而出的是,“那叔叔和阿姨怎么办?他们只有你这一个孩子。”
刚说出来,她就自觉失言忙捂住自己的嘴。
心底的答案得到了印证,严雪露出真心实意的笑,“我爸妈早就生了二胎,而且如果他们知道了,也会支持我的。”
莫忧微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严雪等了许久,只好自己主动开口,“小忧,你不说些什么吗?”
“你都决定好了,我还能说什么。”莫忧有些颓废的声音从上方传来。
“要不你也给我特训一下吧。”严雪扯着莫忧垂下来的丝带,“好不好?”
莫忧没有说好或者是不好,她盯着头顶的树叶,直到眼睛酸涩泛起泪花。
“如果我说,你最终会死呢?你还是执意要留下来吗?”
严雪知道莫忧有自己的奇遇,或许她所说的就是自己以后的结局。
但她还是点点头,“人都会死,如果我在死之前能救下一个人,那我也死而无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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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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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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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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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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