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鸡蛋放入其中,可以让面团变得更加的松软,如果用来煎猪肉,则会带着白菜的香气,而猪肉的香气,则会带着猪肉的鲜美,猪肉的鲜美。
谁也不是很有钱。
能有几个蛋,也是一件好事。
最后,那些没有了肉块的油炸肉块,被放进了锅里,放进了锅里,放进了锅里,很快就融化了,巴适得板。
这一点,林栋还是很清楚的。
用汤汁炖着吃,味道也很不错,只是不如用蒸锅炖着吃,吃起来又软又香。
“多做些青菜。”见林泽福动手,林栋又开口说道。
他已经厌倦了林九娃的早餐。
对九哥来说,那种油腻腻的,带着浓浓的香味的东西,就叫好吃。
尼玛,这就是武林中的菜鸟!
这道菜,就是那些卖盐的。
“好嘞!”赵玉应了一声。
尤其是林泽福,更是激动。
连团长都能请他吃饭,这是何等的荣耀?
她曾经在他这里吃过一次他煮的米饭,但只喝了一口粥,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么好的机会,怎么可能放过?
林泽福也不是一直在炉子旁边,而是站在炉子旁边煮开水。
这可不是当地的面条,而是他自己在边上用手揉成一团,再加入一些蛋,再用手搓成面团。
最后变成了一团。
然后将面粉拉长,拉长,拉长,拉长。
“泽富哥,你就别管那么多了,我只需要把面团拉出来就可以了,你有很多工作要做。”
看到林泽福满头大汗,林栋心中暗自叫苦,心中暗自叫苦。
还不如不来呢。
他要处理的事情很多,而且还得特意为他准备一碗拉面。
他都忘了,他还把饭局中间要吃的面给推掉了。
在那里,既有江南风味的菜肴,又有北地风味的菜肴。
因此,宴请的时候,都会先吃面,然后再吃饭。
这也算是节约宴请的费用。
反正,也就是红白之宴,要显示出主人的豪爽,就必须要好吃,而且要有足够的分量。
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一个多月没有吃过一顿饭,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宴会上,虽然没有足够的肉,但也有足够的油。还好,还好。
想要让一个食量不大的人填满食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一只足有一公斤重的大碗,许多人一次就能吃掉三只,而且这三只大碗,都是带着帽子的。
就算是稻谷,也不可能有这么多吧?
在这个国家,人们最爱吃的就是米饭,而不是面条。
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于是,在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会端上一碗面,这样既省钱,又能让所有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没钱了。
林栋在听了林泽福的解释之后,就毫不犹豫的把这道菜撤了,因为这道菜的制作难度很大,林栋也不是不想出这笔费用,而是这道菜是林八爷请的!
老爷子虽然不在乎花费,但还是要为他节省一点的。
四只猪肉,足足有五百多公斤的肉。
林栋甚至还让他把自己胃中的内脏,做成了一道菜肴,端上了餐桌。
一张桌子,起码得有三公斤的猪肉,再加上一些鸡腿,内脏,这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想到这里,又注意到了林泽福的举动。
用手一拉,就有青菜芽儿那么粗。
这口锅很大,应该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用来煮猪食。
在乡下,也不会有人特意准备这么大的锅子。
一只大铁锅,价值不菲。
一般情况下,就算是锅的底部被烧焦了,也会被抬到集市上,然后由铁匠铺用铁水浇灌,然后再用。
再来一口?
没有。
一般的宴席,都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只有几个专门用来装盘子的。
十多个炉子,就算是老林家平时办什么大宴,也远远不够用。
而且,这么大的阵仗,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出现过了。
好在,这口锅被清洗的很干净,在光线的照耀下,还反射着金属的光泽。
这壶水太多了,煮起来很费劲。
做完这一切,林泽福又从一旁的箩筐中取出了一只猪肉。
那块猪肉还在冒烟呢。
“我这里有新炖的猪肉,我去煮一锅红烧面。”林泽福笑眯眯地说道。
林栋闻着那诱人的红烧肉,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林泽福的刀功不错,可是此时,他手中的红烧肉,已经被他剁成了一块一块,而且还很厚。
“不能太多了,只有四个人,一百张桌子而已。”林春叮嘱了一下林泽福。
他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可能把四块猪肉全部切成四块,摆满了近两百块。
“没事,我昨天才买了三个。”
林栋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一个大厨,能做几桌饭,他心里还是很清楚的。
如果再多,那就是暴殄天物了。
如果他继续追问下去,那就是对他的不信任。
林泽福的情况很特殊,他的厨艺很好,但家里似乎很穷,所以这么多年来,他都没有被邀请做过厨子。
没过多久,锅中的水就沸腾了。
“小槐,给我切点葱花,给我!”林泽福转过身来,冲着徐槐花吼了一声。
徐槐花连忙停下手里的工作,拿着一只小手在水里清洗了一下,又用小花的围裙擦拭了一下,这才走到菜盘前。
灶台上放着一个大簸箕,簸箕上放着一根根切得整整齐齐的葱花。
林栋在一旁冷眼旁观,心中暗自嘀咕。
顺便还和林泽福说了几句。
制作拉面,首先要将面条揉匀,然后进行发酵,使得面条能够被拉长。
而林泽福的拉面,却是不需要经过发酵的。
“因为我们的天气比北边好,所以我们的麦子比北边的麦子要慢,所以,我们的面食,也没有北边的那种筋道,所以,在里面加入了一些鸡蛋,会让面食变得更坚韧,更有嚼劲,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爸也没跟我说过。”
林泽福说着,把一碗面扔进了一口大锅中。
林栋也明白这一点。
这就跟一个老木匠,想要做一张桌子,他不懂理论,也不懂方圆,只懂方圆的大小,他只懂如何下料,如何制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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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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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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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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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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