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宛如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既然林安主动开口问她还需不需要别的。这么好的事情,这么好的机会,她怎可放过?
她巴不得这种场面多来几场,囤多点物资不如现在过得好,也要为自己将来打算。
穿不穿越的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有钱在手做什么事情都方便。
她要存多点钱买这个朝代里面最贵的东西,虽然愿望自助机,可以提供很多的物品。
可是像这种贵重的金银首饰,愿望自助机里面根本就没办法提供。
即使提供也是替代品。就像她想要千年参一样,给的都是假的,连包装的紫檀木盒子也是假的。
这时,江宛如终于知道自己穿越过来需要做些什么了。
那就是把钱给攒起来,然后买古董字画,金银首饰之类囤起来。
要不是现在愿望自助里面提不出银子,她才不会要求林安来买。
其实这种粉色的玉,在这个朝代是很普遍的。
因为没有结婚的女子,她们的钱不是很多,也就只能买得起这种粉色的配饰。
掌柜的也知道这种粉色的东西,其实并不适合已婚的江宛如。
可是既然江宛如口口声声说要买这种粉色的东西。
为了挣钱,他也就只好拿出来卖。
但是粉色的玉石回到现代那可是很贵的东西。
小凤在一旁看着这一堆的配饰,把嘴巴靠近江宛如的耳边偷偷地询问道:“大娘子,你真的要买这么多吗?”
小凤作为乡村来的姑娘,她知道在村里面如果没有钱真的是很难,即使很努力的种田也没办法做到发家致富。
最多只能达到的程度就是没饿死。
在小凤的眼里,如果把钱存起来,对以后还是有用的。
小凤没生活在富贵人家,像这种粉色的首饰她是没钱拥有。
也就是金玲经常到林府玩,所以才有机会见到。
不过这些都是富贵人家的东西。
“小凤,我真的是很想拥有这些物件,你知道的,我们都是农村的,从小就没有见过什么好东西,你对我挺好的,这个粉色的玉镯我送给你了。”
小凤不好意思地问道:“大娘子,你说的是真的吗?真的要把这玉镯送给我吗?”
“那是当然,我自己一个人怎么可以戴得了这么多的东西?你跟我关系好,我就把它送给你,也算是咱们姐妹情深。”
小凤被感动地连连道谢。
这时,林安问道:“娘子,你看这个金色的发簪好不好看?”
江宛如看着林安手上的发簪,是一件金灿灿的发簪,形状非常逼真,非常的漂亮。
她从林安的手中接过,拿在手上沉甸甸的,她感觉这发簪绝对是足金999那种。
“好看好看,相公,我挺喜欢这个发簪的,买了吧!”
江宛如买东西的速度真是吓到了掌柜。
之前金玲在这里买东西的时候,还会跟林安讨论来讨论去的,比划来比划去。
现在新来的大娘子居然花起钱来眼都不眨一下。
林安把发簪递给了掌柜,掌柜把这个发簪放在百宝箱里一起算银子。
“好勒,感谢大公子和大娘子帮衬我这个铺子里面的生意。”
挑选完配饰之后,江宛如问掌柜的:“掌柜,你这里有没有换衣服的地方,我想换一身衣服搭配这个头饰。”
“有的有的,就在旁边有一间卧房,大娘子,你去那里换就可以了。”
小凤陪着江宛如到卧房里面换了衣服。
这衣服简直就是为江宛如量身定做的。
“大娘子,你简直是太美了,这裙子太适合你了,就像仙女下凡一样。”
“美又怎么样?还不是只能够穿今天。”
“大娘子此话怎讲?”
“可不是吗?要不是现在从乡下来参加这个寿宴,我至于穿成这个样子吗?”
“大娘子,我觉得挺漂亮的。”
“这种衣服你说我如果穿回村子,到处都是野草,还没进到家肯定全部被刮烂。”
“唉,大娘子说的是,乡下确实是太多的杂草丛生,要不等有机会我们回到林府住吧!”小凤在一旁劝说江宛如。
其实,小凤还是希望回到林府。
在村里她每天都要做饭洗衣服,如果在林府洗衣做饭是另外一个人的事情,她只需要每天打扫林安的卧室,帮林安端茶倒水就可以。
现在到村子里,一个人要干很多人的活,江宛如又帮不上什么忙。
再说了一个下人怎可叫大娘子干活?
所以小凤才会在江宛如面前提出这么一个建议。
江宛如笑着说道:“好好好,等哪天我有钱了之后就在这林府对面买一处宅子,镇死他们。”
江宛如的话把小凤给逗笑了。
“大娘子,你真会开玩笑,林府前面的宅子可是我们县里面的首富。”
江宛如和林安离家的那天,把东西搬到马车上时,江宛如已经注意到了对面家。
对面家的确实要比林府要气派,观看他们门口的那对石狮子就比林府的大很多。
他听到小凤说这是首富的家有点不敢相信,因为在古代,商人的地位并不高,唯一的原因就是家里面有人在朝当官。
“小凤,你说如果我把林府对面的大宅子买下来?你觉得他们会同意卖给我吗?”
“大娘子不说同不同意卖给你了,就是他想卖你也得有钱,买得起才行。”
江宛如照着镜子小凤在一旁帮她梳着头发,一件一件地把头饰给插到头。
“是的,我现在是没有钱,但是指不定哪天我就有了。等我这两天有空去打探一下要买对面需要多少银子。”
小凤扑哧的一声,偷偷的笑道:“大娘子,你就别再逗小凤开心了这大宅子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小凤,明天你就帮我打听一下他们家的宅子到底要多少银子吗?”
“大娘子,你不是会做小木屋吗?我觉得你的小木屋可比那个大宅子好看多了,你就不要去凑这份热闹了。”
“这你就不用管了,只要我能够把这个宅子给买下来,我就不相信没有人来帮我打理。”
“大娘子,小凤不明白你跟大公子两个人,为何要住这么大的宅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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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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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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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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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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