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过稿了,那就得把大纲写出来。
然后再把下一章给写出来,免得下周着急。
下一章的内容她在心里早已经想好了,写的还是挺快的。
本来想着等到过稿的信到来的时候,看看他们有什么要求。
没有想到,叶爷爷的动作这么快,竟然已经把打字机给搬回来了。
看起来不太新,有些字已经看不清了。
听说还是个坏的。
这都不要紧,能用就行。
他和叶建军爷两个,蹲在那里观察这部打字机,插上电之后发现有几个键子不好使,别的就都还行。
叶建军竟然道:“这不是啥大事儿,我就能修。”
赵思甜看了他一眼道:“你连这个都会修啊?”
修自行车她可以理解,但是打字机那可是属于挺精密的零件呢。
叶建军点了一下她的鼻子道:“您瞧好吧。”
然后在她眼皮子底下就见叶建军,把打字机给拆开了。然后用电焊枪,把里面的几根线给焊上,接着又给重新组装了起来。
他还去家里的仓库,找了一些打字机的纸放在里面,不一会儿他在上面胡乱打字。只是试一试,却没有想到接着那张纸上面就有了黑色的字体出现了。
这也太厉害了吧!
赵思甜笑得合不拢嘴,她终于不用用手写字了。这得亏自己有一个心疼自己的爷爷和动手能力超强的男人。
之前用手写的太快,如今手指头还不好使呢,而且还出了一层茧子,不怎么太好看。
叶建军听到媳妇儿骄傲的道:“咋样,弄好了吧?以后,你啥事儿都得相信我。”
赵思甜瞪了他一眼,道:“你厉害,但是爷爷最厉害,你看爷爷才出去多长时间就已经找到打字机了,爷爷这打字机多少钱呢?让叶建军掏腰包给。”
叶爷爷摇了摇头道:“没花钱,这个是我朋友单位用坏了的,所以退下来了。不要钱,但这纸挺难弄的,得托托人找关系买。”
“这个就交给我吧,我们单位有,在上货的时候让他们带出咱们那份就好了。”叶建军道。
赵思甜点了点头,这爷俩真的太给力了。
接着叶建军就将把打字机给弄到了屋里,还把桌子收拾了一下接上了电源。
“现在就可以使了,你看看这些纸,够你今天用的吗?”
赵思甜点了点头道:“都够两天用的了。”她一周就写一章,这些纸足够了。
“那成,两天之后我肯定给你弄回来新的,你先打着吧,你打一下我看看你会不会。”那意思,就好像是她不会这位能教似的。
“这东西很难吗?”赵思甜把自己的手指头动了动,然后就按照前世学的方法打了起来。
别说打字机还挺好使的,就是声音有点大。
叶建军也听出来了,他按住自己媳妇儿的手道:“稍等会打,我给它上点机油声音就小了。”
“行。”赵思甜等了不到一分钟,人家叶建军就将油弄好了,还细心的擦的很干净。
这下子赵思甜可以没有什么顾忌的去使用了,因为打字声音没那么大了,再加上确实比写字要省时省力,她竟然一晚上就将一周的内容写完了。抬头,已经十点多了。
平时,那个到晚上就吵吵的叶建军竟然自己在那里看武侠小说都没有叫她,看她转头眼睛一亮道:“写完了?”
“嗯,你怎么没叫我睡觉?”
“你在工作啊。”
哦,原来工作的时候他是不会搞乱的。
没有想到,还是挺懂事的。
赵思甜伸了个懒腰站起来道:“我打完了……”
然后,就看到自己男人嗖一下从床上跳起来。本以为他狼心不死,还感叹了一下,老实也就老实半宿。
可没有想到,人家一下子把罪恶的手放在了她打出来的稿纸上。
“清晰,真清晰。”看着也比手写的舒服。
然后,赵思甜就伸出一只手陷入了深思。
原来,自己的小说比作者本人更是吸引人啊。
这就有那么点尴尬了。
重生一世,本来想着写文章攒点钱,不至于一直让叶建军养着她。
哪知道竟然写了武侠小说这种,还是自己男人爱看的。
她也不知道他以前喜欢写这些小说啊。
只是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写的东西第一个读者竟然是自己的爱人。
他看着还挺积极的,等到大半夜十点多她写完了才过来从头到尾看一遍。
打了十几张纸,他不到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然后还有点儿没看够的样子。
“媳妇儿,你可太厉害了,一个错字都没有,而且这也太好看了吧!情节紧张,故事吸引人,写的这小说要是以后出书了我就送给大家看,让他们都看看这是我媳妇儿写的。”
“我们都可爱看武侠小说呢,到时候不嫌弃他们就行。”
赵思甜点了点头道:“行。咱们别做白日梦了,快点睡觉吧。”还出书呢,怎么想的呢。
她已经洗好了澡换好了睡衣躺在床上了,叶建军点了点头把灯一关躺在赵思甜身边。只是没象以前一样干点别的,而是想和她讨论一下剧情。
然后被赵思甜给捂住了口鼻道:“睡觉,别说了。”她的魅力值远远不及自己的小说了,她的爱人都不摸她了,只想着怎么分析一下故事下面的发展。
这情况可不太对呀。
第二天在学校的时候她就收到了,杂志社的回信。
内容写的相当客气,意思是让她把情节写得紧凑一点。然后,每周需要一章连载,提前一周投稿,一章大概两千多字到三千字左右。
并且希望她能坚持写到五十万字左右,然后如果热度可以再继续写。
还需要作者赵思甜的一些简介,第一期的内容要用的。
赵思甜当然同意了,马就就用打字机给打出来。她这辈子的简历真的非常好看,相信别人看到了也不会再骂她是个农村出来的村姑了。
把简介放在了周稿上面,就打算把自己的这周稿子给邮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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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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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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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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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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