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诧异,还有比杨国忠升迁快的吗?
而且,夺舍又是什么?
【安禄山,父亲是康国人,母亲是突厥人,继父是安国人,年轻时和史思明因为通晓九蕃语,被称为蕃市牙郎。】
确实本身有本事,换做今天,那就是通晓好多门小语种,可不为未来的就业打下基础嘛。
“安史之乱”
李世民轻轻的呢喃,安禄山,史思明,怕就是主角了。
居然是李隆基一手提拔起来的。
【安禄山早期为‘捉生将’,出必有功,几次提升,以军功自衙前讨击使,累迁至平卢兵马使。
开元二十九年,安禄山被任命为幽州节度副使兼卢平军使,押两蕃、渤海、黑水四府经略使。
天宝元年,被任命为平卢节度使。
天宝三年,又任命安禄山为范阳节度使兼平卢节度使。
天宝十年,安禄山又兼河东节度使。
算起来,这会儿三镇的兵力合在一起,差不多有十八万多。】
“李隆基他疯了不成?”
这是所有人心里共同的想法,平日里不是边关,谁家将领,还是异族将领手里握着这么多的兵权?
哪怕是皇子也不可能啊。
不,皇子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兵权,你李隆基杀儿子的时候爽利的不行,给安禄山兵权也是爽利啊!
这他娘的都不是你儿子,是你老子了。
李世民更是气得捂住胸口,异族将领手里如此多的兵力,李隆基这个脑袋被狗吃了的还在那和他贵妃享乐,是个人都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是不是觉得现在就很…不可理喻呢?
还有的说呢。
天宝十三载,安禄山兼任河北、河东采访处置使,领闲厩、陇右群牧等使,兼郡牧总监。
同时,从秀容到雁门,卢龙到柳城,这一大片地区的军事、民政、财政等大权,全部归安禄山掌控。
哦对了,还有国家的马匹,也由安禄山调度。】
瞧着天幕展开的地图,看着一大片一大片的大唐的土地被标上安禄山的势力范畴,所有人心里都麻木了。
说实话,难怪天幕说杨国忠都不算什么。
说实话,就这些势力,想不反都很难。
有人有马有钱,具备一切造反的条件,中央还特别放权,具备一切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啊。
刘彻都无语了,他虽然信任仲卿和去病,但要是把财政、军政大权全部给他们,出于皇帝对权力不容他人沾染的本能,那是全然不可能。
就是他儿子老子加一块也不行。
说真的,他都佩服唐玄宗的心胸,他就不慌吗?
安禄山凭什么就得对他忠心耿耿啊?
虽然天幕一再的说别相信巫蛊,可此刻,他还是忍不住往这方面想。
不然完全无法解释。
至于李世民,已经气得没有力气发脾气,要是李隆基在他面前还能出气,可不在就只能憋在心里。
他不能,可他儿媳妇可以啊。
武则天觉得刚刚她的想法还得考虑考虑,她这好孙儿真不是换了人吗?
宠爱自己的儿媳妇她都不在乎了,可朝政如何能成这个模样?
你要重用蕃将,是这么个重法吗?
【天宝十一载,骁勇善战的阿布思部落归并安禄山,安禄山利用职务之便,范阳、卢平两镇的战马甚至有数万匹。
此时,安禄山兵马精强,实力几乎要超过唐朝西北的陇右、河西、朔方诸镇。
安禄山本就是武将起家,十多年的时间,对下躬亲抚慰,曲宣微惠,夷人朝为俘囚,暮为战士。
唐玄宗呢,还允许安禄山载范阳起五炉铸钱币,安禄山并不是一味的莽汉,分遣商队贩卖,每岁输异方珍货,财力充沛啊。
说实话,就这个条件,唐玄宗能给他爹还是给他儿子啊?
比起一天被杀的三个儿子,被抢了媳妇的寿王,得喊太监二兄的太子,只能说,他们都得哭着喊一句:
耶耶,儿臣知晓你心中所爱之人啊。
杨贵妃是受宠,但也没安禄山这么牛啊。
杨贵妃还背了那么多的罪名,虽然有些是真的,但我真怀疑唐玄宗搁这玩替身靶子的爱恨情仇。
跟狗血文里面爱他就给他在后宫立个靶子的套路一模一样。】
可不是嘛,杨家被爱屋及乌已经叫人难以理解,可安禄山手上的权力可是一步步给出去的,唐玄宗难道都没有察觉吗?
百姓听了半天,不太懂那些地区的权力什么的,倒是把林书最后一句狗头的话听进去了。
“什么?皇帝喜欢那个胡人将领?”
“是这个意思吗?”有些人迟疑,天幕不是讽刺挖苦嘛,怎么还当真了呢?
“肯定是啊,那么多的钱和地,要不是喜欢,皇帝凭什么给别人啊?”
“对,我家里要是有几亩好地,哪怕是我儿子和孙子,不是死了或者分家,我都舍不得给、”
皇帝那么多的地说给就给了,他们看着都心疼。
其他人无话可说,具备一切造反的条件,再不反,就有点不礼貌了。
【李林甫和杨国忠关系可是十分不好,安禄山呢,反正是视之入篾,杨国忠更是屡次上奏安禄山要叛变,唐玄宗不相信。】
好不容易一件事看得准一点,还不相信。
杨国忠争宠之路坎坷啊!
【然后,杨国忠为了证实自己的预见,这个大聪明,命令京兆尹搜查安禄山在长安的府邸,捕杀安禄山家客李超等。
我说实话,要是安禄山人在长安杨国忠这么做我还能理解,人家都不在长安,山高皇帝远,你这不是加速人家举兵嘛。】
是啊,你要下绊子,要弄死人总得一击必中。
这会儿哪怕是搜出来什么证据有个什么用呢?
【安禄山不负他所望,于天宝十四年,在范阳举兵。
凡十五万众,号二十万,以讨杨国忠清君侧为名。
长达七年的安史之乱,正式拉开帷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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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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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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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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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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