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甘薯、马铃薯可以说是新大陆来客,都是美洲的高产农作物。
玉米在明朝时因为进贡皇帝还被称御米,可能后来名字传到民间出现了讹称才称为现在的名字。
明朝有玉米的记载,但内地种植玉米的数量很少很少,毕竟后面明朝经历的小冰河时期,要是有高产的粮食,不说不亡,起码百姓还能多活一些。
等到了清朝,各地山田都种玉米,因为玉米对土壤和气候条件要求不高,简单来说就不是娇气的作物,且高产耐饥,就算是没有完全长熟也能掰下来吃。
等到中后期,平川地区也开始大量种植玉米,民间也有了‘棉花进了关,玉米下了山’俗谚。】
金黄的玉米粒看上去可是闪到了不少人的眼睛,不用天幕说,光是玉米地密密麻麻长出来的果实,就足够他们明白这种粮食的产量。
况且玉米的外形确实不错,金灿灿的瞧着都觉得喜庆。
“这玉米的杆子好高啊?”
“唉,不知道陛下什么时候能找到玉米。”
“你着急什么?我们知道了肯定就会有人去找,就算是咱们等不到,子孙肯定能吃到的。”
有人沮丧就有人乐观。
始皇帝瞧着那金灿灿的玉米,头一次觉得,除了他大秦的黑色,金色确实很好看。
就是,这个美洲到底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能有如此多的高产作物?
他现在不单单对高产粮食感兴趣,就连美洲都很感兴趣。
其实,有这种想法的又何止他一人呢?
【甘薯和马铃薯都是原美洲的产物,虽然我们本土也有甘薯,但两种是不一样的。
甘薯又称番薯,是在明朝万历年间引进我们国家的,大致的路线有两条,一是吕宋(菲律宾)传入福建,二是从越南传入两广。
甘薯传入时恰逢福建因为台风遭遇饥荒,被拿来作为救灾种植救活了无数灾民。
但可惜的是,甘薯不知道为何并没有得到大面积的推广,这也是我没有想通的地方,一直到明末徐光启为了救灾江南才多次从福建引种,还解决了藏种越冬的技术。
徐光启总结了甘薯的十三胜,简单说几个啊,产量极高,食用特简单,耐旱耐瘠,繁殖容易,可种在山坡新垦地、不与主粮争地……
明朝官方也不能说没有推广,但收效甚微,清朝时才算是大力推广,还收获了一个盛世,被戏称是红薯盛世呢。】
朱元璋和朱棣只觉得心脏痛得紧,瞧着那被天幕简单说出口的优点,只想问一句:后面的人是瞎了吗?
等听到被清朝给弄个了盛世出来,哪怕是什么红薯盛世,那也是盛世啊。
长猪脑子就算了,怎么连眼睛都不好使啊?
其他人瞧着一个个土疙瘩被挖出来洗干净,眼睛恨不得立马粘上去。
【马铃薯又被称为洋芋、土豆,传进来的途径那就更多了,台湾、闽广、晋陕、东北都是不同途径传进来的。
马铃薯生长期短适应强,即使在寒冷地区都可以种植,产量更是高的吓人。
不过马铃薯不能当作主粮来种植,因为一旦遭灾就是绝收,这里遭灾还不是指天灾人祸,就是它本身自带的病,放久了发芽还有毒。
也是,老天爷又不会真掉馅饼下来,要是马铃薯身上没有重大的缺陷,其它粮食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不过,土豆加工的成品还挺好吃。】
本来狂动的心一下子唰的就恢复正常了,虽然还是很眼馋,但因为有了前边的铺垫,加上天幕说得可怕,老百姓都是不敢轻易尝试风险的,除非是到绝境。
用来应对天灾还能行,日常还是别了吧,先放放。
【其实还是说说高粱,它的来源不太确定,何时传入咱们国家也不确定,只不过在汉代遗存,甚至是战国西周遗存都有高粱的存在。
高粱抗旱耐涝,宜种于北方低洼易涝之地,但刚开始却是种植在咱们西南巴蜀等地。
高粱籽实除食用外,可酿酒,秸秆可作燃料,可作编织材料。
我们现在粮食作物的格局在清代基本就形成了,依次为水稻、小麦、玉米、高粱、谷子、甘薯和马铃薯。】
听的人一个个掰着手指头算,好家伙,他们现在压根没有多少种子。
除了高粱小麦之外,其它的都在哪里啊?
前面的朝代可谓是恨不得长出翅膀先飞到那什么美洲去,后面的则是立马派人去找,总比出海要简单许多。
【民以食为天这句话说得好,但农并不单单只有种粮食,吃穿住行嘛。
穿衣这方面,最开始麻棉,在很长时间内它都是粮食作物,后来才转变为纤维作物,用来做衣物。
可最为重要的纤维植物还是引进的棉花。
我国古代引进的是非洲棉和印度棉,近代引进的是美洲棉,是的又是这个熟悉的地方。
棉花的传入是以边境作为中介,起码汉魏以前西南等地就开始种植棉花,汉代西域就有棉布输入中原,因为棉花长得雪白柔软,一开始作为观赏类植物被人喜欢。
一直到宋朝才有‘木绵收千株,八口不忧贫’的诗句问世,前面唐朝应当是没有大规模的利用,那会儿棉花还不叫棉花,应当叫白叠子,高昌等地倒是种了不少。】
李世民:???
意外之喜。
他还想着要到哪里去找,听到宋朝都有些丧气,没想到峰回路转,居然给了他这么个惊喜。
高昌?
这就很好办了啊。
【其实一开始棉花灭有推广也是因为不适应本土,像是非洲棉品质较差、产量还不高,南方种植多年的本土棉花换到长江中下游还没发存活,一直到南宋才出现一种一年生木本棉花。
有可能是从南海诸国引进过来的,也有可能是经过世代培育生长出来的,一下子推广起来,还成为夏税的主要内容之一。
等到元朝更是木绵提举司,每年向民间征收棉布十万匹。
到了明朝才算是开始渡河发展,那会儿的棉花主要分为三处,浙花、江花和北花,华北平原的产量最高,还能对外出口。】
一双双眼睛如狼似虎的盯着天幕标注的地方,然后想到他们这会儿的棉花还是产量不高的,一下子又萎靡下去。
沉寂下去的农家:活儿倒是来了,可不知道能不能干啊。
不管能不能干,都得干。
上司不会和他们商量,他们也需要主抓住来之不易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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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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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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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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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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