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掌柜回来了。

  那日薛瀚和陶眠共饮,薛掌柜并未提自己消失了那些年去了哪里。

  他不提,陶眠也不问。

  小炉子上面温着薛掌柜带来的好酒,陶眠咬着一颗毛豆,状似无意地提了两句。

  “你走之后,我在山里养了一条蛇。”

  “嗯。”

  “那蛇是黑的,没有其他杂色,把自己吃得挺胖。”

  “……”

  陶眠斜了沉默端酒的薛掌柜一眼。

  “冬天衣服穿得厚,也看不出人胖没胖。”

  “……”

  薛瀚这回在桃花山停留整整三日,算得上时间久的。他平日事务缠身,不能在此逗留。再说每回陶眠不到半天就开始赶人,说薛掌柜不能跟他一样混吃等死,不然他名下的铺子和他的钱要怎么办。

  薛瀚是不得不走了,他太久没回府中,下面的铺子也没巡。刚好陶眠要到山下的市集,他陪着人逛了一圈,就辞别了。

  反正今后有的是相聚的时间,也不急于这一时。

  陶眠买了一只神气的大公鸡,和一条小土狗。本来他只想买只公鸡,回去放在家里还能打个鸣听个响。

  这小土狗是他提着鸡笼要回去时,偶然遇见的。它可怜巴巴地缩在宽大竹筐里,病歪歪的,无精打采。

  它的兄弟姐妹都被买走了,只有它被剩下。

  陶眠不经意间和那小土狗湿漉漉的黑眼睛对视,一时间动了恻隐之心。

  他走上前,问摊主这狗怎么卖。随后付了钱,连篮子一并提走。

  大公鸡被放在院子里散养,它不喜欢被关在笼子里面,偶尔还会拍打着翅膀飞到房檐上。

  小土狗被放在陶眠自己的屋中。它太小了,外面天寒地冻,很快它就会被冻死。

  陶眠抻了一张平日摆茶具的小桌到床边,将竹篮放在上面。他又扯几段旧棉布,铺在竹篮底下,多余的团在周围。

  他给小狗喂了点吃的,小狗舔舔他的手指,困得眼睛睁不开。

  “睡吧。”

  陶眠把狗留在原地,突然举起右手,比了个耶。

  唰——

  一支冷箭倏地穿破窗子,直奔他的后脑勺。陶眠的身子向左一偏,修长手指夹住,箭停在他的指间。

  箭尾绑着一张字条,字条其实是薛掌柜发的请帖。

  原来是请帖。

  还以为下战书呢。

  薛瀚邀请的只有两个人,陶眠和阿九。三位朋友许久未聚,也算是趁着这个机会叙叙旧。

  约定的日子在两个月之后,那时都立春了,天气肯定要比现在暖和许多。

  陶眠两个月没做什么别的事。七筒离世后,金手指迟迟不上线,他也没有再收徒的心情。

  他每天专心养着大公鸡和小土狗。还给它们起了名字。

  大公鸡叫陶瓷,小土狗叫陶土。

  陶瓷是一只高傲且自由的公鸡,虽然它和陶眠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但它仍然把自己视为桃花山的半个主人,每天要在山里巡视领地。

  陶眠由它去,正好省得他自己巡。

  陶土则要更依赖仙人。它本来就长得小,像个长毛土豆。最开始的一个月它甚至连桌子都下不了。等第二个月,陶眠才把它抱在地上,让它在屋子里面玩。

  陶土有分离焦虑,一眼见不到陶眠就要呜呜叫。陶眠这两个月内大部分时间都在陪它玩,心里还在纳闷,陶土怎么要比别的小狗长得慢。

  他也不是没见过村里养的看家土狗,其他的狗在这个阶段是一天一个样,只有陶土,和他初见时没太大差别,最多是从非常小的毛土豆长成了比较小的毛土豆。

  两个月一晃儿就过去,陶眠要去赴约。可陶土根本离不开他,咿咿呜呜地跟着要走,小短腿踉跄地跑。

  陶眠想了想,决定把陶土带上,让陶瓷自己看家。

  可把陶瓷乐坏了,陶眠要走的那天,它恨不得半夜打鸣把他喊醒。

  陶眠带着陶土出发,来到薛府。

  恰好阿九也到了门口,看见陶眠怀里的小狗,有些好奇地凑上去逗弄两下。

  “陶郎,这是你的新弟子?”

  “……不是,就是我养来解闷的。”

  阿九端详着这只小狗,小狗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看上去的确只是平平无奇一只小土狗。

  两人在薛府管事的带领下进入府内。这薛家的管事也换了新面孔,之前的老人早就不在了。

  薛掌柜早已久候多时,宴席摆开,三人落座。

  久别重逢,自是有许多话要言说。

  那晚的宴席直到半夜才散,陶眠喝得尽兴,从薛府离开时已是半醉。

  薛瀚看他脚步虚浮,问他要不要在府上歇息一晚再走。

  陶眠摇摇头,怕陶瓷那只叛逆的公鸡趁着他不在家作威作福。

  他步行离开了薛府,打算找个无人的地方,再施法术回到山中。

  然而他醉眼朦胧,一不小心走到了一条偏僻的巷子。这巷子弯来绕去,等陶眠好不容易走出去,他已经到了一片从来没见过的树林。

  这会子仙人的酒也醒了七八分,望着眼前陌生的景象,他露出郁闷的表情。

  “这是哪里?”

  ……

  算了,不管是哪儿,他直接回桃花山便是。

  陶眠嘴里念念有词,可惜喝醉之后舌头不大利索,念错了好几次。

  这回仙人更烦闷了。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打算等脑子再清醒点。

  他打算找个干净点的大石头,坐下歇歇脚,顺便醒醒脑。

  这时密林深处忽而传来幽幽的管乐之声。

  深更半夜的……谁在这里吹唢呐?

  陶眠闲来无事,正好看看热闹。

  听这调子像是迎亲的喜曲,可谁会挑这阴寒的时候迎亲呢?

  吹奏声渐渐近了,陶眠也得以看清迎亲的队伍。在幽深冷硬的树木中间,有一行穿着白色衣服的人,鬼魅般穿过树林。

  陶眠的眉头渐渐皱起来,尤其在他看见中间那口漆成大红的棺木之后。

  这结的是……阴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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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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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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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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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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