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眠每次提起这个话题,元日就是面红、耳赤、结巴三连招。
太可怜了,一贯喜欢打趣调侃的仙人都舍不得逗了。
不得不说缘分这东西挡都挡不住,在一日日的相处和熟悉中,元日与晚烟越走越近。
蔡伯为了撮合好事,还专门去了一回京城,回来便整日合不拢嘴,对陶眠说,好事将近。
陶眠也欢喜。
能觅得一生的爱侣,算是人生一桩幸事。
听蔡伯那意思,他和夏将军已商定两个年轻人的婚事。
山中的日子过得缓,山外的流水匆匆过。
很快,就要到元日的大喜之日。
请帖早早寄到桃花山来,元日拜托陶眠务必到场,为他见证这场婚事。
陶眠这张过分年轻的脸,没办法坐在高堂的位置上,这事儿只能蔡伯来。
蔡伯是元日在世俗中唯一的亲人。
那日陶眠把他的寡淡丧葬风的衣服舍弃,换了身亮色的衣装,再把乌发用玉冠仔仔细细地束好。
他站在等身的镜子前打量自己。
……好吧,这镜子黄兮兮的,根本照不出来他。
陶眠在镜子前沉默片刻,决定不管那么多,直接进京。
这是仙人第一次参加人间的婚宴。
若要他回忆,其实也记不清许多。只是感觉在那一天,到处都是笑颜,到处都是贺喜之声。红的喜字、红的灯笼、红的帷帐……他仿佛躺在一波暖融融的波浪之上。
和过年不一样,大婚之日,所有人都想方设法、卯足了劲地让这气氛炒得更热烈些,相熟的、不相识的,只要聚在这里,就会无意识地融入其中。
陶眠没穿官服,看着又年轻面生,来主动找他说话的没几个,蔡伯这小老头倒是很受欢迎。
陶眠听见有叫他先生的,大抵是他过去的学生。还有称他为相国的。
蔡伯在人群中周旋,如鱼得水。很难把此时的他,和那个因为老寒腿发作,疼得在床榻上哎呦叫唤的老头联系在一起。
陶眠的目光隔着人群望着蔡伯,嘴上也不闲着,咔嚓咬一口喜果。
什么都不能耽误他吃。
他当然也看到了被众星拱月的新郎官。
元日长大了,身形变得高挑劲瘦,肩膀能将喜服完全撑起来。他晒黑了点,眉眼深邃,眼眸被日光一晃,灼灼发亮,纯粹又坦荡。在和那些同朝为官的前辈面对面时,他看起来从容不迫、镇定自如。
自荣筝死后,已经过去五年。时光磨人,岁月煎寿。五年的光阴,让元日愈发成熟。
偶尔晃神的时候,陶眠都会想,眼前这个锋芒初露的青年,和当初在山里那个四处捣乱的小孩,是不是同一个人。
元日似乎察觉到了背后的目光。在陶眠啃着喜果默默嘀咕之时,他忽而转过身,对着重重人影外的陶眠,露出一个青涩含蓄的笑。
这一笑,又让陌生的新郎官,和陶眠记忆中熟悉的少年,重叠在了一起。
……还是当年那副模样,收不了场了,就四处找陶师父。
陶眠猜他是不想再和这些人说无用的场面话,正琢磨着要怎么把元日捞出来——
门外忽然传来了喧闹声,是喜轿来了。
站在院子里的人,都随着新郎官到门外去迎,一时间院子里空了不少,只剩下陶眠。
陶眠已经吃到第二个喜果了。
两只小纸人趁着其他人不注意,偷偷从门外溜进来。
高高的门槛挡住了它们的去路,小纸人叠罗汉,一个拉一个,跌跌撞撞地从门外翻进来,噔噔噔地跑到陶眠脚边,薄薄的手臂高高地举起,发出咿咿呀呀的尖细声音。
陶眠伸手,让它们钻到袖子里。
“一路辛苦了。”
这是他早早就放出去,用来护送新娘的纸人。
新娘子出轿、跨马鞍、步红毡,元日被捧花烛的小童请到喜堂,两个新人站在堂中,周围是笑容满面的宾客,一派喜气洋洋之色。
赞礼者一声高喝,新郎新娘一拜天地。
二人转过身,面朝着门,深深一拜。
二拜高堂——
二人转回来,面对着堂上的三位老者,再拜。
拜高堂的时候,还闹出来一点小插曲。
陶眠自觉地站在了蔡伯旁边,又欣喜又欣慰地望着长大成人的元日。
这时旁边的青年拽了拽他的袖子。
“诶,你凑什么热闹!人家拜的是高堂。”
“不,你不明白,”陶眠自顾自地感动,“我站在这里非常合理。”
“……”
那青年咕哝一句“怎么净说些疯话”,强行把他拖到一边。
但这时身后突然有人叫他,他一转头,又回头,手里攥住的衣料不见,连着那人也一并消失得无影无踪。
青年纳闷地抱起手臂。
人呢?
陶眠其实仍然站在原地,只是为了不让别人阻拦他,开了一道结界而已。
不知道元日是否察觉到了。在伏身时,靴尖的方向是微微朝着他这边的。
夫妻对拜——
终于到了最后一拜,新娘子缓缓地转着身子,盖头上的流苏随之摇曳。
元日却早就转过来等了,他深深地望着眼前的女子,从此刻起,他们就是夫妻,要不离不弃,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那女子似乎感知到了元日的心,微微抬起了头,仿佛在隔着一道红盖头,回视这位要与她携手一生的伴侣。
他们面对着彼此,再一拜,无声地结下了誓言。
宾客们有起哄的,有庆贺的,还有两两把头碰在一起,笑谈着这对新人有多般配。
陶眠却觉得那些声音都离他远了,此时他眼中,只剩下这一高一低的两道身影。
他的心底有满溢的情思,他想如果荣筝能看见这一幕,也会像他一样,眼里含着热泪,嘴角却扬起笑容。
小花,你带上山来的那个孩子,长大了,有出息了,也找到了相伴一生的人。
陶眠也为元日和新娘子庆贺。和那些“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贺语不同,仙人只祝他们三句。
要平安。
要康健。
要相守白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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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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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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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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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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