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无名站在房子前面,仔细打量着自己的家。这是一栋比较破旧的土坯房,一看就是经过许多年风雨的老房子。

  按照谭无名的记忆,土坯房中间是堂屋,两边则是卧室,左边正房是父母所居之处,而右边那二间小房,一间是自己的,另外一间就是小妹所居之处。

  “哥哥,你回来了。”梳着小辫的妹妹谭子宣站在大门口,亲热的喊道。

  “小妹好。”谭无名对妹妹挥了挥手,示意自己听到了,一面缓缓向家中走去,推开自己陌生而又熟悉的家门,迈步踏了进去。

  一个满头银丝的中年妇人正在院子里忙活,看到谭无名进来,一下子就拉住了他的胳膊,急切地问道,“十三郎,你可回来了,你没有事吧?”

  妇人双眼通红,看到谭无名回来,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谭无名默然看着这一切,感情油然而生。

  从谈话中已经知道了,眼前这妇人,应该就是他的母亲王氏了。

  “十三郎,年后就呆在家里,外面太乱了”,这时从里层走出来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瘦削而蜡黄的脸上皱纹密布,正是谭无名的老爹谭通河。

  看到家人关切的神情,父母满头的银发,谭无名看在眼前,不由得心头一颤,艰难地张开了嘴巴,低声道,“我没事。让爹娘担心了!”

  儿子平安归来,全家人终于放下心来。

  谭无名将高楚晴主仆两人及谢林介绍给家人,说是在潭州县城互相帮助,一起逃命回来的朋友,王氏见到自然是高兴异常,她领着谭无名和高楚晴她们,走到院子里的矮桌子旁边,让他们好好坐下,嘴里说道,“十三郎,你们先坐下,娘给你们去弄点吃的。”

  一旁的谭通河,清了清嗓子,说话了,“十三郎,爹爹等会儿带你去谭家宗祠上香。”

  “这次你能在县城大难不死,就是得到了祖先的护佑。村里好些个族人,都是青年后生,听说在县城没找到着落,现在还没音讯,估计是凶多吉少。”谭通河一脸严肃的看着谭无名。

  吃完饭,谭无名让妹妹谭子宣招待高楚晴主仆两人,而谢林去自己的房间休息,他则跟着老爹谭通河一起去谭家的祠堂。

  谭家在本地虽非大族,但是也有自己的祠堂,目前的族长叫做谭通海,也是谭无名的大伯,谭通河是排行第三。

  去祠堂前,谭通河先带着谭无名去了族长家,这个在谭家村是规矩,后生出远门回到家,都会例行去族长那儿汇报下自己的情况。

  族长谭通海是谭家村少有的有学问的人,早年中过秀才,后来在本地的县衙当过书吏,只是后来各地农民起义,才从县衙回到家乡。

  他现在年纪大了,回乡后开了间私塾,收费也要的不多,一年下来也就一两银子。可以说,谭通海是谭家村最有威望的人,大家遇到事情都会找他来商量。

  谭通海的家,在谭家村非常显眼,是一个青砖绿瓦老宅,它面阔三间,依次为前厅、天井、后堂。正门高悬着谭氏二字石刻匾额,旁边一幅对联写道:半亩烟霞随分乐,九重雨露自天申。

  谭无名跟随着谭通河进入前厅,正堂内就看到一个身材高大,五十出头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穿了一件青灰色的布袍,头发胡子却已经半白,下颌上的胡须足有一尺长,飘飘然却显得有几分仙风道骨。

  “大哥,十三郎已安全回家,今天特地带他去拜谢先人护佑。”谭通河双手抱拳作礼。

  “应该的!”谭通海神情凝重,继续道,“谭家村有好些个村民,包括你四叔家的小孩,现在都没消息,估计在县城是遭了殃,昨天村子里好些人准备去县城再找找!”

  谭无名双手作揖,施了一礼,“小侄见过大伯!”

  谭通海拉着谭无名的手,端详半晌,“十三郎,安全回来就好!现在县城情况怎么样?”

  “大伯,县城百姓尽皆被鞑子屠戮,整个县城尸山血海,到处尸骸遍地!”谭无名简单将自己在潭州县城看到的情况再说了一遍,只是隐去了营救何腾蛟的部分。

  “那些个天杀的蛮夷鞑子真不是人,杀了我们这么多百姓,大明难道真的要完了?”谭通海眉头皱得更紧了。

  “十三郎,现在外面不安稳,到处打仗,前段时间还有强盗跑到隔壁村四处劫掠,你就先不要外出了。过完年后,再谋划下在村里找些什么农活做了。”谭通海忧心仲仲,也不知这乱世何时是个头。

  “这些强盗要是敢来侵犯我们谭家村,我让他们有去无回!迟早有一天,我们也会把鞑子赶到关外去!”谭无名怒目圆瞪,他心里暗想,好不容易来到这个时代,总得为这个时代贡献点什么!

  “说得好,十三郎!”谭通海双眼微眯,惊讶的看着站立在一边的谭无名,心里想这小子回来后怎么变了个样,跟以前有很大不一样?之前他虽然懂些拳脚功夫,但毕竟只会用蛮力,做事没有主见,而且性子软弱,很少说话,也更不会说什么为家国承担责任这类。

  谭通海心里有点奇怪,没想到谭无名这次回来,好像变了一个人,说话不但有条理,而且竟然说出了这样豪言壮语,在谭家村这么多后辈中,还是第一次听到。

  见完族长后,谭通河就带着谭无名往后山的祠堂走去。

  谭家宗祠堂不大,修建在村子的最后面,祠堂四周特意种了一排的松树,虽然已是寒冬时节,但松树依然苍劲翠绿,远远望去,给祠堂添了几分庄严气氛。

  祠堂大门前清扫得非常干净,谭通河先走到宗祠外的水沟,挽起衣袖,无比虔诚的用水洗净了手和脸,谭无名见状,也依样将手和脸,用水清洗干净,随后跟着一起走进了宗祠大门。

  自古以来,宗祠是姓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本地族人子弟开蒙上学的地方,记录着一个家族曾经的辉煌,也是凝聚整个家族的纽带。

  即使是一贫如洗的穷苦百姓,虽然不能建造正式的祠堂,但也会在自己茅屋的角落,腾出一片空间来,摆放供桌,用来拜祭自己的祖先,这也成为很多穷苦百姓的精神支柱。

  每年大年三十,是谭家村最隆重的日子,这一天,也是谭氏家族举行祭祀的日子,谭家村的族人都会换上干净的服饰,大家共同在祠堂里,祭拜祖先。

  在宗祠祭拜完后,谭无名就急忙赶回家。他听大伯说起附近乡镇有强盗出没,他想了解下具体的情况,以便尽快作出应对。他可不想还没对抗满清,就命丧在这些强盗手上。

  回到家,谭无名顾不上休息,叫上谢林,然后拉上张铁正和谭有文一起商议,他要好好思考下,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才能在这个混乱的时代站稳脚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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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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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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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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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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