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他自己最终也意识到了。
嘴角露出笑容的同时,他那一丝得意的笑容就僵住了,霎时脸色变得惨白。
没错!我因急于逃命,要尽量争取时间。故意卖了个破绽,用自己的左肩生生扛住了他本想刺我心脏的这一击,为的就是早点结束战斗,好继续逃命。
几乎在我中枪的同时,我手中长刀那锋利无比的刀锋已然落在了对手的脖颈上。无论他自己愿不愿意,都必须去独自面对脑袋搬家的结果!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身后的那位南宫将军果然是心明眼亮,早已看透了其中的门道。
他不由得口中发出了一声低呼:“干得漂亮,刺头小子!”。
可是话音未落,我身后的这位南宫将军却一头栽下马去。
这里要郑重声明一下:这回真的不关我事儿啊!我正全身心地投入与对方那位持枪贼将搏命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机会回头,更不可能抬腿去踹他!虽然我打心眼里曾经很想再那么干一次。
几乎就在南宫将军跌落下马的同时,我的后背也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差点没把我疼晕过去。
这个强烈的信号清晰的告诉我:我后背中箭了!没立马死掉应该是万幸没有被击中要害。
我不得不强忍着肩头火烧一般的疼痛和后背冷冰冰的刺痛,调转马头,凝神向后望去。
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那位浑身是血,高举手中凝铁大棍的方大哥。他正拼命地与身旁的几员骑在马上的贼将搏杀。
他满身的血迹完全无法看出是自己的还是对手的,反正他此时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血人。
“傻兄弟,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带着南宫将军逃命啊!”方大哥近旁的一位满脸是血的壮汉冲我扭头大喊道。
因为满脸是血,我无法看清他的模样,穿着打扮明显是我们亲兵营的弟兄。但当那声音清晰的传到我的耳中,我便立马知道他就是板牙哥。
刹那之间,板牙哥那还算魁梧的身体猛然一晃,一杆锋利的长矛已刺穿了他的前胸,直透后背。猛一看还以为他的身体突兀地长出了一截儿血呼呼的树干。那模样十分吓人!
我眼睁睁看着他口中狂喷出一股鲜血,手脚抽搐着一头栽下马去。
方大哥身边还活着的我们这些亲兵营的弟兄们已经不多了,我有心策马上前去帮他一把。但此时一只恶毒的利箭又迎面呼啸而来,擦着我的头皮飞了过去。
我用眼中的余光扫了一眼,左边的高坡之上。正有一排弓箭手正在低头重新弯弓搭箭。
此时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即刻翻身下马,就地翻滚着到了南宫将军身边,也顾不上看一眼他是死是活,唯有抱着他再度就地翻滚,重新回到那匹枣红马的脚下。
我猛然起身将他扔在我的马背上,自己也迅捷地翻身上马,低头缩腰,双腿猛夹了一下马腹,不顾一切地向我军大部队的方向狂奔而去。
背后密集的箭雨再度袭来,我却无能为力,也不敢回头,只好听天由命了。
锥心的刺痛感告诉我:我的后背至少又中了两箭,但都没能致命。
看来我还不算太坏,至少阎王爷没打算现在就收了我,也有可能是他老人家怕我下到下面去祸害他闺女。眼不见心不烦,总之我还是非常感激他老人家的。
不过如果他的闺女长得一点儿都不漂亮,他的担心就是多余的。我只喜欢美人儿。
胯下的战马突然蹦跳着加速,我知道它的屁股上也中箭了。还好这匹与我相处日久的枣红马极通人性,吃痛之下也没有把我们掀翻在地。它似乎心里也清楚:继续稳稳地飞奔前行,绝不倒下,是我们紧紧绑定在一起的三条生命能够共同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在我昏头胀脑、疼痛难忍、摇摇欲坠,我胯下的那匹枣红马也精疲力竭之际,我们终于找到了主力大部队。
我和那匹枣红马肯定都能活下来了,但那位南宫将军生死未卜。
当时我也确实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到达我军营地之时,又困又累加上几处并不致命但很要命的外伤,我很快就昏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相当踏实。所谓心底无私天地宽嘛。
一觉醒来,已是回到营地的三日之后。我还躺在病床上,但伤口已经被包扎处理过了。
我连忙找人打听南宫将军的状况。没别的,只是完全出于好奇。别让我费了半天劲扛了一具尸体回来就成。
得知他虽然身负重伤但性命并无大碍,我也就彻底放心了。
这里只说结果,省略过程,我这人不爱啰嗦。
曾经朝夕相处的亲兵营的那些老弟兄们差不多全军覆没,活下来的不超过十个人。板牙哥、大力哥等等悉数战死,那位侍卫长方大哥虽然也身负重伤,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南宫大将军虽然只中一箭,但情况比我严重的多,好在也总算保全了性命。
我因为九死一生,护卫南宫大将军有功,被升职做了方大哥的副手。亲兵营的老人都死的差不多了,需要重新招纳新人。
我就利用职务之便,将原先兄弟会的那些弟兄们想方设法都拢到了身边。大毛、石头、豆芽、山药蛋等这帮小兄弟又重新来到了我的身边。
我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在军营之中,早晚要面对生死。如果能在临死之前,让弟兄们吃的好点,住的舒服点儿,也算是功德一件。
这和损公肥私、拉帮结派扯不上什么关系,毕竟大顺王朝乃至数千年之后都是人情社会,因为人本身就是感情动物。与自己相处融洽、关系亲密的人多多少少有些照顾,无可厚非。
方大哥对我的所作所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干脆就佯装不知。
他估计心里也清楚:有一群臭味相投、彼此相处融洽的部下比那些常常陷于内耗、谁看谁都不顺眼的冤家好管理多了!
一个月之后,那位领兵出征的袁将军也垂头丧气地返回了大本营。
不用问,损兵折将无功而返。
看来不仅仅是姓洪的那路匪寇,姓李的这一伙起义军也不是那么容易对付。
好在大顺朝的当今天子自己都想撂挑子不干了,旁人更加懒得替他操心。爱咋地咋地吧!山雨欲来风满楼,该来的总会来的,想躲也躲不掉。
终于可以歇下来喘口气儿了,忽然之间,我又十分思念那位身在青楼的姐姐,想去看看她。
好久不见,十分想念。
没了板牙哥的陪伴,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我只能硬着头皮孤身前往。
再一次站在那几盏艳红的灯笼之下,我忽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只是幻景罢了。
此刻,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坐在姐姐身边,手捧着那个精美的茶盏,一边慢慢品着她为我泡的微苦幽香的茶水,一边随意地和她拉拉家常。
我也算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了,战场上的血腥与残酷我不想和她说那么多。一方面怕吓着她,更深层次的含义是觉得这种话题会破坏我们之间的亲密暧昧的良好气氛。
其实在内心里,我真是把她当作亲姐姐看待。
相对于她青春的弧线、诱人的玉体,我更珍惜我们之间那种家人般的亲近与随意。
那种发自内心的对彼此的怜惜与呵护。
我从来没有瞧不起她,她也从来没有瞧不上我,这也许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共同点。
来到人来人往的大门口,迎面就遇到了上次那位臭气熏天的老鸨娘。
她显然记忆力极好,一眼就认出我来了。
令人奇怪的是,她并没有立马热情洋溢的上来打招呼,拉我入内。而是微微一愣,脸上露出复杂莫名的表情。
片刻之后,也许是出于职业的习惯,她才恢复了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上来向我说道:“哎哟喂,这位俊俏的小军爷,可是好久未见了!那位大板牙兄弟呢?这次他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我懒得和她废话,直截了当的开口道:“我姐姐在吗?我想见她。就是上次那位芙蓉姑娘,银子少不了你的!”。
老鸨娘呆了一呆,尴尬地开口道:“看来小爷儿您真是好久没来了,我们现在这里的头牌是海棠姑娘。模样更加俊俏,包您满意!”。
我双眉一皱,毫不客气的回怼道:“休提外人!什么海棠石榴我通通不见,我就是专程来找我芙蓉姐姐的。”
老鸨娘又是一愣,很快就拍着手打着哈哈:“瞧您这位小爷儿年纪不大,怎么就这么一根筋呢?出来玩就是图个乐子,我们这里如花似玉的姑娘有很多,不敢说个个都包您满意,至少十个有八个都能让您开心。抬首满园皆春色,又何必单恋一枝花呢?”。
我此时真的生起气来,沉声说道:“少跟我东拉西扯的,你就老实告诉我芙蓉姐姐是有客啊还是有什么别的事?劳烦你直接上去通告一声,就说她认的弟弟来看她了,她自会见我。”
老鸨娘瞬间卸去了一脸的假笑,轻轻叹了口气说道:“你这个小军爷还真是有点死心眼!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了,我也不妨直言相告:原先那位芙蓉姑娘已经不在这里了。她遇到了一位故乡来的富翁,被赎了身,早已随之离去了。
我现在也不知道她身在何处,也许是在什么地方享清福吧?亏着你还惦记着她,你没听说过那句话吗;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想玩儿的话我给你介绍别的姑娘,身条手段保准不比她差!”。
我忽然感到心里空落落的,坚定地摇了摇头。缓缓转身离去。
一边心中默念:若真如那个老鸨娘所言,姐姐好歹算有个安身立命的好归宿,我也就放心了。
只是这事儿发生的多少有些突然,让我总觉得哪里有些隐隐不对劲,却又说不出来。
刚往前走了几步,忽然有人从背后轻轻拍打我的肩膀,我诧异地扭回头来,出现在面前的却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那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一脸猥琐的坏笑。
他冲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开口道:“你是找原先那位芙蓉姑娘吗?刚才那位老鸨娘骗了你,她没敢说实话。你真的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我知道的一清二楚!”。
我疑惑的向他望了几眼,问道:“你又是哪位?我好像从未见过你。”
那人咧嘴一笑答道:“贵人多忘事!我这可是第二次在这里见到你了,上次领着你来的那位长着大板牙的军爷认识我,我们彼此都很熟悉。这个门里的事我都很清楚,因为我是这里的大茶壶。”
我连忙郑重说道:“那你快告诉我,我姐姐究竟去了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对面那个陌生的男人目露精光,却笑而不答,而是微微抬起了右手,故意举在我眼前将自己包括大拇指在内的的三根手指来回轻轻搓弄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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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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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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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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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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