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边关无战事的时候,关内关外是有交际的。
就好比商人,无论是大魏行商,还是胡商,边关对于这一类人的出入其实是不禁止的。
毕竟没人能拒绝商人带来的好处。
但还有一类人,其实也被人所包容。
那就是僧侣道人。
行一不是大魏本土僧人,而是来自一个叫大宛的国度。
这个地方在哪儿呢?
大概往西北相距几百公里外的某个地方,中间得穿过荒漠戈壁,掠过高山险阻,然后经过大片草原才能到达大魏境内。
在遇到行一之前,齐二是从来不知道关外除了北胡那些蛮族外,居然还有一个叫大宛的国度。
当时他与行一相识,俱是因为看到对方在为一病入膏肓的乞丐看病。
单不提他给乞丐看病的行为有多叫人惊讶,就说他断言乞丐的一条腿不能用,必须要断掉才能活命的言论就够惊世骇俗了。
齐二出身富贵,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但他偏偏不爱读什么四书五经,自小便对医术感兴趣。
为了学习医术,他甚至还拜了郾城唯一的大夫为师,为此挨了他爹好一顿毒打。
齐二正经学过医,学的也一直都是诸如《六十病方》、《病源》、《诸病症侯》等状态医学的中医之术,他会给人把脉看诊,会粗浅针灸,会给人开方治病,而这些都是在不损伤人体器官的前提前。
因着是在边城,战场过后,经常会出现一些缺胳膊少腿的士兵,有些是敌人所致,有些则是自己不得不切,而这些活下来的人,那都是遭受过莫大痛苦了的。
不提切下来的痛,反正那碗大的伤口,都是用烧红的烙铁给直接烫平的。
所以即便齐二不认同这种动不动就言切人胳膊和腿的医法,但他也能理解。
在听到行一的话后,齐二并没有斥责他的诊断,反而过去和他理论了起来。
你为什么觉得对方的腿得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除非万不得已,少了一双腿你可知道有何后果?你又可知这切人腿,稍有不慎便会害人性命?你有完全止痛之法?若无,你可知这人是能被活活痛死的?
行一被问住了。
那时的他大魏官话说得还不够好,结结巴巴,却也将自己的理由说了出来。
在得知齐二还是个大夫到时候,行一更是与他商讨起了医术。
也就这时,齐二知道了行一的来历。
他知道了大宛,知道了行一是大宛的国僧,知道了对方本是出国游历,结果却一路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知道了对方还在草原遇上了一支友好的小部族,是从对方口中知道了大魏的存在,于是跟着小部族学了半年大魏官话后,这才将将过来。
北胡有部族会说大魏官话,这事齐二不稀奇。
毕竟北胡年年都会过来,哪怕不是为了劫掠抢粮而开战,也会有胡商带着牛羊肉、皮毛、奶过来换物资,他们会大魏官话真的一点都不稀奇,若不会,那也别想着过来做生意了。
大宛是如何的,齐二没见过,无法评说,只能从行一时不时流露出的对大魏的羡慕和尊敬看出端倪。
定是没有他们好的!
北胡人都穷嗖嗖要来他们大魏讨生活,没道理比北胡还要靠西北的大宛能好了。
果然他们大魏才是真正的强盛大国!!
行一在郾城待了三月,只那一日是与齐二在聊。
而那一日,他们从医术聊到百姓,从百姓聊到民生,又从民生聊到君王……行一是大宛国僧,国僧是什么呢?
那是大宛一种特殊职业,也就是神职,兼职大夫。
然而行一虽然是国僧,但他本人却并不喜欢担任祭祀上天,向百姓传达上天旨意这个活儿。
他更喜欢单纯的为人治病。
偏偏百姓们都觉得他给人治病的手段也是神仙手段。
行一对于大魏的医术是向往的,他也想继续留在这儿学习医术,但可惜他出来太久了,且作为大宛国僧,这样偷偷摸摸窃取他国成果到底不够道德,会叫人看不起大宛的。
于是行一决定回去,告诉大宛王,在更东边有一个叫大魏的国家,他们十分强大,那里有着比大宛好上无数倍的东西,值得他们去学习借鉴!
行一要以大宛使者的身份重新来到大魏,要光明正大的面见大魏的君王,向大魏君王表达大宛友好而谦逊的态度,希望大魏君王能给他们一个学习借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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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齐二的疑问,行一回了。
“此次,我是跟随大宛使臣前来拜访学习的。”
行一面露怀念羡慕之色,“一别四年,想不到大魏更加繁荣了,行一实在佩服。我在路上看到了报纸,知晓这边要举办医者大会,是以便慕名而来了。”
知晓行一是跟着大宛使臣前来的,齐二惊讶,“你就这样来了,那使臣呢?”
行一:“行一敬服大魏医术,如此盛事,不可不来,至于使臣,他们已经带着东西去拜见你们大魏君王了。”
这么说的时候,行一脸上半点害怕都没有。
反正这医者大会他是一定要的,他又不是正儿八经负责交谈的使臣,就是个跟着使臣团来的小人物,有他没他,不打紧。
至于回去后王会不会怪罪,行一不管。
大不了就是被卸了国僧的头衔。
反正王是不可能杀他的,杀了他,谁给王看病?
行一在心里皱了皱眉,有些懊恼。
早知道来时就该多带几个小弟子,让他们一起学医术,这样以后小弟子们回去就可以给王看病,而他自己就可以一直留在大魏学医了啊!
齐二闻言佩服不已。
早知他对医术痴迷,却不曾想这等大事当前,他居然也能舍了使臣团面见国君的机会,而跑来参加医学大会!
也是个医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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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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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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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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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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