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的艾欢问妈妈。
爱情是两个人在一起组成一个家,幸福的生活下去。
像白雪公主和王子一样吗?
是的。
那爱情能够维持多久呢?
妈妈笑着,摸摸她的头,到:很久,一辈子。
那时,天很蓝,阳光很灿烂,艾欢笑的很幸福,因为,妈妈笑的很幸福。
可是,在妈妈的帮助下,爸爸生意越做越大,一切的幸福如同泡沫般,破碎了。
爸爸在外面有了女人,一个妈妈年轻漂亮的女人。
那个女人和爸爸在办公室被抓住时,骄傲地抬起头,满不在乎的说:是他给几追求我的,他说他爱我。
妈妈哭了,永远温柔的脸布满痛苦,再也找不到一丝幸福。
妈妈没有说什么,第二天签下了离婚协议书,在所有曾经万分讨好她的所谓亲戚们的轻视眼神,冷言冷语,带着艾欢离开了那个住了十年的家。
离开的前一天,站在办公室门前,艾欢看着爸爸那一张她非常熟悉现在却格外陌生的脸,很是认真的问道:“爸爸,一个人的诺言究竟能维持多久?你发誓说你永远不会让妈妈伤心,那现在呢?”
爸爸有些愧疚的低下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或许是因为没有借口回答。
艾欢笑了,笑得格外灿烂:”我还记得,爸爸曾经对我说我名字的由来,妈妈叫戚欢,爸爸叫艾华,所以我叫艾欢,谐音爱欢,意思是爸爸会永远爱着妈妈爱着我的,终不负。可是如今,这是你的爱吗?”
爸爸一直沉默着,一动不动,那个女人也带了一分震惊和感叹与微微的讽刺看了看她和爸爸。
艾欢笑的越来越灿烂,带着深深的失望道:“谢谢您给我的这节课,最后一次,再见。爸爸。愿您不悔。”
她朝他鞠了一个超过一个九十度的躬,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
最后一次跟您说再见,最后一次叫您爸爸,谢谢您对小欢十年来的照顾,再见,再也不见。
这个冬天,很冷,太阳太早回家了,夜,太黑了。
十一岁,不过一年时间,时间在手心间,都留下来不可磨灭的痕迹,一如那张以前永远温柔幸福笑着的脸,染了风霜,刻了皱纹。
离开了艾家,十岁的艾欢一夜长大,那个从小被宠爱着长大的大小姐剪掉了包养得当的指甲,学会了早自己起床,学会了自己梳头发,学会了自己做便当,学会了自己走路学,学会了下午放学后自己买菜,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
第一次打扫卫生时,艾欢把房间弄得更乱,还摔了一跤;第一次洗菜时,差点把所有的菜都洗碎了;第一次煎蛋时,蛋糊了,她没有敢跟妈妈说,只是自己一口一口的强行咽了下去;第一次打临时工时,她所有的累和委屈,在看见那张旧旧的五十元纸币时,全部消失掉了,只是高兴的存起来;第一次……第一次……,无数个第一次,让艾欢彻底长大,明白了生活的艰辛,再也找不到以前但大小姐的模样,她努力的学习一切,仅仅是为了让妈妈开心的同时,好早点跳级,省一点钱,让妈妈没有那么辛苦。
她如同一个普通单亲家庭的孩子一般乖巧懂事,会做好一切,不让妈妈担心的同时照顾好妈妈。
妈妈一直都是一个倔强的人,离开艾家时没有拿走什么,从小到大没有吃过一丝苦的她,宁可去她老师那里辛辛苦苦的一针一线的绣画来赚钱,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好意。她想证明,她有能力养得起自己的女儿,不用靠任何人的帮助。
那个男人对妈妈的打击太大了,妈妈太爱他了,所以,在妈妈离开他后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感觉像老了十岁一般。脸的笑容少了,仅仅只有在和艾欢一起时才会笑,手指被针扎了很多洞,起了老茧,原本漂亮光滑的脸有了皱纹,在她脸,也在她心。
极为熟练的把最后一道菜放入盘子里,端了出去,叫道:“妈妈,吃饭了。”
妈妈放下手里的针,温柔的笑着,去洗了洗手,坐到艾欢对面:“小欢长大了,好香啊。”
艾欢笑了,她觉得很幸福。
能够偶而和妈妈坐在一张桌子,吃着自己做的菜,看着妈妈的微笑,听着妈妈说话,那么,在多的苦艾欢也觉得幸福。因为,妈妈还在身边,还在对她微笑,即使很少,也是很幸福的。
转眼间,一年又过去了。
十三,在西方的神话,耶稣的第十三个门徒背叛了他,把他出卖给教庭配。所以,十三这个数字在西方是极为邪恶的,不详的,而艾欢,正好十三岁了。
或许十三真的是一个不详的数字吧,或许神话是真的吧,又或许帝觉得艾欢还是太幸福了,所以,妈妈病倒了。
从来没有吃过什么苦的妈妈,在没日没夜的刺绣,在被那个人抛弃的打击,在为生活的操劳,在对女儿的愧疚,终于撑不住了,倒了下来。
病来如山倒,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妈妈变瘦了一大圈,本来人长得不胖,此刻只能用骨瘦如柴来形容了。
那个时候,艾欢才明白,妈妈究竟有多爱那个男人,也是那个时候,艾欢才知道,原来她们不是没有钱,相反,外公外婆留给妈妈的钱足够她们花一辈子,何况妈妈手里还有不少没有人知道的股份。只是,妈妈的倔强让自己宁可没日没夜的刺绣,也不想用本来有的钱。妈妈想要借此麻痹自己,用强烈的劳动来麻痹自己,让自己暂时不要想起那个人,那个辜负了她她却依旧爱的人,顺便给艾欢留下更多的钱。
艾欢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原来,妈妈是那么的爱着那伤害了她背叛了这个家的人,爱到了了骨髓里。
请了一天假坐飞机回到了那个城市,去到她曾经的家里,却发现里面已经有了新的女主人,正是次那个女人,艾欢没有进去直接坐车到艾式集团,坐电梯到十二楼的董事长办公室,却从没有关紧的门缝看见,那个人正闭着眼睛和另外一个年轻的女人接吻。艾欢轻轻地把门全部打开,转身走,坐飞机回到了现住的城市。
妈妈的病情越来越重,艾欢把妈妈转到了美国最好的医院治疗,努力学习着一切,仅仅为了妈妈脸露出难得的笑容。
不管再怎么努力,在寒冷的冬天,妈妈还是走了,但讽刺的是,那一天正好是妈妈和他认识二十年的纪念日,结婚十六年的纪念日,也是离婚三年的纪念日。
二十年前十六岁的妈妈在这一天认识了他,又在四年后的这一天和他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并也是在十六年后的这一天和他离婚,最后也死在了这一天。妈妈这一生所有的喜悲全集在了这一天。只能感慨一句,命运弄人。
十二月七日成了艾欢最讨厌的日子。
https:///html/book/28/28038/l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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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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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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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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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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