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大人,儿臣认为,这次咱们要么不搞,要搞就要整个大的。”扬朝栋豪气干云地说着挥了挥拳头,阴鹫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残忍的诡笑。
“好,你说得对,不愧是我杨应龙的儿子。”扬应龙伸手拍了拍扬朝栋的肩膀,笑着夸奖道。
“父亲,咱们这次一定要争取到苗人的支持,只要他们愿意跟着咱们跟明朝干,那胜算就大多了。”
扬应龙点头赞成道:“说得对,有了这些苗人,咱们的力量会壮大不少,不过这还不够,哦,对了,上次来联合我们的那股倭人,现在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据说在浙南郭县被人用牤牛撵着跑,死伤无数,剩下的跑回了海岛上,没能掀起多大的风浪。”杨朝栋有些不屑地撇了撇嘴说。
杨应龙听了沉呤片刻道:“这没什么,胜败乃兵家常事,派人去跟他们联系上,这伙倭人也是一股可以利用的力量,多几个帮手没有坏处,懂吗?”
“父亲大人所言极是,孩儿谨记在心。”扬朝栋一贯狠天狠地,为人骄狂,但是对自已这个土司父亲却是打心眼里佩服,特别是在为人的狠毒狂傲这方面这两父子是穿一条裤子的。
在播州的苗人有数十万之众,多数居住在山林之间的一些村寨里,以红衣苗,黑脚苗,花腰苗几支苗人为多,这些苗人各自分部落居住,苗人们民风强悍,习武之风很盛,大多都自备有兵器刀枪,长期以来,汉地统治者对苗人多有压迫,苗人时有反抗,在有的地方,汉苗的对立矛盾很深。
杨应龙向来都在拉拢苗人,如今又对苗人们许以重诺,所以双方一拍即合,达成了同盟协议,苗人首领“十三家”答应出兵帮扬应龙推翻明朝,条件是推翻了明朝后让苗人独立自成一国,杨应龙听了表面上爽快答应,心里却不以为然地冷冷一“哼”。
圆月当空,秋虫唧鸣。
夜色中的绣花楼窗下,沈放拎着酒瓶抱膝而坐,他已经喝得有些迷糊了,嘴里叽哩咕录地念叨着,长期的压抑让他心里很不痛快,今晚他到绣花楼和杨二小姐隔着窗说了许久,讲了很多话,在他心里已将扬二小姐视为知已红颜,心中有话,讲给她听,说完之后他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
“你醉了,不要再喝了,快回去吧。”二小姐杨宝珠坐在椅子上不能动,只得将身子欠了欠语气温柔地说。
“回去?回哪里去?”
沈放醉眼朦胧地咧嘴一笑,道:“自来这里开始,便再也回不去了,嘿嘿嘿”,说着提起洒瓶又闷头干了两囗,用手把嘴一抺“唉”地叹了一声。
扬宝珠愣了愣,复又柔声言道:“你真的醉了,别喝了。”
“醉了?对,醉了就好了,记得我刚到这里时,在山下有一家酒店,那店名甚是有趣,叫个什么“醉一场”,嘻嘻,我说这名字真好,这人的一生想起来不就是醉一场么?嘻嘻,醉了好,醉了好,醉了心里少烦恼,便趁风云乘月舟,碧海青天任逍遥,嘻嘻…...”说着沈放举起酒瓶又猛灌了两囗。
“唉,想不到你心里也很苦”,杨宝珠幽幽地说。
“对,咱们俩心里都苦,咱俩真是同是天涯苦命人,如今相逢又相识,嘿嘿”。
“我三岁时娘亲便离我而去,从小我就是个没娘的孩子,爹爹一心想的就是他的权力,除了不缺银子,他什么也没有给过我,更别说一个父亲的温暖了,在别人看来,我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土司大小姐,其实在整个海龙囤,我就是那个最孤独的人,我心中的苦和这些话,从来没法对人诉说,现在给你说了,我的心里也好受了许多。”杨宝珠有些声音哽咽地说着,两行眼泪无声落下。
沈放听了心里感同身受,借着酒劲,他忍不住说道:“其实宝珠,我真的想带你离开这里,带你走。”
“走?到哪里去,怎么走?”杨宝珠凄然一笑道:“一直以来,我就象是一只养在笼子中的金丝鸟,再怎么想飞也出不了这个笼子的。”
“其实宝珠,我是…...我不是…...”沈放欲言又止,无可奈何地提起洒瓶又猛灌一囗。
“唉,你别说了,你的心意我知道,但象我这种情形,怎忍心去拖累别人?其实在这里也好,毕竟是自已的家,我只是担心父亲和大哥他们。”
“担心他们?”
“他们的那个心不死,怕又要搞出些什么,又要凭生祸乱。”
“这…这个也不是你能管得了的,放心吧,天下乱不了。”
“倒是你,我看你还是快走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不,我不走,我要在这里陪你,除非你跟我一起走。”
“不能,我、我不能离开我父亲,他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扬宝珠痛苦地摇了摇头。
“唉,我真醉了,该回去了。”沈放心中矛盾,觉得有些难受,便站起身来跟二小姐告别,摇摇晃晃地往回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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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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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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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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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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