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剑啸轩辕>一百三十九章:汉江渔叟
  “啊,原来他是锦衣卫呀,哎呀,这、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哇,”众军士听了都觉得有点挂不住脸,内中一人兀自有些疑惑地问道:“看他这样,神神叨叨的,谁也不会知道他是谁,他怎么搞成这样?”

  “是呀,沈大人,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周副将也是一脸迷惑不解。

  这时候沈放又有点清醒了,看着他点点头说:“我记得你,你怎么在这里?”

  “沈大人,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在这里?你到底是怎么了?”周副将一把扶住沈放,有些激动地说。

  
  沈放摸摸头,有些迷惑地看了看,忽然流着泪说:“不知道,宝珠走了,我的心也跟着走了,我…”说着沈放心头一梗,又有些迷糊起来,他也不再言语,只直愣愣地往前走去,一边走一边“宝珠宝珠”地念叨着,一步一步地走远了。

  “沈大人,你这是怎么了?谁是宝珠?”看到沈放变成了一个状若疯痴之人,周副将心中不忍,想拦住他,可是又不敢,只得看着沈放渐渐走去。

  沈放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行走着,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时便想起吃点东西,糊涂时便如坠幻景,犹如梦游一般。

  就这样顺路走着,走到哪算哪,一路上逢山过山,遇水淌河,也是他命中注定,冥冥中似有人指引,不知道走了多久,来到了一座大山,山下一座高大的石牌坊,上书着四个大字“治世玄岳,”正是大岳武当山。

  或许是心灵福至吧,沈放从玄岳门,一口气来到了紫霄宫外,正遇见外出回山的宋远桥,他二人在泰山大会上结下友谊,成为朋友,宋远桥见了沈放又惊又喜,连忙将他扶进宫内,众人见沈放又脏又臭,纷纷闪避不及,张三丰倒不嫌,只是好笑地说这人是谁,怎的比他还要邋遢?

  宋远桥将沈放一番沐浴,又换了衣服,这一下便显出了沈放的本色来,众人见了皆叹其形容潇洒,有出尘之气。

  宋远桥将沈放大致说了一下,众人得知他竟是锦衣卫,都对他有些另眼相看起来,很奇怪的,自踏入武当山,沈放便完全清醒过来,他谢过了宋远桥,又和众人见礼,他早知道在民间传为仙人的张三丰,今日一见,果然魁伟不凡,对着三丰真人一连拜了三拜,以示崇敬。

  张三丰看出沈放很有慧根,是个载道之器,便笑着叫他在山上多住些时日,沈放反正也无处可去,便一口应下。

  从此沈放就在紫霄宫住了下来,平时帮着洒扫殿堂院落,看看书,练练功,平静地打发着时光。

  渐渐的沈放变得越来越安静,心胸也越来越豁达,头脑也越来越清晰,他对道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时间越长,兴趣越深,终于,他下定决心,要跟随张真人出家修道,当他跪在张三丰面前把话说出来的时候,张三丰一点也不感到意外,这一切都在他意料之中,当着众弟子的面,张真人一囗答应下来,收了沈放这个弟子,并赐法名“空幻,”

  从此,这位过去的锦衣卫特使大人,曾经的海龙囤总管,就成了现下武当山紫霄宫的空幻道长,从今以后皈依道门,在青灯黄卷,晨钟暮鼓间度过了一生。

  世事如梦,日月如梭,长江一浪推一浪,一代新人换旧人。

  转眼间数十年已过,大明开国皇帝朱洪武之子,一代圣君永乐大帝朱棣因病死于北征归京的路上,逝年六旬有余。

  国不可一日无君,朱棣的大儿子朱高炽即皇位,是为明仁宗。

  仁宗治国有道,待人宽厚,深得臣民爱戴,但无奈他身体欠佳,不仅长得又矮又胖,腿有残疾,还天生犯有心病,当了不到一年的皇帝即因病不起,一命呜呼,成了历史上为数不多的一个短命皇帝。

  仁宗驾崩,其子朱瞻基继位,即为明宣宗,世称宣德帝。

  宣宗为仁宗之子,永乐之孙,生性沉稳睿智,胸有韬略,是个文武全才,治理朝政颇有一手,又能爱民如子,重用贤臣,是一个有德的明君。

  宣德二年,朱瞻基刚继位不久,由于他辛苦勤政,虽然即位时间不长,但国政已初见改善,民众能安居乐业,宣德帝心里也很是高兴。

  岂料他高兴,有人就不乐意了,这个不乐意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二叔朱高煦。

  朱高煦为永乐之二子,朱高炽之弟,此人也勇猛善战,颇有心计,一向以酷似其父朱棣自居,从来都瞧不上其兄朱高炽,暗中讥讽其软弱无能,是个残废,很想取而代之,但天不遂他愿,虽然朱棣在三个儿子中最喜欢他,但最后还是听了大臣解晋的劝,传位于仁宗朱高炽,这令朱高煦的一腔愿望落了个空,由此在心中暗恨其兄及其一家人。

  自朱瞻基即位,汉王朱高煦更对这个侄儿恨之入骨,恨不得一口吞了他,心下忍了又忍,实在忍不住,便在宣德二年初,又仿照他老爹永乐帝朱棣的故事,打着“清君侧”的囗号,率领着二十万大军,突然对明庭发起了进攻,他老爹朱棣就是靠着这一手夺了侄儿建文帝的江山,如今他也要用此方法夺了侄儿宣德帝的江山,这父子俩真是一个德性,专好从侄儿手中夺取江山,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他两爷子使起来门清。叛军陷襄阳,破武昌,一路势如破竹,兵锋直逼北京紫禁城。

  但朱高煦想错了,他这侄儿可不是个软柿子,宣德帝不是建文帝,他也不是他那个英明神武的爹。

  这次朱瞻基没给他这个二叔半点机会,宣德帝亲自披挂上阵,率领十八万精兵迎着叛军冲杀过来,见皇帝御驾亲征,众将士个个奋勇向前,大败叛军于汉水,他那个一心想当皇帝的二叔汉王朱高煦也死于乱军之中,最终落了一个尸骨无存。

  一场大战之后,血染残阳,江水尽红,波滔浩渺的汉江边,一队叛军精疲力竭地走着,这一群十来人是汉王朱高煦的部下,汉王被斩,乱军兵败,他们趁乱蹿出,一路逃命来到了汉水边的一个无名河滩,一行人走得累了,便挤靠在一起坐在河滩上歇气。

  过了一会,其中一人说道:“咱们不能在此久歇,要赶紧渡过江去,不然小心被皇上的人包了饺子。”

  另一个接道:“黄老兄说得对,咱们要快些过河,但此处并非码头,又没有一个使船的艄公,却怎么能过得去?”

  “这个…”叫黄老兄的听着犯了难,抬头往四处看了看,忽然听到一阵渔歌声,仔细一看,见一艘打鱼的小船破浪而来,小船不大,船头上站着一个小姑娘,大约七八岁的年龄,一身红衣,大冷天还赤看脚,红朴朴的脸上一双大眼晴忽闪忽闪的,手持一根竹蒿杆,显得非常机灵。

  一个白发老翁正在船尾划着桨,操纵着小船在波浪中向岸边划来,小船船速飞快,眼看已冲过江心,来到了岸边。

  “嗨,那不是船吗?走,兄弟们,上船!”几个叛军见有船靠来,顿时高兴非常,喊叫着一跃而起,咋咋呼呼的便往小船扑去,众叛军见了船便象是见了救命稻草,“呼啦”一声便围了上去。

  船上那一老一小跳上岸,小姑娘把手里的竹杆往沙滩上一插,“卟”的一下,竹杆一插到底,只露出了不长的一截在外面,老翁点着头“呵呵”一笑,将小船在竹杆上拴好,拿着鱼网等物便和小姑娘欲往岸上走去。

  “慢着,老头,快渡我们几个过河,不然,老子们让你娃吃不了兜着走。”一个叛军想吓唬一下这一老一小,说着还将手里的刀晃了晃,好吓得他们乖乖听话。

  岂料这一老一小听了互相对望一眼,嘻嘻一笑,不以为意,老翁看了看他们说:“渡你等过去也不是不可以,但我和孙儿打了半天的鱼,打得肚子饿了,现在要去吃饭,待吃饱了,再渡尔等不迟,还有,那摆渡的银子是不能少的哟。”说着摆摆手便走。

  那叛军听了大怒,心想好不识相的老头,居然敢如此慢待本大爷,还敢提什么摆渡的银子,这是不知道马王爷长了几只眼哪,他奶奶的,不把你收拾得服服贴贴,我他妈的算是白混了。

  那叛军想着大喝一声,挥刀往老翁劈头便砍,其实他只是想吓吓人,所认并没有下死手,再说还要用这老头划船呢,他若挂了谁划船去?

  虽然如此,但这寒光闪闪的一刀砍来,还是怪吓人的,那叛军心里面暗暗得意地冷冷一哼,就想看到这不知死活的老头跪下求饶的景象。

  突然之间眼前一花,面前已不见了老头的踪影,只有那个小姑娘一人还站在那里,一双滴溜溜的眼晴正盯着他看呢。

  “妈的,人呢?”叛军握着刀不知所措,望着小姑娘气急败坏地吼道。

  “喏,”小姑娘眨着眼往他身后指了指,那叛军心头一惊,正待转头之际,“卟,”一股迅猛的力道传来,重重地打在他腰后的“阳关”穴上,打得那叛军浑身一震,来不及哼一声,便一头栽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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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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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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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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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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