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成反派大佬的女儿后我躺赢了顾雍王太监>第333章 我这极品一家子(81)
  天子一言九鼎,对宝贝弟弟更是从不食言。

  等到论功行赏时,锦晏以军师“锦公子”的身份得到了破格提拔,成了朝中唯二未经科考当官的人。

  而第一个人,叫温澜。

  “锦公子”变成了“锦大人”,可在军中将士眼里,“他”只是他们的军师。

  同一时间,锦晏也被封了郡主,封号为永安。

  尽管朝中许多人都不愿意看到温家人被封赏,可天子决定的事他们并没有置喙的权力。

  别说封个郡主了,就算是封锦晏做公主,他们也拦不住。

  这之后没多久,天子又派人把温澜请到了宫里商量两个“孩子”的婚事,此时的他不再是高位上杀伐果断的帝王,而是一个担心自家傻弟弟被嫌弃的哥哥而已。

  真是有操不完的心。

  事到如今,温澜也早已认可了司凤宣,只是有些事让他很快,而他也点明了。

  温澜:“陛下,早些定亲也好,否则宁王总是深夜翻我家的院墙,叫人看到了也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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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子:“……”

  天子心里骂自家弟弟没出息,脸上却一副你们要事开着大门他至于翻院墙的表情。

  温澜看在眼里,又道:“自从宁王得胜回朝后,臣家里的大门子时前再未锁过。”

  天子:“……”

  放着大门不开偏偏翻院墙?

  这可太尴尬了!

  宣儿啊宣儿,你怎么就不能给皇兄长点脸呢?

  天子装模作样的骂了司凤宣几句,之后又将话题拉回了正轨上,礼部已经选出了几个好日子,便让温澜一起决定该选哪个日子。

  温澜瞅了一眼,就选了来年二月的一个日子,然后说他觉得这个日子最好。

  至于到底好不好,有多好,待他仔细琢磨了再说。

  天子:“……”

  他严重怀疑,温澜之所以这么选,不过是因为那个日子离得最远而已。

  不过也不难理解。

  当爹的人,有几个愿意早早将宝贝女儿嫁人呢!

  好不容易送走了温澜,天子立即吩咐道:“给宁王传话,让他规矩一些,别动不动翻人家侯府的院墙,若惹怒了温侯,人家把定亲的日子无限延期,朕可帮不了他!”

  传信的人到了王府,将天子的话一字不落地转告了司凤宣。

  司凤宣:“……”

  皇兄不靠谱啊!

  明明说好的今年定亲,怎么就变成明年二月了?

  今年有那么多寓意吉祥的日子,哪个不比明年二月的吉利,温侯这是故意与他作对啊。

  打发走了传信的太监,司凤宣立即让人备上了厚礼到了侯府请罪,并保证他往后再也不会翻墙。

  即便翻墙,也会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不会再让温澜抓住他的把柄。

  从这时起,太后也时常派人接锦晏进宫玩,短则留她在宫里待两三天,多则七八天。

  锦晏在宫中的时候,司凤宣也哪儿都不去就在宫里守着,太后不知道有多高兴。

  某日,看着御花园里温声细语对锦晏说话的司凤宣,太后笑着打趣说:“真想把这丫头永远地留在哀家身边。”

  如此,宣儿也就会留在宫里了。

  身边心腹嬷嬷说:“那温侯父子可能就要进宫找您要人了,只是不知道陛下能不能拦住他们。”

  太后一听顿时摇了摇头。

  温侯和状元郎可都不是省油的灯,惹怒了他们,宣儿的婚事只怕也会遥遥无期。

  为了她的小孙儿,还是留些余地好了。

  ……

  从锦晏频繁进宫到定亲,也不过五个多月。

  但对司凤宣来说,每一天他都度日如年。

  但好处就是订了亲后,有了名分,他便可随心所欲地出入侯府,肆无忌惮地带锦晏出去玩了。

  见识了司凤宣对锦晏的宠溺之后,以往将宁王视作洪水猛兽的人,也纷纷有了别样的心思。

  男人三妻四妾最是正常不过。

  宁王也是个男人,如何能一辈子只守着一个女人过?

  都不用等到锦晏年老色衰,只怕过不了几年,新鲜劲过了,宁王就会变心。

  如此,倒不如早些将自家儿女送入王府。

  若天子真的有意让宁王继承大统,那还在“潜邸”时就跟着宁王的妃子,入宫后的待遇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一时之间,曾经不知道多少次弹劾过宁王的人,都把宁王当成了香饽饽,想方设法地接近宁王,制造机会让宁王和他们家中的女儿家偶遇。

  只是众人机关算尽,洋相出尽后,非但没能上宁王府的船,还被宁王和温侯联手送上了一份抄家大礼包。

  其他人一看,纷纷都傻了眼。

  我们只是想与宁王府联姻而已,且还没有真正的付诸实践,就被宁王和温侯联手赠送了一个抄家大礼包。

  这要真的实践了,或者做出任何伤害永安郡主的话,是不是等待他们的就是九族消消乐了?

  这太疯狂了!

  他们的确想要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想要借宁王的势光耀门楣,可却不想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实际上,无人承受得起这样大的风险。

  就这样,一群心机叵测的人自己打了退堂鼓,司凤宣的耳根子又清净了下来。

  温澜放下心的同时也再次认识到权势是个好东西。

  不论司凤宣往后会不会变心,但只要他永远都手握重拳,拥有常人难以撼动的权势,那其他人觊觎宁王府王妃的位子时,就不得不考虑他的态度。

  若对方非要找死,他也有能力把控全局,让那些人为他们的愚蠢陪葬,也让司凤宣见识一下背叛的代价。

  司凤宣:“……”

  天地良心!

  他就算背叛皇兄也不会背叛晏晏。

  天子:“……”

  什么?

  时光如白驹过隙,两年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锦晏已经十九岁了。

  尽管司凤宣总说等待成婚的日子太过难熬,简直是度日如年,可当那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他却又怀念起了两年间的点点滴滴。

  这两年里,他和锦晏不是夫妻,却胜似夫妻。

  直到大婚日到来,洞房之后,他才意识到前几天的自己到底有多天真。

  难怪皇兄总会用匪夷所思的眼神看他,怀疑他某方面不行,甚至安排御医为他调养身体。

  合着他就是个大傻子。

  白白错过了七百多个美好的日夜。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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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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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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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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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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