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大多数人心里都清楚,这种看似平静的外表下面,藏着的是危险而汹涌的波涛。
从沐斓的别墅到海城嘴知名的地方特色酒楼,一路上都畅行无阻,没有堵车。
抢劫的风波并没有对酒楼造成什么影响,这里依然门庭若市,如果不是提前预订了位子,这时候过来恐怕还得跟着排队。
进入酒楼,他们被服务员引上了三楼雅间。
点菜时,周夏劈里啪啦点了许多菜,喜欢的不喜欢的,吃过的没吃过的,都点了。
“你是想将菜谱上有的都点一遍,尝一下味道,将这种美好的人间烟火储存在你的大脑深处吗?”锦晏打趣她。
周夏重重地点头,又委屈吧唧地哼哼,“可是我们的胃都太小了,根本吃不了那么多的东西,否则我一定要将所有的美味都吃一遍,我怕到时候我会忘记它们是什么味道。”
说到后面,她又感伤起来。
这是一个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都会让人觉得沮丧悲伤的消息。
沐斓和楼棣都被他的情绪感染了。
锦晏则像是变魔术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个很小很精致的瓶子,她不过将瓶子在周夏眼前晃了一下,周夏就被迷得神魂颠倒。
“好香啊!”
周夏仿佛被蛊惑了一样,慢慢闭上了眼,沉浸式的品味了几秒后,她激动地说:“我闻出来了,这个玫瑰,是五年前你培育出来的新品种。”
锦晏点头。
想到玫瑰,周夏脸上的难过之色更深了,“我永远都记得你们家花园里那一片盛放的玫瑰,或娇艳或高贵或神秘或圣洁,每一朵都美得让人心醉,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玫瑰,也是我闻过最好闻的花香……”
曾几何时,锦晏生日,霍叔叔和柳阿姨他们邀请了许多亲朋好友参加她的生日会,在霍家明确说了不能将现场的东西拍照且发到星网上去的要求后,还是有人无礼地偷拍了照片并且炫耀了出去,而拍照的时候,还有人为了美,肆意地踩塌了玫瑰。
那一朵朵玫瑰,都是锦晏的心血。
霍家每个人都在用十二分的精力照看着那一片独一无二的花园,就像是守护独一无二的锦晏一样。
所以当花园被毁,每个人都很痛心,也很愤怒。
破坏了规则的人被当场轰出了霍家,并永远地被霍家拉入了黑名单。
生日会后,有几个见证了这一切的人还在外面阴阳怪气,说霍家太过小题大做,不过是几株玫瑰而已,踩坏了还可以重新培育,但在名流云集的生日会现场打脸尊贵的客人,实在是不体面也很没有教养的行为。
后来有人将这些指责霍家的言论搬上了星网,得到了数量可观的网友的赞同,而霍家也因此遭受了很长时间的网暴。
然而此时谁也不会想到,霍家花园里那一片盛放的玫瑰,是他们记忆中最后的一片花海。
就在一周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酸雨毁掉了很多东西,当然也包括那一片圣洁神秘的玫瑰花园。
尽管霍家已经做了最大程度的补救,可在大自然面前,一切都是那么的脆弱不堪。
为了给锦晏留下一点念想,为了保留火种,霍叔叔冒着巨大的风险抢救了一株玫瑰。
代价是霍叔叔的手臂和后背被酸雨侵蚀,留下了几处明显的疤痕。
然而,留不住的东西,终归是留不住。
玫瑰之间也像是有着它们都能听懂的语言一眼,在其他玫瑰被摧残后,那株好不容易才保留下来的玫瑰,也在一夜之间枯萎了。
后来,锦晏从那株玫瑰上提取了精华,做成了香水,正是她随身携带的这个。
它不是单纯的香水,“她”是锦晏的玫瑰。
而那株玫瑰,被她做成了标本,永远地留在了霍家专门为她建造的一个收藏馆内。
一幕幕回忆从脑海闪过,周夏顿时明白了锦晏所想,“你是说,我们可以把每种菜的味道都保存下来?”
锦晏小心地将她的玫瑰收了起来,“我是说,这个工作,我在家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做完了。”
周夏又以为自己产生幻听了。
她看向楼棣跟沐斓,那两人也都一脸意外,显然对此并不知情。
“什么时候的事儿?我居然都不知道。”周夏说。
锦晏:“三年前吧,在家中养病的时候,突然有了这个想法,然后就去做了,爸爸妈妈……”
“锦晏,怎么了?”周夏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锦晏回过神,想着刚刚在脑海一闪而过的陌生身影,她摇了摇头,“没事,就是想起那时候爸爸妈妈为了支持我,聘请了很多大厨,为了保证样品种类足够齐全,爸爸还特地去了好多个贫民区,请了最会做饭的人到家中做饭,以便我可以就地取材,将记忆里的原汁原味都保留下来。”
周夏由衷地感慨起来,“霍叔叔对你真的太好了,简直就是宠女狂魔的巅峰,完了,我又想跟你抢爸爸了!”
锦晏眼皮轻轻抬了一下,淡淡抛下两个字,“不许。”
周夏故意哼道:“小气!”
锦晏:“不错,是正确的,中肯的,一阵见血的评价。”
周夏:“……”
哼!
不对,她忽然想到什么,“那时候霍叔叔在中心城吗?我怎么记得他好像出差去了国外。”
锦晏闻言道:“有吗?”
周夏一时也有些懵,“刚刚脑袋里冒出这么一个想法,也可能是我记错了,楼棣你有没有什么印象。”
楼棣一愣,没听清楚周夏说了什么。
从锦晏拿出玫瑰开始,他就陷入了回忆当中。
虽然他父母跟锦晏父母关系不错,但他小时候跟锦晏的关系没有现在这么好。
一来他们不在一个年级,二来锦晏经常生病,每次要好长时间,而且养病多数时候都在无菌环境下,霍叔叔和柳阿姨亲自照顾她的衣食起居,旁人根本没机会接触到她。
那次生日会上,他为了保护锦晏的玫瑰不被人践踏不小心受了伤,锦晏帮他处理了伤口,霍叔叔和柳阿姨也给他送上了丰厚的谢礼。
他和锦晏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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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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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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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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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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