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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说快不快,说慢不慢。

  这三天对阿杨来说与往常没什么不同,甚至连加班都不需要。

  只是可惜最近两天他去开封书院的藏书馆找书看的时候,没能再遇上那位会耐心解答自己那些突发奇想的怪问题的范大人。

  而白玉堂最近也忙得很,据说开封府这两天少了人手,正是缺人的时候,白玉堂忙得甚至没顾得上和展昭抬杠。

  初一朝会的时候,阿杨发现武将队伍中少了几个脸熟的人,而范大人也没有出现,此外,还有几个官员被官家外派了出去,还有几道早就发出的调令被过了明面。

  阿杨不知道师父前几日让他呈上去的信上写了什么,但他总感觉冥冥之中有些关联。

  这几天,他总是梦见沙场,梦见他的铁甲和死去的战马,梦见他干瘪的水囊和敌人温热的血,还有风里擂擂的战鼓声。

  阿杨没见过战场,边境那边的规矩很严,不是哪儿都能去的,他去时也没有战乱,只有满目的黄沙和不屈的白树。

  他只能把这些梦归结于他不知何时看过的话本。

  许是最近总是听人提起太平王,所以他才会梦见这纠缠了太平王半生的战场。

  比起阿杨,陆小凤过的倒是精彩得多。

  军饷前脚被劫,后脚女儿玉屏公主又被绑架,太平王震怒,向陛下上书要求加强对武林人的管制,不使他们以武犯禁。

  太平王手上有兵,哪怕官家不允,他也总能做点什么。一时黑白两道人人自危,全都绷紧了皮子。

  官家把这事交给了六扇门的名捕,但他们那边却一直没有进展。

  这时武林人想到了一个擅长解决麻烦人——陆小凤。

  他最近正好在京城,但却没有人能找到他。

  因为他正躲在京城的某处的府邸之中。

  说是府邸,却修得比京城的那些达官显贵的宅院更加华贵,仿佛似乎不顾僭越这回事。

  陆小凤的好友花满楼是花家七子,花宅他自然是去过的。花家是江南巨富,可陆小凤在这里的几日,日常用度比之花家过之而无不及,甚至可以说是夸张的程度。这座府邸外面看着却不显山不露水,可日常用度消耗,奢侈到一个让陆小凤瞠目结舌的地步,可这些在那主人家眼里,却只是平常。

  这座府邸的主人是两兄妹,说是兄妹,却一点都不像,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武功高强,满身谜团,江湖上却从来没有人听说过他们的名号,哥哥几乎不在府邸出现,倒是妹妹,对陆小凤颇友善。

  但直到现在,陆小凤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是不是真的。

  本来,陆小凤为了躲麻烦,早早就跑远了,但人总是挡不住好奇心的。

  陆小凤又一次被自己的好奇心卷进了麻烦里,这甚至是他自己死缠烂打求来的。

  多奇怪啊,这么一个武功高强,奇异清丽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居然叫牛肉汤。

  同时,她也确实煲得一手好汤。

  无论是她,还是她身边的护卫,都充满谜团,任谁见到,都会对他们产生好奇。

  于是陆小凤就千方百计与他们同路了。直到靠近京城,牛肉汤才眼睛一转,告诉了陆小凤自己的“真名”。

  她说她叫宫主,进京是来找哥哥的。

  这个名字同样古怪,好像暗示了什么。

  宫主的哥哥叫做宫九,也是这座府邸的主人。

  他几乎不回这座宅子,偶尔出现,也仿佛只是一个路过的幽灵。

  据说是他不喜吵闹,所以这座大宅才冷得仿佛没有人气。

  所有的下人都面无表情,没有情绪,表情麻木。

  他们眼中无光,陆小凤觉得与他们相比,连西门吹雪那张死人脸都生动了起来。

  见到宫九,陆小凤浑身的寒毛都在向他警告这是个天大的麻烦。

  他知道那是一个绝顶的高手,一个和牛肉汤一样,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高手,带着散不去的血气,就这样出现在了京城这个麻烦的暴风眼,眼里是孩童般的自我和愉悦。

  陆小凤想要脱身,却不知自己已经入局。

  在无人居住的院子外面,守卫却算得上森严,几乎把“有问题”写在院外的牌匾上。

  陆小凤感觉是计,却还是忍不住一头栽进去。

  可在他准备去一探究竟的时候,却被人挡了回去。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大约是有异族的血统,一双美目透着醉人的风情,她的美貌足以让全天下的男人对她一见倾心。

  陆小凤之前从未在府上见到过她,想要攀谈,她却只是让陆小凤离开这里,不要自寻麻烦。

  第二天,宫主问他,可是见过了沙曼。

  此时,陆小凤才知道了她的名字。

  宫主对沙曼不太看得上眼,也否认了她是宫九的妻妾的身份,她就这么尴尬地存在在这座寂静的府邸,府上的下人对她却不失恭敬。

  宫主看着陆小凤笑道:“我要出去几日,左右沙曼闲着,这段时日,由她招待你。”

  陆小凤感觉自己踏进了一个针对自己的陷阱。但外面正乱着,以防万一,他总要看看鱼钩上面挂了什么。

  相处之中,陆小凤忍不住被沙曼吸引,沙曼对陆小凤也有几分不同,二人缠绵悱恻之际,沙曼终于不再时时警惕陆小凤,陆小凤也终于见到了他们给自己放下的饵。

  陆小凤才进了院子,甚至还没有进里屋,就在廊下看到了一只发簪。

  精致雅丽,是年轻的姑娘会喜欢的样子,但发簪上的珍珠,却是每年常出稀少,只能进到宫里的品种。

  ——玉屏公主。

  这个名字呼之欲出。

  虽然隐约有猜测,但陆小凤还是忍不住叹气,闭了闭眼,一手扶着额头,甚至感觉自己有几分头疼。他更不知道那对兄妹与自己打什么哑谜了。

  他们既然敢拿玉屏公主做饵,那背后藏的,又是怎样的庞然大物。

  他不相信这只发簪是故意落在这里的,太凑巧了,也太可疑了。

  陆小凤沉默了半晌,收起来发簪,决定回去睡觉。

  “你去哪儿了?”沙曼醒来不见陆小凤,却没有点灯,陆小凤回来时,她正坐在窗边,不知道方才在看什么。

  “净手罢了。”陆小凤对上沙曼的眼睛,又很快移开,语气看似随意道,“你怎么起来了?”

  “你不在,睡不着。”沙曼起身,走向陆小凤,依在他身侧。

  谁都知道,彼此口中吐出的是谎言。

  但他们依然像是一对新恋的情人。

  也就是这天夜里,叶孤城回到了京城。

  阿杨坐在屋顶上,本想对着月亮看看剑上的寒光,一抒自己的愁绪。

  但初一的晚上没有月亮,这个逼没装起来就中道崩殂,但是他依然坐在屋顶上,吹着冷风,细细擦拭自己的剑。

  来京城之后这段时间的安逸,让阿杨有些手生了。

  倒不是说剑法生疏了,只是曾经那种将性命寄于刀剑之上的手感许久不曾有了。

  但当他再次与自己的剑对话时,他的剑依然回应他。他依然能感觉都那种安心感,就仿佛剑是他手的延伸,他的血液通过他的血管在他的刀剑中涌动。

  这是他的剑。

  能入红尘,能护他人。

  他执剑的意义不再只是为了保护自己。

  这才是他出山之后学到的最有意义的东西。

  他不知道这样的变化是好是坏,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在生命的最后后悔自己没有做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但是现在,他决定按着自己的想法莽下去。

  ——

  二月初二,中和节。

  一早,京城去郊外的车马就没断过。

  去郊外踏青挑菜的,京城本地回村祭土地,还有闲着没事去郊外凑热闹的。

  虽然是节日,但是城内反而没有京郊热闹。

  好在阿杨常光顾的那个早食店还开着,卖早食的大爷还在像往常那样在店里招呼客人。

  阿杨连吃了三个糯米饼,干光完一锅煎饺,中间还喝完了三碗豆腐脑,这才拍了拍肚子心满意足地起身。

  结账时阿杨和大爷唠了两句才知道,自己完全是赶巧了,再迟一些,大爷就要回村里去和村里的人一起祭灶了。他听说阿杨没有参加过春社,还很热心的邀请阿杨同来,祭灶结束之后还可以跟他们一起分肉和社酒,还说村里今年请到了个南边颇有名气的戏班子,脸上满是笑意。

  阿杨虽然不太看戏,但听着中和酒的名字怪嘴馋的,中和酒俗话常被叫做春酒,一听名字就觉得生机盎然,让人期待起它的味道来。

  但那总归是别人的热闹。阿杨做出一个苦巴巴的表情说:“我今日还要当值,是喝不上好酒了。”

  老翁很惊讶地说:“春社日,不是都放假了吗?”

  “哪能全没了人啊,总得留两个人在,不然万一有什么事情怎么办,您说是吧。”阿杨一边付钱,一边笑着把这话题带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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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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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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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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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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