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小巷,能看到一个个足有尺深的雪坑,踩一脚,从脚底渗出一股凉气,直冲天灵盖。
天气的严寒,恶劣的气候,丝毫没有影响到城内的热烈气氛,贩夫走卒依然似蚂蚁一般,攀附在城中的大街小巷,维持着鲜活的旺盛力。
相较于去年大雪灾的手足无措,今年的雪情虽然也不算好,气温甚至还要更加严寒,但至少有了防备。
城中家家户户,备好粮食,棉絮,草药,一些柴火,煤炭,也有堆积。
应对严寒气候的能力,有极大提升。
自然,因为这严寒气候而受灾,死亡的人,也少了许多,纵然依然有准备不足之人,或是家庭特别贫困者,在灵武城中一些家族,豪强,宗门的关照,救济下,也能勉强过活。
东城楼顶,北堂赫在数个高手侍卫的环绕下,披着一条洁白无瑕的毛茸茸狐裘,双手抱胸,双目满足,贪婪的看着这大雪之下,依然极富有生活与烟火气息的一幕。
在他脚下,一条绵延如长龙的队伍,安静,有序的排列在城门口,来往进出之人络绎不绝,显示出这座城市旺盛的生命力。
一座城市,是决不能故步自封的,更不能是一潭死水,一定要和外界多多交流,多多换血,才能经久不衰。
这也是灵武城这座水系交杂城市的卓越地利带来的优势。
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固然是兵家必争之地,但也是富强的基础。
北地城市,灵武城可排到前三位置,比之一般的大郡,都要富庶,强盛的多,就可见内中的关窍。
“世子,今年虽还未印证有大雪灾,但今次雪情之下,城内外居民冻死饿死病死者寥寥无几,多赖您的贴心关照,来年说不定家家户户就要给您安上长生供奉了!”
在北堂赫身侧,一個手持折扇,披着黑色棉袍,长着一对桃花眼,十分秀气阴柔的男子向着这位郡王世子恭维道,而看北堂赫满足和喜悦的神色,很明显,这马屁拍到了正经位置。
北堂赫出身皇族,乃是天潢贵胄,从出生那一天起,就享受到了超越寻常人的荣华富贵。
锦衣玉食,美酒佳肴,如玉美人,乃至权利地位,一旦享受到,乃至习以为常,那么在某些人看来,也就那么回事,他们开始追求更多的东西。
比如北堂赫,他与自己那胸无大志,耽于享乐的父亲不同,他渴盼自己成就一番事业,也对北堂皇族所统治的子民,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偏执。
他虽不是当朝大帝,却以一种大帝的心态,来看待那些苦难的百姓。
在这一点,哪怕孟昭也不得不佩服这位世子的心性,是个成大事的。
比如今年雪情还未曾过去,北堂赫以及组织自己这一派的势力,对城中百姓进行救助,不是为了那种所谓的大义,而仅仅因为,这是他北堂家族的子民,他有责任,也有义务爱护这些子民。
心中虽喜,不过北堂赫的笑容也只是一闪而逝,不仔细关注,都未必能够发现。
“好了,这些拍马屁的话,今后少说,我倒是想问问你,孟昭龙牙大舰被烧毁的那件事,你办的怎么样了,黄泉魔宗的人怎么说,到底交不交人?”
距离他们上次提及此事,已经过去一段时间。
之所以孟昭一直没有在意,主要是因为他这段时间一边疯狂扩张,一边在努力消化自己的吞并所得,每日忙得不可开交,自然没空关注几个用来平息他怒火的小角色。
同样的,作为收获三成利益的北堂赫,也在这段时间,忙于摘取胜利果实,每天不亦乐乎,连邪魔道的合作者都忘得一干二净,更别说区区几个替罪羔羊了。
可如今他们基本上已经将这次吞并扩张行动收尾,想到孟昭的条件,北堂赫这才旧事重提,好尽快将这件事搞定,免得节外生枝。
从心态上来说,此时北堂赫对孟昭固然有忌惮的成分,但因为自己也从这次吞并扩张中得到巨大的好处,并不反感孟昭,反而更想和其保持这段合作关系。
这也是孟昭的高明之处,不吃独食,而是划分出一部分利益用来拉拢他人,堵别人的嘴,大家都有的吃,自然不会说三道四,对他不满。
北堂赫便是被这种分割利益的方式,收买的死死的,早前对孟昭强大势力的忌惮,并不敌和孟昭合作带来的好处。
桃花秀士微微一笑,自信道,
“世子放心,这件事我早就安排妥当,和那位黄泉魔宗的圣子,取得一致意见,孟龙王如今风头正盛,霸气十足,他不敢轻易得罪,反而要尽量找补双方关系,以免孟龙王对付他黄泉魔宗!”
“只是~”
桃花秀士的一个只是,叫北堂赫极为不悦,脸色拉长,哼了一声,
“只是什么?莫非还有什么不当之处?”
“不,世子误会了,我是说,黄泉圣子不敢得罪孟龙王,有心缓和双方关系,自不会拒绝这个条件。
同时,他身负不化骨之体,早就对北孟龙王之名,神交已久,很想借助这个机会,和孟龙王来个以武会友,切磋武道是一方面,交流特殊体质,血脉之秘,是另一方面。
我觉得,这件事很好,值得咱们从中斡旋,不知世子意下如何?”
北堂赫点点头,那个什么黄泉圣子有这样的想法,简直是再正常不过。
普天之下,年轻武人,就没有一个不对孟昭神交已久的,毕竟树大招风,何况是世界树一般的存在。
再加上,他从未想过,这桃花秀士敢于欺骗自己,思忖片刻,便道,
“这是一件好事,冤家宜解不宜结,能借此机会,缓和关系,甚至化敌为友,再好不过。
这样吧,我会跟孟昭说这件事,到时候你叫黄泉圣子将人带来,孟昭若是高兴,和他交手打上一场也说不定!”
桃花秀士心中大喜,表面不动声色,继续恭维了几句,便消失在城楼之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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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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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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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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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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