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十四,就可以当做精兵种子来看待,而因为生活在大山这种危险与恶劣的环境下,老人的数量并不多,可以用作精兵的数量,自也十分庞大。
这种战争潜力,堪称是崛起的利器,一州之地,纵然人口繁密,想要拉出如丹蚩一族这般的精兵勇悍之士,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而就算这胡山之内的季氏一脉人口不多,拉出来三两万人,应该还是不难的。
孟昭现在统共也就有六万兵力,其中还有北堂赫的兵力掺和在里面,对于这丹蚩勇士,当然垂涎欲滴。
如此巨大的优势兵源,更足以让孟昭出卖一次色相,娶一个姿色平平之女了。
联姻,永远是解决自身实力以及底蕴不足,最快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为此,做出一些牺牲,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而男人若是能娶一个女子,便能给自己的大业添砖加瓦,何乐不为?
季如霜,虽然是人妇的身份,现在还怀有六甲,从一般角度而言,的确配不上孟昭。
但本质来说,是一個姿色相当出众的女人,且隐形势力惊人,可以作为撬动丹蚩一族的重要棋子。
孟昭收下她也不会吃亏。
换成曹老板那种此道爱好者,欢喜还来不及呢。
当然,这些想法,孟昭是不会告诉季如霜的。
心里怎么想不重要,要看行动上怎么做,至少孟昭对于自己女人,还是相当不错的。
在孟昭的示意,季如霜的翻译下,丹蚩族的这些勇士拿出一条粗长又坚韧的绳子,将还因为剧烈痛感而哼哼唧唧的耿破魔给绑上,捆成大粽子模样。
一行人很快离开此处,回返距离此处最近的一个据点。
中间路程也不算近,还花时间,狩猎了几只野兽,当成晚餐。
这据点,建在一处半山腰靠树林的位置上,是三个联排的小木屋,建造的很是简陋,从外观上看,像是三个竹筒立在那里,形状不是很美观。
不过可以做到基本的遮挡风雪,在这野外荒山上,已经很不错了。
进了里面,孟昭发现东西也不是很多,基本上每个屋子都有一个吊炉,是用来生火取暖,以及烧水加热用的。
有一些贮存在木屋地板下,经过熏制,可以长时间保存的肉类,锅盆,被褥等物资,还有一些弓箭,长矛等兵刃。
是丹蚩一族的狩猎队为了更换武器,补充消耗所做的准备。
当众人入住小木屋时,山上的天已经完全暗下,雪势也有所减弱。
孟昭索要了一个小木屋,用来审问耿坡魔,季如霜虽然则跟在他的身边。
用这女人自己的话来说,山中危险,虽有这么一处栖身之所,可不一定能抵挡住未知的危险,还是待在孟昭的身边更有安全感。
虽然说的有点恐怖,但也是现实,毕竟看得到的危险不算危险,若是看不到危险,这季如霜又离孟昭太远,他想救也是鞭长莫及。
整个木屋没有蜡烛,只有吊炉的炉火放出温热的光芒,将这个小屋照的暖洋洋一片,光线昏黄柔和,给人以温馨之感。
木屋的一脚,耿破魔一颗大光头靠在木墙上,穿着粗气,抿着嘴,无力的躺在角落,肚子咕噜噜直叫,目光无神,空洞而死寂,像是彻底失去了精神的死物。
孟昭则和季如霜围在吊炉边,一边分食着烤制的鲜嫩肉串,一边喝着吊炉上热着的鲜汤,有滋有味,过的也不算差。
入山这些天,日子的确不太好过,吃的东西都是孟昭特别准备的一种丹药,既可饱腹,又能提供人体生命所需,味道则不可强求。
而住的也不怎么样,虽然孟昭可以用自己超绝的真气,轰出一个洞穴,但环境很差,要么寒凉,要么味道刺鼻,哪比得上这人造的房子?
如今有了条件,吃上这么一口肉,喝上这么一碗鲜米汤,还能烤个小火,爽得很。
孟昭食量放开很大,此时刻意收敛,倒也没有吃多少,只是拿着一大串烤好,还不断滋滋啦啦渗着油脂的肉,走到耿破魔的身前。
骤然而至的阴影覆盖了耿破魔,让他不知何时闭上的双目重新睁开。
干枯开裂的嘴唇动了动,没有任何表情波动,淡淡道,
“做什么?”
孟昭笑笑,看了看这不坏金刚被他打穿的四肢,双手,双足,其实都是断了一条连接周身气力的大筋,气脉,虽然表面看起来已经很严重,实则比看起来还要让他绝望,因为孟昭已经破了他的横练硬功。
就算此人现在逃了出去,一身武功也是十不存五,废了大半的战力。
再说,孟昭于此人体内,还留有一丝霸道的龙气,化作锁龙劲,将其一身汹涌澎湃的真气尽数压制,封锁,没有任何动用的机会。
肉身横练被破,真气又动用不了,简直和用了十香软筋散差不多,威胁很小,近乎于无。
便抬手帮耿破魔解开绳子,将烤好的肉串递给他,道,
“你虽然武功不错,修为也很深厚,却还是凡人,仍要饮食。
吃吧,没办法保证让你吃饱,但尝尝味道,解一解你的饥饿感,还是能做到的。”
孟昭看起来像是一个贴心的大哥哥,表面仍是被一层气墙所笼罩,让耿破魔无数次窥探,都见不到那最终的相貌。
“好,死也要吃顿好的。”
耿破魔不是个铁汉,硬汉,肚子叽里咕噜的,骗不了人,孟昭既然这么说了,他也不矫情,接过这烤好的肉串,三两下就吞咽入腹,比狼吞虎咽还夸张。
要知道,这肉串可是刚刚烤好,炙烤时间很长,一般人这么吃法,怕是早就烫坏了,可耿破魔仗着自己虽然硬功被破,但肉身根基还在,浑然不惧。
吃了这一根,就和给老虎喂了一点肉丝差不太多,接下来又接过孟昭递来的食物,吃的干干净净,叫的震天响的肚子,似乎受到抚慰,也消停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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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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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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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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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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