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而才能将这重达百余斤重的阔剑,用的如绣花针一般,迅捷而不失轻灵,巧妙多变,正是举重若轻的境界。
他这狠狠一掼之力,更是运足内力与自身气血,可在这小白脸的手掌上,却丝毫也掀不起动静来,完完全全被镇压。
带来的震撼,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巨大,他和这个小白脸,便是蝼蚁和真龙之间的差距,他怎么有胆子,向他出手呢?
心中的懊恼,如毒蛇一般啃噬内心,却又不得不承认,是自作自受。
日常的飞扬跋扈,骄傲自大,让他的敏锐性大大降低,明明知道,这个年轻人身份不俗,且底气也足,不是好惹的,偏偏狂妄的要与他作对。
更明明都已经知道,对方一招就杀死他数十手下,他必不是对手,还偏偏像是失了智一样,朝他出手,岂不是自寻死路?
可,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卖,他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然,这光头汉子却忽视了,从他出现在孟昭面前的那一刻开始,他的人生,他的命运,已经由不得他自己做主了,这就是弱者的无奈。
孟昭摇摇头,这光头汉子武功在后天境界或许可以一看,但也就是这样了。
右掌微微用力,轻轻一掰,一股锐烈刚劲便瞬息按在阔剑剑身上,当的一声似敲钟一般的脆响,光头大汉便满眼绝望的看着自己赖以为名的阔剑,被这小白脸生生掰断,又嗖的一声甩向他。
虽不是什么特别巧妙的暗器法门,但这一掷之力,仍然十分恐怖。
嗤的一声,破开空气阻力,又似乎得到虚空元气加持,化作一道流星。
光头大汉甚至来不及躲避,便被这阔剑断裂的剑尖,给蹭到光溜溜的头皮上。
头皮顶上并没有什么伤痕,只是因为摩擦而变得通红一片,看起来有些滑稽。
咯哒咯哒,牙齿上下打颤,双目紧闭,从未有一刻,死亡离他如此之近。
就差一点,就差一点,孟昭甩来的阔剑剑尖,只要往下偏了一点点位置,便能打碎他的脑袋。
这叫明明还有相当功力在身的光头大汉,呼啦一下,身子软了下来,本来因为发力而肌肉绷紧,胳膊上青筋环绕的状态,也瞬息消失,噔噔蹬的后退数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至于他手里的阔剑,在松开后,则被孟昭拉回手中。
低头看了眼损毁的剑身,断裂处,十分整齐,宛如用尺子从边界测量,然后又用工具切割过一样,可见他的劲力之细腻。
当然,能以肉身之力,掰断如此坚韧的兵器,也是足以让他自傲的一件事。
他的肉身,虽还没有达到硬抗神兵利器的地步,可至少已经有了损坏这种利器的可能,这便是一种极大的进步与超越。
不久前,他和那啸风堂张智冲对决,若是真的用心,未尝不能将那神兵清风,如此时的阔剑一般,给碎裂掉。
“剑身不错,质地也不差,就是可惜,用剑的人,弱了点!”
光头大汉被吓得瘫软在原处,孟昭也没有急着享受胜利果实,只是并指在这阔剑断裂的前端,轻轻一弹,叮铃铃,这阔剑剑身上,霎时间浮现出一道道急速扩散的裂纹,并很快就彻底碎裂成细小的碎块,落在雪地上。
同样没有动用真气,而是以细密的精神,感触剑身上的纹理,脉络,加以足够的力道破坏,便将这本来坚固无比的阔剑,给震碎掉。
这一幕,看得刘家少夫人和车夫又惊又畏,知道孟昭此人,武功定然是超乎寻常之高,先天初境,都未必打的住。
毕竟,那种信手拈来的武道境界,哪怕不亲身感受,而是在旁观看,也能有相当程度的认知,一般的先天武人,是做不到的。
光头大汉,则是回过神,呆呆的看着孟昭,又恐惧,又失落,还有丝丝庆幸,
“为什么不杀我?”
孟昭不杀他,当然不是不能,更不是不敢,这一点他自己都确认。
毕竟,这小白脸若是武功不够,他就不会是现在这副见了鬼的样子,若是胆子不大,更不会一举格杀他手下那数十人。
但他想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在哪里。
“为什么要杀你,杀了你,对我有什么好处吗?”
孟昭笑了笑,一個活着的人,远远比一个死了的人,更有价值,而那些小喽啰,不够资格,自然要死,这光头男,虽然也不是太强,但身份要比其他人高了一层。
知道的似乎也更多,便得到活命的机会。
所以啊,不论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更不管做什么,都要往上爬,爬的位置越高,机会不但越多,收获也越大,就连活命的可能,都比小喽啰要多三分。
那刘家少夫人摸着肚子,想要说些什么,但目光流转,注视孟昭片刻后,终究不敢将自己的话说出来。
她是相当仇恨这个光头男的,对方那恶心的目光,下流的想法,让她恨不得立即拿出刀剑杀了他。
甚至于,这光头男的手上,还沾染了众多刘家族人的血,和她是仇敌关系。
但,她既是一个聪明人,就明白,自己并没有任何资格,在这个萍水相逢的青年面前,提任何的要求和条件。
她能获救,一是够可怜,大肚子引起了孟昭的同情。
二嘛,自然就是用一门神功,获取孟昭出手的可能,没有这个第二点,所谓的可怜,其实也是一文不值。
基于此,她想要左右孟昭,并不现实。
当然,抛开这些,女人心里想想的更多的,还是自己的安全。
有这疑似真武观出身的少侠在,就算不杀光头大汉,对方对自己,也不存在任何的威胁,既如此,就没必要做出一些惹人厌烦的行为了。
那刘家车夫,则是满目愤怒的瞪着光头男,想要向孟昭争辩什么,却被刘家少夫人拉住,不敢开口。
同时也醒悟过来,控制这里的,可不是他们,而是孟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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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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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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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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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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