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神话从童子功开始孟昭孟文>第一千二百八十四章 孟家
  从本心而言,李敖对于大雍也好,对于白帅也好,忠诚度都极度不足。

  他和孟昭有些类似,都是利己主义者,凡是对自己有利的,都可以接受,并靠拢。

  曾经的白帅,便是用推翻大雍,开国贵勋这种言辞来蛊惑,诱惑他。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种大饼其实没什么作用,反而容易被人告发。

  而李敖家族世代隐居,早已经和上层势力脱节,徒有勇力,也只是一介莽夫,任凭有卓越的战争才能,也是无处施展,已经断绝了上升的途径。

  所以,加入神威军,作为叛军的一员,是他无可奈何之下的一种选择。

  毕竟是造反,但凡读过史书,知道历史的,谁又能不清楚,这是纯纯的提着脑袋在做事,而且大概率是一次凶险的赌博,血本无归的那一种。

  以神州大地来说,每次皇朝末年,群雄逐鹿,众多大能争龙,唯有一人能胜出,成就最终的九九至尊,大帝之身,而其余人等,好一点被收拢,坏一点,抄家灭族,还会连累手下人。

  李敖当然不会以为,只凭白帅就能推翻大雍,这是在侮辱他的智商。

  但,南方叛乱久久未曾平息,也的确大大打击了大雍皇朝的威严,叫人不禁在思量,这样一个鼎盛,强大的皇朝,为什么就走到这样的地步,连区区平叛都做不到,反而愈发显得孱弱。

  这样的局势,其实就给了无数野心家一个借口,让他们纷纷有了等待的耐心。

  而随即,北地空前的大雪灾,使得大雍糜烂的局势,更加雪上加霜,也让更多的人认为,大雍国祚,恐不长久。

  天灾人祸,往往也是皇朝末期的一個象征,自古就有这样的说辞。

  李敖加入神威军,时间还在南方叛乱,以及大雪灾之前,他当然不是一个能掐会算的神人,能未卜先知,预测到今时今日的局势。

  他那时候就是纯纯的不甘心在作祟,为了出头,搏命罢了。

  直到这两件事先后爆发,他也才觉得,神威军未必就不能有一个美好的前途。

  不过,他作为皇明大将的后人,也清楚,一个皇朝的底蕴,是无法想象的恐怖,眼下那些所谓叛军,所谓野心家,成功推翻大雍,机会仍是十分渺茫。

  只有真正的大鳄,也即是站在大雍顶端的那些势力下场,才真正意味着大雍气数已尽。

  所以,他也从没将白帅当做自己的主子,反而是一个跳板。

  待到天下大乱,以他的武功,实力,领兵打仗的才能,定能有一番作为。

  孟昭的出现,意味着,他等待许久的机会,终于到来。

  在李敖的心中,孟昭所代表的,大雍贵族阶级,也是远比白帅这等阴谋家,野心家,更值得追随。

  毕竟,人家本来就是屹立于当世顶端的大势力,底蕴雄厚,选择多,进可,退也可,保证性十足,稳定性也好,远不是白帅这等亡命赌徒能比。

  就像是一个蒸蒸日上的大公司,和一个才草创,前途未明,且大概率扑街的小公司,有同样加入的机会,你会选择哪一个?

  真正的聪明人,当然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意外也最小的那个。

  并且,李敖认为,以大雍皇朝开创之初,太祖所言,与诸君共治天下的体系,导致大大小小的开国贵勋,瓜分,篡夺了太多本该属于皇族的底蕴,也使得他们极具竞争力。

  这天下当然是北堂皇族的天下,却也是贵族的天下,也只有皇族的身份才具有唯一性。

  恐怕,日后大雍崩乱,重整山河者,十有八九,也是这些势力中的一个,或是联合起来的庞然大物。

  所以,投奔这些世家大族的收益,也未必就不如白帅。

  说回孟昭,南安孟家,在大雍贵勋体系中,并不算拔尖的那一类,毕竟九姓当中,并无一家姓孟。

  但,孟家也绝对是仅次于九姓的大族,其祖先孟神通曾是大雍太祖麾下的爱将,重将,若非因为一些特别原因,绝不止于一个伯爵的封位。

  而经过与大雍皇朝的休戚与共,孟家在这一百多年时间里,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或联姻,或拜师,或走仕途,或入军中,也积攒了极为恐怖的人脉和资源。

  就以当代来说,孟家和九姓之孔家,十三家之白头山,都有极亲密的关系,在政治上,武略上,也是互为盟友,帮助的。

  故而,总的来说,孟家不是最优之选,但也是上上之选。

  至少李敖还是很满意南安伯一脉的。

  再者,根据民间传闻,冀州大地,并无九姓十三家的存在,以北宁侯雷家,南安伯孟家两家为首,瓜分一州之权柄资源,且两家世代矛盾尖锐,若是谁能击败另一方,或能裹挟这无匹大势,进军九姓之列,成为天下之第十大望族。

  毕竟北方大地,冀州算是实力最雄厚的一个,梁州也要看其脸色,冀州的主人,大概率也是北地的主人,所以孟家的前景也是极佳。

  除了孟家本身的存在,孟昭本人如今的名望,也是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

  南方沈天赐,北方孟昭,并为绝代双骄,这样的殊荣,整个神州大地都是绝无仅有,其对于一些有志于前程之人,当然极具吸引力了。

  故而,李敖想了想,道,

  “那咱们或许也可以向孟昭投诚,这位北孟龙王,在灵武城也做下好大的事业,手握五万精兵,财雄势大,前途无量。

  若是咱们投入他的门下,摇身一变,从贼变成兵,岂不是顺理成章?

  咱们这些营中的兄弟,都是些苦哈哈,命贱,说不准哪天就丢了脑袋,连块墓碑都不敢刻,生怕连累了家人。

  此次若能成为官兵,刨除了后顾之忧不说,还能博一份前程,实在是好事一件。

  老方,你觉得怎么样?”

  方公明莞尔,这李敖的心思,他太懂了,不过,正因为懂得李敖的想法,他才觉得,这想法没什么问题,反而很正常。

  因为叫他自己选择,也是宁愿当官兵,也不愿意当叛贼。

  生死事小,名节事大,日后若是起兵失败,他们必将成为史官笔下口诛笔伐的对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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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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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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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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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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