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娇娇女古代发奋日常林如玉林大福>第176章 沈存玉见沈戈
  “那就是乌沙镇?”

  看着远处月下黑漆漆乌塌塌的一片,沈存玉凌厉的眉蹙起,七月那场洪水,比她预想得还要大。

  许川回道,“乌沙镇就在卧龙堤下不远,卧龙堤决堤,乌沙镇首当其冲被冲垮了,镇里的百姓还未来得及重建。”

  沈存玉点头刚要说话,埋在蓬松皮毛里,依旧小脸透青的郑省初追了上来,催马站在沈存玉身边,“那边连盏灯都没有,肯定无法歇宿,存玉,咱们还是回卧龙堤吧?”

  沈存玉一个眼刀甩过来,“你该给老子叫什么?”

  “沈将军。”郑省初回以灿烂的笑容。

  他的脸白里透青,笑起来跟冻死鬼一样,沈存玉颇为嫌弃地转开眼,“你们回卧龙堤,本将军要去巡视地形。”

  “存玉……”

  “再废话老子一枪挑了你。”自小到大,沈存玉最烦的就是狗皮膏药郑省初,真恨不得将他宰了了事。

  “咳咳……”郑省初不说话了,惊天动地地咳了起来,恨不得下一秒就把肺吐出来给沈存玉瞧。

  他这样,让沈存玉想起了堂弟沈彦佑叮嘱她的话。沈存玉在心里默念了三遍“这狗皮膏药是郑太傅的孙子”,才冷着脸道,“回卧龙堤!”

  “咳……”

  郑省初的咳嗽声立刻变小了,气得沈存玉握紧枪,一夹马肚子蹿了出去。

  “存玉——等等我。”郑省初连忙用冻僵的腿用力夹马肚子催马,追了上去。

  许川看得直摇头,催马跟了上去。

  第二日一早,阳光从墙壁上的破洞钻进观音庙里,缓缓爬到沈戈身上,晒得他的脸上暖洋洋的。这熟悉的感觉让沈戈心神安宁,才缓缓张开了眼。

  见邹顺正望着自己,沈戈舒展四肢伸了个懒腰,笑道,“当年建这观音庙的人,肯定出了大价钱,用的是好材料。顺哥你看,乌沙镇都冲没了,破庙的墙和半个房顶还在呢。”

  这里虽然破败,但这么待着确实挺舒坦,邹顺顺着沈戈的话道,“房子出了大价钱,泥菩萨没有。东家你看这台子上多干净。”

  “对,当初就不该用泥塑,该用石头雕一个。”沈戈一跃而起,又向着太阳伸了个懒腰,便满血复活了,“走!咱弄点柴火烧水热干粮,先填饱肚子再说。”

  庄明已经在破院子里架起了柴堆,见沈戈醒了便点火烧水、造饭。沈戈蹿到房顶上,望着乌沙镇废墟中冒出的一缕缕炊烟,嘴角便扬了起来。

  只要人回来了,地方就活了。

  与自己的伙计们一块嘻嘻哈哈用过早饭后,沈戈带着众人,赶奔沈小岁的老家,江汀村。

  顾名思义,江汀村便是建在靠着江边的一片平地上,因背靠青山,洪水来时村里人逃到了山上避险,所以村里还是有小一半的人活了下来,所以这里的情况瞧着倒比乌沙镇好一些。

  只是因为洪水带走了老人和孩子,让村里少了热闹、欢笑。

  “东家?”

  见沈戈停住不走了,庄明上前一步。

  沈戈指着地面,“新鲜的马蹄印,今早有人骑马进村了。”

  庄明低头一看,眼睛便亮了,“看这蹄铁的宽度和花纹,是右侯卫的战马。”

  邹顺也兴高采烈,“不愧是小将军,这么快就赶到卧龙堤了。”

  肖林看了一眼沈戈平静的面容,低声道,“小将军率领右侯卫保护过来查案的和大人,这马蹄印,定是进村查访案情的人留下的。”

  看这个蹄铁的大小,可不是一般的战马留下的,小将军很有可能就在前边。庄明转眸看向沈戈,“东家不是说想去山里找狼么,要不咱们先去山里转一圈?”

  邹顺等人有些着急,却也明白庄明的用意,皆安静等着沈戈下令。

  沈戈淡定拍掉手指上的土,“咱又没做亏心事,怕见什么官?走吧,先进村给祖宗烧两炷香再进山。”

  今天是腊月二十八,并不是年前祭祖的正日子,但沈戈回来也不过是走个形式罢了,也没想过样样照着规矩来。

  进村,寻到沈小岁家的祖坟,磕头,上香,完事儿!

  村里被冲毁后,眼前在原址上重建,所以沈戈很容易就找到了沈小岁家。远远望着,沈戈发现沈小岁家和他大伯家的老宅子都没了,在原址上用竹子和茅草搭建了两间茅屋。茅屋外,站着两个官兵,拴着五匹战马。

  沈戈的眼睛,一下便落在了其中一匹黑色的战马上。

  这马,真俊!

  邹顺压住激动,低声道,“东家,那是沈存玉将军的战马!”

  沈存玉,叔祖的孙女,如雷贯耳的大夏第一女将军。沈戈平静的目光,转向茅屋。

  站在茅屋门口的官兵也瞧见了远远走过来的这一帮子人,一个握紧手中长矛,一个进屋报信。

  “将军,有一群人奔着这边来了,看装扮不是村里百姓。”

  正在审问沈小岁大伯沈渔的沈存玉站起身,迈步走出狭塞的茅屋。苍茫的天地,立刻被这道身披火红披风的身影点亮了。

  沈戈身后的伙计们刷地立正,庄明看了一眼火团般的小将军,低声道,“东家,那位便是沈存玉将军。沈将军脾气……不太好,还请东家看在叔祖的面子上,不要……”

  庄明还没说完,沈戈已迈步向前走去。

  那边,沈存玉也迈大步向前。

  一红一青两道身影,相隔十三丈时站定,一样的身高,六分相似的容颜,看得众人呼吸都不敢了。

  对面这家伙,比自己还紧张。沈存玉抬手,一道银光飞出。

  沈戈看了一眼数丈外,枪尖没入硬地,枪杆扑簌簌振动的银枪,稳住心神,抱拳向沈存玉行礼,“沈戈拜见将军。”

  沈存玉盯着沈戈看了半晌,道也没似庄明以为的那般发脾气,只哼了一声,道,“给我当哥?你这辈子都别想。沈渔,滚出来!”

  茅屋里的沈渔吓得腿一软,连爬带滚出了茅屋。

  沈存玉听到身后的动静,便问道,“这人是不是你侄子沈小岁?”

  吓破胆的沈渔望向站在院子里的沈戈,哆哆嗦嗦道,“草民……草民……”

  “再啰嗦,老子宰了你。”

  沈渔的舌头一下就被捋直了,“不是,他不是草民的侄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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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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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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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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