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那本“云山记”委实没有多长,但故事虽短,情节却张弛有道,风土人物更是刻画的栩栩如生。
最让耿星霜觉得美好的便是这云山记的主人公云山,初初一看,只觉得这名字起的平平无常,可是越看下去,便觉得这名起的好,不仅名起的好,人物品性、处事方式更是让人觉得与名姓实在贴合,既有云之飘然洒脱,亦有山之稳重务实。
只看故事,眼前便能跃然出一名朗朗如修竹般的清俊少年来,当然,故事说的并不仅仅是这名少年,是他和他的一群同伴们,跋山涉水途中所遇到的各种新奇甚至古怪的事情,而他们又以何种方式处理或者是脱困的,有平和的娓娓道来,更有惊心动魄的着力描写,让耿星霜看上之后,便欲罢不能,而后到关键时刻,戛然而止,实在令人扼腕捶胸。
从这册书的结尾来看,故事远远没有结束,不仅是没有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一开始,耿星霜并不知道“云山记”的书写者云飞雁就是她的竹马兼未婚夫杨倾墨,以为是杨倾墨从平城或者其他地方的书铺中买来的,觉得内容不错,才寄给自己阅读欣赏,以期在成亲之前能培养出共同爱好,在成亲之后不至于相对无言。
还是后来二人书信往来频繁,杨倾墨不止一次的传寄这类传奇故事,来而不往非礼也,为此,耿星霜也开始在宁都各大书铺淘换各种话本子和传奇故事书。
当时不多的零花钱几乎都花在书铺中了,看的多了,二人关于话本子中的故事交流的便也越发频繁起来,在一次回信中的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语句中,耿星霜敏感的察觉到了话本子之事似乎与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然后她也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在信中问了,这才知道原来人家寄给自己的话本子都是自己写的,而她寄给人家的,却是去书铺买的。
这般一对比,显得对方诚意满满,自己全是敷衍,可是她常年待在宁都,那时连出门的机会都很少,并没有对方远赴千里的阅历,哪里能写的出来。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不是那般重要的理由,那些能写画本子的人,也未必个个都行了万里路。
耿星霜只是没那个文笔和想象力,为了掩盖心虚,她在信中控诉道:“未曾想到倾墨兄如此稳重端方之人,竟耍弄于我,令我心中郁郁,数夜未眠……”
耿星霜当初写了这么一封倒打一耙的信送了过去,然后就收到了一包袱的东西,有不知从何处淘换来的奇巧玩意儿,也有珠宝首饰,当然,那时最让她眼前一亮的是轻飘飘的五张纸,十两银子一张的银票,总共有五张,共五十两。
对于那时的耿星霜来说,着实是一笔很多的银钱,不过她想了一夜又一天,最后没有接受,至于理由,嗯……很多,最重要的是心里那点不得劲。
虽然注定自己以后是他媳妇儿,但是现在就花人家的银子,是不是有点不太好,而且这银子还是因为自己抱怨才送来的,就更不大好了。
后来人家又不仅将她一直想看的“云山记二”寄了过来,银票仍然跟着再次过来了,还附上一封诚恳无比的致歉信,耿星霜觉得再退来退去太过矫情,便以“帮他存着”这种理由暂时留了下来。
不过可能是越来越忙,也可能是没了前两年的兴致,她和竹马未婚夫书信来往照常,但是却很少再有好看的传奇传记之类的书册跟着一起过来了。
这让耿星霜很是郁闷,在她上了兴趣之后,竟然停笔了,而宁都书铺中的那些,大抵都是穷书生爱上富家小姐,被棒打鸳鸯,后来穷书生发迹,如何如何吐气扬眉,又如何如何经历了一连串的波折,看了开头,便能猜到结尾的,实在没甚意思,偶尔有几本故事尚具有可读性,但是那文笔用辞实在粗糙,每每想耐着性子读下去,却皆以失败而告终。
她看话本子的兴趣因杨倾墨而起,更因为他被养刁了胃口,对此,耿星霜觉得,解铃还须系铃人。
所以这封信的真正诉求,他会满足她的吧?
耿星霜心情不错的拿起竹笛吹了几声,一只通体雪白只除了头顶上有一撮绿羽的白鹄出现在窗边。
对了,这也是四年前随着“云山记”一起到她面前的送信使者灵鹄“绿喜”。
哦,不对,第一次来的是头上顶着一撮红毛的二货“红福”,“红福”和“绿喜”这两个名字是耿星霜和杨倾墨经几轮书信往返商讨取得的,原来这两只被杨倾墨称为“鹄一”“鹄二”。
虽说它们是白鹄中的一种,但是耿星霜觉得以这两只的灵性,只叫这样的名字太过委屈,所以得重新取个名字,红福和绿喜便应运而生。
“绿喜,诺,这一包袱是给我哥的,这一包袱是给你主人的,这包袱中有一封信,两身衣裳,还有鞋袜,去了告诉你家主人,要好好珍惜,不能糟蹋了,这里面不仅有我一笔一画画出来的,更多的是我娘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这是其一,其二就是叮嘱他惜命一些,有些别人不敢闯的险地,他也不要闯,如果真的很想闯,嗯,就以那里为背景写个话本子赎罪吧。”
哼,他现在不是不想写了嘛,若是他敢去那些地方,她就让他写到手软。
耿星霜絮絮叨叨了一大堆,才将包袱放到绿喜背上。
画帘无奈摇摇头,绿喜再聪明也只是一只鸟,姑娘交代它这般多,它也不能真将话带给未来姑爷,既然已经写信了,为何不将这些话写在信中。
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看到绿喜仰冲上天,顷刻间就成了一个小白点,而后连小白点也不见了,耿星霜有些失落,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收到回信。
不过眼下她还有很多事要忙,来了新话本子怕也只能熬夜看了,算了,熬夜对身体不好,所以……也并不是那么急。
“画帘,金宝还没回来?”
晚膳过后又过了近两个时辰,已经到了耿星霜平日就寝时间,去打探消息的金宝还没有动静,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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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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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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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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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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