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目中透了惊疑之色:“是你?”
沈仙捂着喉咙,沉闷地咳嗽了几下,脸色通红,艰难道:“左转第二个房间,你再不过去,你们镖队里的那位姑娘怕要遭不测了。”
男子神色一变,顾不得沈仙,身形一闪,便出了门。
沈仙想要再提醒一句都来不及,连忙也跟了出去。
这人武功极高,跟着他,总比自己一个人安全。
才到门口,却又小跑着回来将扔在地上的烛台又捡了回来,往袖中一揣。
等他出门,英伟男子已经寻到了那个房中,一阵打斗声传来。
那房中之人似乎竟也是个高手。
不过显然是英伟男子技高一筹,待沈仙来到门口便看到英伟男子三指如钩,捏住了那人喉间,与他方才一般无二。
“我是州府长史之子!你敢杀我!”
眼看英伟男子便要含怒将其捏死,那人怒瞪双目喝道。
州府长史?
沈仙心中一惊,不过他本以为英伟男子是个豪侠人物,盛怒之下必不会理会却,没想到他竟果然停下了动作,面露犹豫挣扎之色。
那人面露得意之色:“看来你还是个晓得轻重的,倒不似那些江湖匪汉,想来在江湖中有些名号,不如便跟随本公子左右,本公子保你前程,也不埋没了你这一身本事。”
他适才与男子交手只短短数息,知道他是个高手,竟起了招揽之意。
他自以为智珠在握,英伟男子必不敢杀他,更是本性展露,肆无忌惮起来:“你先替本公子将这小子杀了,将此间清理干净,待本公子与这胭脂烈马欢好之后,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他朝沈仙看了一眼,目中一丝杀机毫不遮掩。
沈仙眉头微皱,有病?
他本不欲插手,但此人对他这股恨意杀机来得莫名其妙。
看此人穿着极其华贵,油头粉面,除了少了许多世代沉淀的贵气,多了许多浮华,与他在京城里见的那些纨绔并没多少区别。
这样的人,他再了解不过,最是睚眦必报。
那股针对他的恨意杀机不知从何而来,但他知道,若纵放此人,必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满京城的权贵包括天子,他都敢算计,一个州府长史之子……要不趁机杀了?
他毕竟没有经历多少事,对于杀人总有几分犹豫。
“咔嚓!”
正当他还在犹豫之时,只听一声脆响,那人脑袋一袋,突起的瞳孔中还残留着一丝错愕。
沈仙也愣了一下。
“你杀了他?”
英伟男子此时已经甩手将尸体扔到了一旁,紧张地扶起那麻花辫女子。
闻言回头道:“若因畏惧权贵,连辱我胞妹之人都不敢杀,那燕某岂不枉学了这一身武艺?”
“再者,先生于我兄妹有救命之恩,自当为先生解后顾之忧。”
沈仙闻言,扫了一眼麻花辫子,原来这是他妹子?难怪。
同时心中暗赞,好一个通透的江湖大侠。
“先生,燕某那些兄弟尚生死不明,恕燕某不能久留。”
英伟男子说着,便背着自家妹子要走,却忽然回头:“先生,你先回房中,最好莫要出门。”
“究竟怎么回事?”
沈仙不由停下脚步,满面疑惑。
英伟男子摇头不答。
沈仙皱眉。
“你先回房,不要再出来了。”
“兄弟遭难,燕某此时心中已没了分寸,无暇顾及先生,还望先生见谅。”
“不过,你也不必担心,今夜社君迎亲,群鼠同欢,在它们享用完之前,只要你不去打扰,也不要妄想走出这客店,就算惊动了它们,也不必担心会来找你麻烦,所以先生只管安心在此安歇一夜。”
“先生放心,救命之恩,燕某绝不会忘,明日燕某若留得命在,一定会回来带先生出去。”
“先生切记,白日便罢,夜里……千万莫出客店。”
说完,就背上了麻花辫,似乎怕沈仙将那长史之子杀了,微一犹豫,将他也提了起来,纵身一跃,便从窗口跳了出去。
沈仙即便有想法,也来不及了。
享用?
沈仙想到英伟男子的用词,心中阵阵发寒。
他虽不明具细,却能猜想一二。
看了外面一眼,虽不见有异,但经了这么一遭,该惊动的也早惊动了,他再待在房中也于事无补。
因此他也不打算再回去坐以待毙。
看了眼那具尸体,摇摇头便走了出去。
左右看了那几个房间一眼,从袖抓出了几包油纸包。
不一会儿,沈仙在楼上楼下地几乎走了个遍。
经过各个房舍时,都时不时听到一阵阵吱吱怪叫和嬉笑声,其中还偶尔夹杂着人语声。
“来快活……快来和鼠鼠快活……吱吱……”
“好快活啊!”
“好香的人皮子……”
“人皮子……我要更多人皮子……”
“待娘娘大婚之后,就会有更多的人皮子……”
“多少年了,躲了多少年了,那人终于死了……”
“再也不用躲了……”
“昨夜来了一批武林中人,个个精壮,血气充足,一定更加快活!”
“嘿嘿嘿……吱吱……”
“楼上那书生是真俊啊,可惜是娘娘看上的……”
“他似乎发现了咱们,要不要……”
“理他作甚,他还能跑出驿城不成?他要乖乖侯着,还能安宁些时刻,要是不听话,不过多受些苦罢了……还是咱们先快活要紧……”
“明晚便是娘娘吉时,待娘娘去吉时一过,更快活的日子就来了……”
“听说那批武林中人有一个大个子,端的是气血如虎如熊,若能享用了他,顶得数十个人皮子……”
“别想了,喜婆婆早看上了他……”
“只待为娘娘接回‘郎婿’,便要享用……”
“听说……附近几个县城都有官人过来参加咱们的迎亲大会……连州府也来了贵人……”
“再过些时日,社君爷爷怕不是能取代秦州社神……”
沈仙布置完一切,回到楼上房间时,已经满身冷汗涔涔,气喘吁吁。
不仅是因为累的,更是因为听到的这些细碎之语。
虽是零零碎碎,沈仙却已经足以听出许多事来。
他算是明白,为什么银貂让他“不要出房门”,而英伟男子让他“夜里不要出客店”。
这些“东西”,正在干着所谓“快活”的勾当,若非不得已,恐怕都不会舍得停下来。
所以他们都没说错,也确实都是为他着想,只是银貂更细心,怕他被这些“东西”吓着,才让他躲在房中。
沈仙是真的吓着了。
不是因为妖怪,而是因为人……
那些参加所谓迎亲大会的“官人”、“贵人”是谁……
这些人,胆子也太大了,秦州可是毗邻京兆之地。
若不是他们胆大包天……那就更可怕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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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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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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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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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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