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叶欢>第一千九百七十九章 劲敌知己
  长宁与秦思的这番对话,叶欢并不知情,倘若知道,他会如何?

  以现在两世为人的心理状态,大公子当不会纠结,人生嘛,总有遗憾,做好当下。

  至于玉佩哥提起的好事,这家伙神神叨叨不是一两天了,不必多想。

  原本时空之中,曹操是患有头风的,这一世怕是要比之前更加劳心劳力,那么……

  “孟德兄,你多想想,不行来晋阳看看病,本公子一定招待周到。”便是沉浸于战局之中,叶欢亦不乏恶趣味的想法,算算绝羌神剑王越,也该回到濮阳了。

  北邙山一战,无论实力和先机,优势都在他手里,但为何不趁机干掉王神剑?当真是对方身手太高,事后王越都觉得有些侥幸,倘若叶欢开始就和二女联手,即使……

  自己有奇门偃甲之术,恐怕也很难说,也许对方今年养尊处优,不会轻易生死搏杀。

  是这样吗?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兖州,曹军大寨,帅帐中曹操坐与案前,看着一封信件,面色吗,说不太出来。

  “孟德兄钧鉴:齐由之事,实在有伤天和,亦对我兄名声有损,这特么都啥事啊?传出去说你是我的朋友,不被天下人耻笑?小弟是万万不能看着兄长有辱清名的。”

  “是故在北邙山出手,请他来司隶喝茶,你别说,我兄的眼光够准,齐由还真是个人才。你看我也帮了你,就将此人让与弟如何?兄长一句话,妙才当立刻南归。”

  “你我打归打,闹归闹,朋友之情还在,要不然,小弟肯定将王神剑一并留下。孟德兄你想好了,欢难得开次口,以后你要是有恙来晋阳,我不收你钱……”

  看到这样一封亲笔信,曹操是哭笑不得,信上虽然没有落款,但多年相交,如此的语气不是叶欢还有谁?他不具名是怕留下把柄,这是明着耍赖啊。

  “我有恙去晋阳,你不收我钱?鬼才信,真要去了,能回来才怪。还用妙才威胁我?叶悦之你这几年是越活越回去了,都是小人行径。”放下信件,曹操也是一阵腹诽。

  但他也不得不认真考虑叶欢之言,也许他不会对夏侯渊如何,但软禁个十年八年,叶悦之绝对干得出来。齐由虽重,与夏侯渊这般大将相比,分量还是轻的。

  “报……将军,程昱军师到。”正在思索之时,帐外士卒的声音传来。

  请程昱进帐,曹操毫不迟疑的将信件递了过去。齐由此人,在曹军乃是机密,除了他和程昱,知道的人并不多,毕竟正如叶欢所言,那些事是极不光彩的。

  程昱接过看了,片刻之后竟是摇头微笑:“明公,这位晋阳叶家的大公子,便是做了骠骑大将军,权掌天下,言语之中,却还始终不脱纨绔之气啊……”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行千里改不了吃翔,叶悦之的纨绔,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曹操不忿的道,说完才醒觉过来,程昱正用一种惊讶的目光看向自己。

  曹操不禁摇头苦笑,摆摆手道:“先生莫怪,自从当年结识叶悦之,操与之打了太多的交道,操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晋阳叶家,世代书香,怎么出了这么个玩意儿?”

  程昱一笑,复正色道:“叶欢这是以纨绔之名,行率性之事,让人不觉有异。晋阳叶家大公子的心机可深的很,信中言及,放过王越,未必不是事实。”

  曹操闻言猛然抬头,看着程昱双目,随即拈须颔首:“仲德之言是也,原来在此处。”

  “齐由之事,并不为重,妙才在晋阳,叶欢是算准了明公不会在此事上与之纠缠。昱说过,叶欢常借纨绔之气行事,他会明着耍赖,却不会无信。”

  “得了明公手书,齐由便再无顾忌,不知此人在叶悦之麾下,如何用之?但此仅为明处,叶欢此举,等若告诉明公,他就在司隶,随时可至豫州,这才是暗处。”

  程昱说着,在怀中取出锦囊,又道:“我军暗箭,费尽心力,方才打探到敌军飞燕骑所在,目下还需判断,难道叶悦之当真有东击袁绍之心?当真的话,冀州可否抗之。”

  “仲德,操若猜的不错,叶悦之不会!”曹操出言,却是信心十足。

  “哦?”程昱微一拈须,看向曹操:“明公何以如此断定?张翼德世之良将,飞燕骑不在铁骑营之下,此间又是驻军之所,只要叶欢一声令下,两日可至……”

  曹操点点头,又道:“仲德,还是那句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操方才只是戏言耳,叶悦之骨子里是和叶公一脉相承的,儒之大者,以天下苍生为念。”

  “以天下苍生为念?”程昱轻声重复,不禁点头,眼光若有所问。

  “操与欢,识与光和年间,由来一十六年矣。”曹操正色道来,语气不无感慨。

  “叶悦之名门之后,文武双全,当年操曾以为,妇人之仁是他唯一的弱点。但眼下看来,操错了,那不仅不是他的弱点,反而是最强一点,令之得尽民心。”

  “古人常言,言行合一,一以贯之。看叶欢,就要见其行,从当年讨伐蛾贼开始,他始终如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轲之言,确是他奉行之道。”

  “是以连番作战之后,再举大军东征,必定会使得民生艰苦,刀兵之处,何其无情?只此一点,操便可以断定,叶悦之所为一切,皆乃因情造势之法!”

  听着主公侃侃而言,想起方才信件之中的语气,程昱忽然心生所感。也许曹操和叶欢才是知己,只不过身逢乱世,他们之间,又多了个劲敌的身份。

  “明公,倘若此时明公是叶悦之,会不会举兵东征?”想了想,程昱问道。

  “一定会!”曹操的回答毫不犹豫:“哪怕要冒些风险,却也不能失却战机。”

  “明公之言是也,换了昱怕也会如此,但叶悦之……就算他心有执念,可贾文和郭奉孝陈公台等人,又怎会不见?说叶欢不懂兵法,怕是个笑话吧。”

  “仲德先生,有此想不足为奇。不过叶欢看似纨绔之气不去,其实心中极为自傲,他就是要求两全其美,且相信凭他百战不怠之能,一定可以做到,所以他不会!”

  曹操的语气越说越是坚定,程昱听得也是连连颔首,观叶欢过往,岂不如此?

  “那是他的执念,却也是曹某的机会,定鼎天下,终究要靠兵甲之利,战机之准。”曹操说着,神情一派肃然,内心深处,这是他与叶欢理念上的交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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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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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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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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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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