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虎还怕群狼。
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后者怕是自然界最懂分工合作的猛兽。群狼联手,便是笑傲山林的百兽之王也得让道,否则它的下场和那些麋鹿也差不多,成为一堆碎肉。
与边疆异族交手无数,叶欢和他的定边军对狼群战术,绝不陌生。
击溃鲜卑拓跋宏,使其撤帐北迁的战斗中,叶欢率领定边,就将群狼战术发挥到了极致。定边军一连十七战,以千余的兵力,击溃敌军的万人队。
一口咬不死你,那就十口、百口,千口,万口,流血也流死你。
一群狼厉害,单个的也绝对不差,且超过四只,你就可以以群视之了。边疆讨伐马贼,则是这种战术的又一个极致。骚扰百余年的马贼,被当时的六曲,清理的干干净净。
叶郎麾下,那一刻全是野兽。宁山群贼对此的感受是最深刻的,他们不惜迁移数千里辗转到荆襄之地,为什么?边疆根本没有任何存活下来的空间。
当时,高顺就在叶欢麾下,为一曲之长,陷阵岂能不知战术精要?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对面林中的厮杀声就停止了,快的令曹军都尉都反应不及。他不敢相信,自己麾下的精锐,就这么没了,但眼前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陷阵!这么硬的嘛?
一个想法油然而生,再被他强行压下,脑海中迅速转动,构思着下一步战术。
杀敌百余,自身伤亡二十,一比五。不怪曹军都尉,换了任何将领,面对这样的战损,都得感慨,或是心寒,王牌陷阵,到底是如何一支军队?
激战之中,他也不会想到,倘若是平地交手,哪怕是陷阵第一军亲出,战局也不至如此。
“杨军,别得意,下面的敌军有了防备,就不会这样好打了,他们很厉害。”戴冲的声音从树上传下,亲眼看了战局,他的判断无疑是最有权威的。
“队长放心,我知道,不过这般下去,不杀他个一千,哪儿那么容易反应过来?”杨军正色答道,在他眼中,歼敌过百,己方阵亡二十,足以证明对手的强悍了。
陷阵有弩弓,熟悉地形,指挥理论胜过敌军!加上匕首和短刀作为利器,极为适合在林间作战,方才太多的曹军,丧命与此,纠缠时,他们不啻为赤手空拳。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山林之中的交手,空间狭小,一般的战刀很难发挥,短刀匕首则恰如其分。胡疯子不但训练出了山地飞龙,在此期间,更有成文的山地作战理论传遍全军。
“嗯,队长说的是,敌军不软,后面不会这么轻松,不过嘛……”树下的杨军嘴角上翘:“我们陷阵,一样会越打越强。”
“兄弟们,好好回想作战动作,现在有实战了,半蹲的姿势,还要更标准……”
想着,杨军口中下令。胡风传授的那些战术动作,陷阵军练习之时是强行习练,反正操典上说的绝对不会错。但在眼下,经过血战之后,很多概念都逐渐清晰起来。
为什么是这般间隔,为什么要弯腰作战,为什么要和身扑上,纠缠敌军,为什么尽量攻击敌人的下盘?一连串的为什么,在此战之后,终于有了答案。
“来啊,再来啊?我看你这回来多少人?”杨军看着对面,嘴角泛起一抹冷笑。
戴冲方才传达的军令是必杀!什么概念?必要之时强行一换一。杨军当然清楚,所以激烈的厮杀之后,没有一个曹军士卒能离开林间,跑?定会被陷阵军留下。
就算有漏网之鱼,水塘之侧的数十丈空间,你能躲过几十具弩弓?太难了吧?
太难了吧?这也是曹军都尉心中的想法,战阵经验,指挥之能,他并不输给戴冲,否则李典也不会派他率军来此了。但有一个前提,那是常规的步战。
山林作战,在曹军之中至少没有形成体系与理论,叶欢的定边军则走在了前面。
陷阵坐镇幽州,近两年多没有大战,可高顺是谁?全军总训,练兵狂人。
不打仗,光训练,陷阵的伤亡每年亦有数十之数,有时候看的叶欢都直皱眉。但他信得过高顺,也知道爱将没有做错,所有的安全措施,已经做到了当前的极致。
迷茫?面对全新的作战课题,对手还是陷阵这样的强军,迷茫是必然的。
只不过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军官,都尉很清楚,必须将敌军的虚实试探出来。说起来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但放在战阵上,却是数十上百,甚至数千士卒的性命。
“分队进攻,一定摸清敌军的数量,以及林间作战方式。后撤之时不要从空地退,走两边林间,有树木遮挡,敌军的弩手难以发挥功效,给我绕……”
一番沉吟之后,都尉有了决断,三队曹军再出。中间吸引弩箭的打击,左右则各有一队士卒绕向对方所在的林间,这是短时间内,都尉能想出的最佳应对了。
“这就够了吗?小子,再交点学费吧,让你看看什么是王牌。”有百里镜在手,敌军的动静逃不过戴冲的双眼,他微微颔首,笑着轻叹道。
可惜曹军都尉看不见此刻敌军军官的表情,否则他会更谨慎的制定战术。
片刻之后……
听着两边林间传来的厮杀之声,曹军都尉牙关紧要,双拳握紧,指甲都陷进了肉里,一抹殷红滴落地面。不用看,敌军对自己的战术早有准备,且做出了预判。
“娘的,陷阵,今日我和你死磕!”心中一个念头无比坚定,口中嘎嘎作响。
被敌军军官预判,都尉心里是有准备的。司隶一战,无论是王牌六曲,还是飞熊虎卫,抛开士卒战力不谈,他们的军官都有着很高的军事素养,令人记忆深刻。
那还只是虎卫与飞熊,眼前可是定边步军头号主力,王牌陷阵,真特么的硬啊。
激烈的战斗维持了小半个时辰,曹军的进攻再一次被打退。但令都尉欣慰的是,这一次三队士卒,总算有十几人退了回来,敌军的战法,可因此明晰一些。
“都尉,他们一定练过林中作战,用的兵刃都是短刀和匕首,换做战阵,兄弟们不会让敌军轻易近身。但在林间,行动不易,敌军又有皮靴,比我们快……”
“他们一旦扑上来,很难躲开,缠在一起,都是下的死手。我们的兵刃展不开,敌军的匕首却毫不留情,好多兄弟就是……”队长说着,一阵剧烈的咳嗽,唇边殷红。
手背用力的擦了把,他又道:“都尉,他们有弩箭及远,近身肉搏,不是属下畏战,在这里,没有几倍的兵力,当真打不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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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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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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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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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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