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贾诩?对,贾军师主动提议的,该自己知道的时候,才能知晓。相比郭嘉,贾诩是向来以身作则的,是以军中大将,最怕的不是叶欢,正是贾军师。
“甲七,给我。”在山林中穿梭两里,叶欢示意众人停下,轻声唤道。
后者也不作答,直接将手中的罗盘递给了将军,此乃器物阁出产的定位利器。
接在手中,轻轻擦拭了一下,叶欢忽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嘴角泛起一抹笑容,他便飞身上树,很快到了大树顶端。
“唔……”眼看将军的身影在树顶滑了一下,李云叫出声来,急忙用手捂住。
“我去,叶悦之你该锻炼了,身法生疏啊。”叶欢老脸微红,心中不禁暗叹。在晋阳的日子过得太悠闲了,能做的全部被得力的下属做了。
“哎?这是多少来着?”手持罗盘转了两圈,叶欢不禁翻个白眼,居然有片刻的遗忘。虽然只是一瞬,可要知道,后世那种本领是和他吃饭睡觉一样的。
“嗯,应该就是那处谷底呢,这叫什么来着?青龙吸水,好啊!”拨弄着罗盘,叶欢的双眼落在了那处谷地上,群山怀抱,郁郁葱葱,隐隐间便有威严气象。
“还是看仔细点好。”叶欢想着,抽出千里镜,详细观察起来,同时对下面招了招手。
甲七见状,也攀上了树顶,身手矫健,有若猿猴。
“阿七,本公子现在有点退步啊,你拨拨,是不是在那三里方圆之内。”叶欢一边看,口中轻声言道,是不是好久没干了,现在心跳似乎有点加速。
甲七点点头,在双眼上绑了一对长镜,以牛筋固定,有着较好的弹性。
伴随着手中拨动和口中念念有词,半盏茶功夫之后,他颔首道:“主公看的准,应该就是三里方圆之处,那几棵树是后种的,和山谷中的树种有些不同。”
“对,那是标记之物……”叶欢点点头,说起来简单,但要从无数树木中加以分辨,没有甲七这种数十年的功力,根本看不出来。
“主公,这千里镜当真是利器。”甲七感叹道,放在从前,他是要走到近前的。
“告诉游松,让他上来,我们一起看,有无之前被盗的痕迹。”叶欢嘴角嗫嚅,却没有半点声音传出。
“是!”甲七依样施为,对着树下的游松打出种种手势。
后者见了,亦是飞身上树,装备也与甲七相同,只是方便佩戴,远度则要稍逊。
“主公,前番冬哥儿得到的帛书中,隐约提起过,数百年前有人进去过。”一阵观察之后,游松便对叶欢“言道”。
“我们暂时不要过去,耳卟很快会回来,齐由此人不能小觑,一旦打草惊蛇,就拉胯了。”
听见齐由这个名字,二人面上都有不平之意一闪而过,主公对此人很是看重啊。
“主公,我等要设法先找出最好的所在,齐由若是名副其实,应该不会选错,有千里镜在手,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落在眼中。”甲七沉吟着道。
“好办法,还是一起看,欢就怕看的不准。”叶欢笑笑,给了二人一个鼓励的眼神:“不过这齐由如果会听穴之术的话,就很有可能不在白天动手。”
“听穴之术?除了主公之外,天下还有人会此奇术?据说当年始皇帝焚书坑儒之后,便失传了。”游松闻言讶然道。
叶欢摇摇头,心道肯定没失传啊,要不本公子怎么会的?
“阿七,阿松,此事如战场,要知己知彼,先当他会。”
听了此语,二人心中舒服了很多,从称呼上就能感觉出主公对自己的亲近。这一次收到任务,他们是憋足了劲要一展所长的,跟随叶欢之后,那日子过的。
以前像老鼠,现在呢?走到并州任何一亭,任何一村,百姓对他们都是极为崇敬。
“主公说的是,齐由若会听穴,我等又该如何对之?”游松发问一脸认真,将军除了是自己的主家之外,更是导师,专业的不能再专业了。
叶欢摸了摸下巴,想了想道:“听穴也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条件到位才行,按眼前地形,最好是东南风,但现在刚立春,晚间不一定会有……”
“主公,这风向之处,还有何区别?”甲七听得聚精会神,待叶欢一顿立刻问道。
“哦,跟温度有关,高低不同,与地面土壤的作用也不相同,细听可有些微端倪。打个比方,若是有白膏泥防潮,贴地风吹上去,风速会有相对的减慢。”
叶欢不厌其烦的为下属解说着,对他而言,那也是一种乐趣。
“原来如此,可惜啊可惜……”甲七不由感叹,摇头间一派惋惜之色,听主家说过,这听穴术乃是童子功,和缩骨功一样,长大了就练不了了。
当然,也有例外,有的人是天生的,比如神耳郅帧。
“无妨,以二位的本领,足够了,再说,他就算听穴,终究是要动手的。”叶欢笑道,心想本公子现在的功力都要打折扣,单就此处,是不如后世的。
那牵涉到耳部的改造,用某种手法施以微调,就能听见各种不同频率的声音。
像郅帧那种,属于老天爷赏饭吃,他的双耳,以及内部结构,天生异于常人。可惜就是岁数太大,否则以他的身手,叶欢加以调教,可能是百年不见的奇才。
正想着,叶欢忽然双眉一凝,眼光看向右前方数十丈之处。
很快,几声鸟叫传来,甲七微微颔首,张口发声,鸣叫声亦是惟妙惟肖。
来回数次,便有四名黑衣人的身影出现在林中,看装束,正是耳卟等人。
叶欢点点头,从树上飞身而下,甲七与游松则跟着攀爬下来。
耳卟快行几步,到了叶欢面前,躬身道:“主公,大致方位,属下已经定出,我留了四人在各处监视,倘若齐由前来,该能提前收到消息。”
“可曾试探一番?”叶欢伸手一扶,笑问道。
“主公未言,属下不敢,万一露出行迹,便打草惊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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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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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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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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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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