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一瞥,叶欢欣然的目光,加上会心一笑,让人心中温暖。
庞统亲生父母走得早,是叔父庞德公养育长大。后者当然欣赏从子,可汉末就是严父慈母,如此天资教导更加严格,打骂只是一种常态。
叶欢的一举一动,笑容眼光,都带着些宠溺,庞统不知道那种感觉具体如何,但想来,应该与慈母有些类似。而这份感情,正是他所缺少的。
“嗯,眼前少年必定是大才。”楚南无比肯定,因为将军看他的眼神,和当年看郭军师别无二致。如今鬼才之名传遍天下,叶欢的眼力岂会有错。
“长公子好,长公子好……”一连串的问好之声从堂外传来,脚步声渐进。
叶欢笑笑,看着庞统目光专注,示意他不需在意。
“长公子,应该是将军正室袁氏夫人所出,叶信。”后者心有所悟。
想着,长身玉立的少年已然进帐,一身军服将他衬托的威武不凡。那张面孔更生的俊朗脱俗,令得庞统见了,不禁便有自惭形秽之感。
“叶信见过父亲。”到了案前,长公子深躬到地,口中言道。
叶欢点点头:“去见过你士元兄长,名士高足,你可以好生请益。”
“是……”叶信转身到了庞统案前,抱拳躬身:“叶信见过兄长。”
“长公子有礼。”后者急忙起身还礼,想抱拳,手上有油,一时有点尴尬。
叶信见状一笑,取出白娟双手递上:“是弟来的唐突,兄长直呼我名便可。”
古人有弱冠立字之说,也就是二十岁。但这只是最后时限,很多大世家公子出生便有字也不稀奇,一般子什么的表示祝福,多半都是幼年所立。
比如曹昂,曹植、曹丕,或是袁谭袁熙,很早就有字,叶欢自己亦是。
当然不给儿子立字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大公子忙啊,还懒。
庞统眼光看去,叶信目光清澈,透着尊敬亲近之意,别无其他。当下道谢,接过白娟擦干净手后,正式还礼:“信公子好,庞统有礼。”
叶信笑笑,盯着案几看了看,又对父亲道:“爹爹,士元兄远来,孩儿与之一见如故,让孩儿作陪如何?”
“好,不过你有军务在身,不可耽误,亦不得饮酒。”叶欢颔首道。
见将军点头,楚南李云立刻为叶信摆上案几,然后几乎在案几放下的同时,老王的套餐就到了,琳琅满目应有尽有,速度之快,看的叶欢都翻白眼。
和他一脉相承,叶信在军中极受士卒爱戴,尤其老王,那是掏心掏肺。
二人对坐,怕庞统拘谨,叶信特地吃的十分“奔放”,一番谈论,不片刻就熟络起来。一个名门高弟,一个世家贵胄,都是见闻广博,更年纪相仿。
“士元兄,信以茶代酒,敬兄长一杯。”话音刚落,香茶已经捧上。
“士元,让信儿陪着你慢慢吃,我还要去巡营。”一时间叶欢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当下起身说了一句,便出帐去了,他不在,二人能聊的更多。
叶信庞统起身相送,再度落座,果然气氛越加热烈,不断传出笑声。
“士元兄不愧能被爹爹看重,见识广博,谈吐高雅,我当学之。”
“名门之后,自具气度,叶信还小我三岁,已经是文武双全,尤其待人如此。”
攀谈下来,二人各自佩服对方,好感不住攀升,偶有争论,皆能会心而笑。
说是巡营,叶欢不住从帅帐路过,别人听不见,他的耳力却清清楚楚。
“我去老王,你要不要这么明显,本公子都没见你如此勤快。”看着老王亲自前前后后,叶欢不禁腹诽。
“士元兄,信今日巡守回营,按军规可歇息三日,今夜谈性不减,不如待会儿同浴,晚间再秉烛夜谈如何?”帐中叶信兴致勃勃。
“信弟之心,便是统心中之愿,生恐唐突。”庞统笑道。
“兄长何有此言,能与兄长请教,弟之幸也。”叶信朗声道。
“我去,看来有儿子就用不到老子了,也行,说不定效果更好。”路过帅帐的叶欢心中想着,你别说,和庞统相处,叶信比他更有优势。
“去,从我帐中拿毛毯和皮垫,送去信儿那里,让士元好好睡一觉。”对李云交代一句,叶欢不再巡营,回帐去了。
次日一早,照常去了操场习武,并不见叶信身影,回到帅帐前,作战室内隐隐传来争辩之声。仔细去听,正是长公子与庞统。
“士元兄,该换过了来了,你来袁术,我来定边,先说好,我攻得要比兄长好不奇怪。你刚刚熟悉战旗推演,而且没我了解定边军。”
“信弟你来,此法极为有效,但有所得,有何在意?”
能进作战室,庞统是颇感意外的,同时又感受到了叶欢对他的信任。
但等叶信为他详细解释战旗推演之后,他便心无旁骛,一心沉浸此中了。
原来战前算敌,还能如此,且定边军对于情报的分析,以及制定种种预案的谨慎,都大大出乎他的预料,叶信详尽的解释,更让他收获巨大。
叶欢闻声停下了脚步,众人随之而停。想了想才对楚南道:“让老王把早饭送这儿来,都轻点,别打搅他们。李云,你去把花奇喊出来。”
李云奉命而去,不片刻就带着花奇跑了出来。后者看见叶欢的目光,不用发问就竖起了大拇指:“将军,厉害,一听就懂,还能举一反三,反应极快。”
接着他压低了声音:“那个声东击西烟攻之法,和麯义将军破安乐一模一样。将军,到底还是您眼光准……”说到最后,花奇满脸堆笑。
“本公子眼光准用你小子说?”叶欢不以为意的问:“士元有问过你们嘛?”
“有有有,跟当年的郭军师开始一样,要不是长公子,我还招架不住。”
叶欢闻言一眯眼,飞快的给了花奇一脚:“你小子现在要招架不住,就给我回家种地去……”
随即却神色一正:“士元固是奇才,还需磨炼,关键要有一颗向学之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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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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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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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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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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