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此人,有识人用人之能,颇会得人心,麾下关云长,熊虎之将耳。然其绝非久居人下之分,徐州四战之地,此人能否守之,还需悦之斟酌……”
“徐州一战,叔至亦显将才,广陵虽只一郡,却有丹阳精兵,民生富足。便是袁术亲来,老夫亦当设法拒之,刺史之位,悦之既定,老夫当顺。”
叶欢看得不由心中佩服,自己这位舅父,不愧是个老狐狸!不,老谋深算。历史上他就在曹操吕布刘备之间左右逢源,力保广陵陈氏一脉,始终不倒。
如今大汉多了自己,从陈圭的信件中,就能看出他的决心,倾向自己。
“舅父不但有权谋,还有眼光,能在此时将刘备看得通透,可不容易。那么既然如此,我又是否要在徐州留下一块飞地?却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想着叶欢抬起头来看向鲁平:“坦之,舅父大人还有何话?”
“师父,陈大人只言,一切师父自决,广陵之处,随师父心意而动。”
“嗯。”叶欢微微颔首,又道:“坦之,你是我叶门之人,既然来了府中,先去见见夫人母亲与祖母,叶四陪着去,等你回来,为师再与你把盏。”
“是。”鲁平闻言起身,垂手应是,叶四见了,便带二人而出。
叶欢待他们走后,重新陷入沉思,他在思考一种可能,获得最大收益的可能。
“将军,吴郡微三,飞鸽传书到。”安静了盏茶功夫,楚南走了进来,轻声说了句,将一方绢帛放在叶欢案上,便退后等待。
叶欢拿起看了看,不由言道:“我为南华兄计,倒无形中帮了伯符。虽是悬崖峭壁,但死不见尸,南华一身本领,绝非易与,怕也没那么容易……”
“南哥,你去做书与微三,继续全力搜寻,一有消息,速速报来。”说完拿起案上绢帛又递了回去:“将此讯交给神耳,让他稍安勿躁,我自有安排。”
“诺!”楚南接过,看看叶欢又在若有所思,方才出门去了。
“李云,立刻去请文和先生……不,待得用完午膳,我去找先生。”
“公子。”此时叶四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鲁先生先去拜见夫人,又到了老夫人院中,说起陈府君之事,夫人很高兴,留了午膳,请公子过去。”
“好,你去回老夫人,我这就来。”叶欢说着起身再看向李云:“去军师府上传个讯,午后我便过去,记得叫上奉孝与子布先生,共议大事。”
“是。”李云闻言立刻去了,叶欢也便离开书房,往母亲院中而去。
廷尉府,贾诩的书房中,有着和叶欢一模一样的设计,头顶竹扇被溪水带动,凉风阵阵,将初秋的闷热一扫而空。屋中淡淡香气萦绕,神清气爽。
贾诩一系蚕丝长衫,端坐挥毫,书写的正是一份定边军主力兵种构成。
工兵营,医疗营,侦查营,骑兵队,很多都是叶欢带给汉末军制的改革。有一些当时贾诩也并不理解,但随着一次次实战,他们都在战阵中证明了自己。
如今多兵种协同作战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全体官兵的认同。
借着此次整补的机会,叶欢和他还在尝试做一些微调,让协同更具威力。此时天下,定边军是所有诸侯效法的目标,想要保持,除了苦练必然要创新。
比如洛阳之西的那场大战,严纲白马义从表现的无懈可击。而周仓飞虎军在最后反击的一刻,利用轰天炮的远程压制,克制西凉铁骑,也令人眼中一亮。
当时的周仓乃是灵光一现,却收到了极佳的效果。而在叶欢贾诩郭嘉这里,却要把偶然变成一种必然!把灵光一现的即兴发挥,变成步军的常规战术。
倘若逍遥车的性能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提升,那么能否将轰天炮搭载其上,称为步兵移动作战的大杀器?当轰天炮成型,远程压制的力量是恐怖的。
现在看来,一切还颇为遥远。但却并非空中楼阁,多方已在联手研制了。
埋头书写之中,房中突然闪过一道金光,贾诩立刻停笔,目光看去。
案上的铜镜,不知何时变了一个细微的角度,反射日光,才会有金光闪耀。
贾诩搁笔起身,目光环视一圈,方才缓缓走过去,似乎在顾镜自览。
安静了很长时间,他才轻声问道:“你回来了?”
“回来了,他跳海逃生,没有死,已经安排妥当。”铜镜之中发出了声音,听上去像是经过了一层水波,带着震颤与晃动,还有些嘶哑。
“你确定妥当?他们的追踪之能,不可小觑……”贾诩断然道。
“一定妥当,这世上,不会说话的,未必就是死人,他们不会找到。”
贾诩微笑摇头:“我没有想到,你居然没有灭口,这可不像是你做的事。”
这一回铜镜沉默了一段时间,声音才重新响起,带着一丝自嘲。
“也许是跟人学的,心狠手辣,只求目的不择手段,也未必就是全对。”
贾诩听了又笑了,笑得颇为开心,但下一刻,笑容隐去,面色变得深沉起来。
“不用,心狠手辣的有我一个就够了,只要心愿达成,其余何惜。”
“贾文和,你够狠,够辣,够黑,老夫佩服,只不过……当真值得?”
“不然呢?”贾诩脱口而出叶欢言语,不禁莞尔摇头:“你还不是一样?”
“哈哈哈哈……”笑声传出,铜镜微微震颤。
“老夫没有想到,今生还能遇见你这般人物,说得好,只要心愿达成。什么名声地位,什么富贵性命?在所不惜,贾文和,老夫信你。”
“有些事,你还要收尾,否则必会惹人生疑,你该知道怎么做。”
“放心,我自有安排,你看着便是……等等,有人来了。”话音落下,铜镜的震颤消失不见,贾诩则重新回到案前坐下执笔。
“军师,李云求见。”门外远处,传来了叶春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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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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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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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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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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