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初兄,欣赏够了没有,想什么呢?”片刻之后大公子笑问道。
袁绍此刻也恢复了常态,微笑颔首:“悦之你这手工的确精湛,绍是在想,得了你这份厚礼,又该以何还之。”
“兄长不必客气,你那渤海之处有山名阳泉山,山中有木为杉木,是打造寿材的好材料。欢也不要多,你随便砍个千儿八百棵给我就行。”
见叶欢接得飞快,袁绍立刻就有点后悔,千儿八百,你要干嘛?但很快心中一动,寿材?莫非是此次幽州大战,定边军阵亡士卒?
“就这么说了,到时候送到霸县,通传一声,我让敬方派人来拿。”叶欢眼珠子转了转,自顾自的就做了决定,干什么?造船呗。
“行,一言为定,不用敬方来拿,我派人给你送去。”袁绍痛快的道。
“好,不愧是本初兄,够爽快。”叶欢说着回身准备上马:“走吧兄长,先回去把衣服换了,看看合不合身。”
“现在就换?”袁绍有点疑惑。
“不然呢?小弟不得看看合不合适?快点。”叶欢翻身上马催促道。
“也可,走。”
很快田丰等人就看见主公和叶郎并骑而来,二人有说有笑,极为和谐。
“见过叶将军……”到了近前,众人纷纷上前施礼。
“诸位不必客气。”叶欢下马抱拳一笑,继续带着袁绍走向帐篷。
“本初兄你进去换,我在这儿等你。”
袁绍心头有些暖意升腾,不管叶欢是何目的,至少眼下感觉像一家人。
目睹眼前一幕,田丰亦心中诧异。作为大汉两大诸侯,叶欢如此多少有点自降身份,不过想想叶袁两家的姻亲,却也有说得过去之处。
“军师,叶郎送了主公一件亲手缝制的长衫,让他立刻换起来,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古怪?”文丑终是担心袁绍,走到田丰身边耳语道。
“什么?”后者闻言双眼一眯,此时再看帐门前等候的叶欢,不觉有些诡异。
“军师,可是有何不妥?”见田丰不语,文丑又问。
“无妨,大世家之间,想来也是常事。”
“哦,军师既然如此说,丑就放心了。”
不一会儿功夫,袁绍正装而出,众人急忙看去。
袁家的颜值本就是大汉定尖一流,袁绍年青之时亦是个风流人物!一袭长衫在身,儒雅英俊,风度翩翩,就是胸前金光闪闪的两个花纹,稍稍刺眼。
田丰一愣,他从未见过这样的装饰,不由小声对文丑问道:“工横将军,那便是叶郎亲手缝制,可有什么说法?”
“军师,有说法,那叫引弓黄河。”文丑答得很快。
“引弓黄河?”田丰低声重复了一句,和袁绍刚才一样陷入沉思,什么意思?
“好好好,欢这天下无双之手艺,配上本初兄气度,可为绝配!”叶欢不住颔首,状甚欣然,袁绍胸前大写的“SB”在此时无比醒目。
“悦之过誉了,的确合体,绍领悦之这份心意。”袁绍笑道,方才他换衣之时对着铜镜照了多次,除了“引弓黄河”花纹,亦无什么蹊跷之处。
“对对对,太过合适本初兄的气质了,引弓黄河,何等雄壮,唯本初兄你当的起,各位说是不是。”叶欢语带感叹,说完还不忘看向众人。
“叶郎所言即是……”四周一片应和之声,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悦之,我观这花纹也颇为别致,今后可多仿制几件。”
“咳……”大公子闻言终于憋不住了,他要是大笑出声在此场合太过失礼,于是化作了一阵猛烈的咳嗽,咳着咳着,竟弯下腰去。
“悦之……”袁绍见了急忙相扶,右不住为叶欢顺气。
众人一脸茫然,叶将军你是怎么呢?看那眉间眼角,都是一片笑意。
当然,大公子此时的快乐,也只有他一人能够领会了。
“噗……”就在袁绍手掌拍打之时,叶欢忽然一口鲜血喷在了地上。
“悦之你受伤了?莫非是公孙瓒?”袁绍一愣,随即问道。说话之间,楚南李云双双到了面前。
叶欢直起身来,推开要相扶的二人,用手背擦去口角的“黑紫色”血迹,傲然道:“就凭他,我这是那天骑马不小心摔了一跤。”
“你骗人……”闻听此言,冀州众人的心声翻译过来一定是这三个字。
定边叶郎会从马上摔下摔伤自己?那就和一个好色之徒和美女共处一室什么也没干一样,一样的让人难以相信。
“他这是当真受伤?还是鼓弄玄虚?定边军幽州一战损失到底如何?”袁绍心中不断问着,恰如郭嘉所料,请叶欢霸县一会,的确是想试探虚实。
田丰声色不动,一脸关切的上前,不经意的踩在了那片土地上。
郭嘉笑容一现随即隐去,也快步走了上来,对袁绍一抱拳。
“使君,将军日前试了一匹烈马,稍有闪失,摔得重了,血不归经。”
“哦,原来如此,悦之你亦要小心才是。”
“不说这些,本初兄,今日久别重逢,你我可得一醉方休。”叶欢摆摆手。
“那是自然,悦之海量,绍早有准备,请……”袁绍一笑,伸手肃客。
和郭嘉飞快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叶欢迈步而行。田丰则站立原地一一相请,等众人全部进入帐篷之后,他才招手叫来了一名亲兵。
“派人去请刘郎中过来,快……”
等田丰步入帐内之时,酒宴已经摆开,袁绍开头之后,冀州众将纷纷上前相敬叶郎。叶欢是来者不拒,银河倒卷潇洒无比,再看不出半点受伤的模样。
一顿鲸吞海饮,案上的菜肴都没有动多少,在叶欢眼中,袁绍胸前金光闪闪的“引弓黄河”比什么都下酒!
“本初兄,看在鸾儿面上,欢对你还是客气的,换了曹孟德,说不得本公子就送他顶帽子带带,你猜是什么颜色?”叶欢想着一笑,举起酒坛。
“本初兄,欢再敬你一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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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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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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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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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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