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平家中的大堂内,架起了一口水缸,下面用砖石垒起一个灶台,柴草烧的正旺。
“咕噜……”
热水翻滚的声音响起,水缸中是一片乌黑的汁液,散发着某种臭味。
毒王禽滑庚鼻中塞着两根布条,用木棍不断在缸中搅动,额头上满是汗水。
屋外,张离、叶冬、徵臻和要平四人席地而坐,却似多年好友在谈心。
“徵老,毒王,不是在下吹,你们来找我算是找对人了,那几处所在唯有在下知晓。”要平侃侃而言,面上竟然带着些得意之色。
“除了你之外,可有别人?”张离问道。
要平低头想了一会儿,抬头道:“有一个,他叫齐由,据说三年前投靠了曹孟德。还当了个什么校尉,半年前我在襄阳还见过一些东西,多半是出自他手。”
“曹操?”张离闻言眉头一皱。
“毒王你放心,你说的几处所在,他也未必进得去。要论掘地我不如他,可说起山中定位,尝土识质,那是在下看家本领,当世不做第二人想。”要平傲然道。
“真这么厉害?”叶冬一旁插了一句,语气之中有点不服。
“冬哥儿,你也不扫听扫听,我要平认了第二,谁敢认第一?”
张离点点头,看了叶冬一眼又道:“希望你说到做到,我亦不会失言。”
二人心中其实想的都是一个人,叶欢!要说那些本领,将军才真的是天下无对,只不过将军是做大事的人,再如何也不能劳烦他的。
“我要不信毒王,也不会吃了,加上还有徵老。要平不敢说绝对能找到,但如果我们还弄不到,天下就无人能够做到。”要平摆摆手,语气斩钉截铁!
“药好了,快点……”此时堂中传来禽滑的声音。
众人听了起身进屋,一开门徵臻眉头一皱,用袍袖遮住了口鼻。
水缸下的火焰已经熄灭,药水却还在翻腾,不时冒出几个气泡,破后气味中人欲呕!
张离并不在意,叶冬要平亦是神色如常,唯有神耳,盯着看了看一脸的欲言又止。
禽滑庚鼻孔被堵住,说话不免有些瓮声瓮气。
“神耳,脱衣服吧,这个时候泡药效最好。”
“现在?”徵臻双眼一瞪。
“当然现在,别人不行,你几十年的功力一定可以,快点,别废话!”禽滑催促着。
“对对对,徵老,天星草就是这个味儿,看着水滚,其实没那么烫……”要平亦道。
徵臻摇摇头,深吸一口气就要去解衣衫。却原来三人原本是要往山越之处采药的,但禽滑却言及要平手中会有天星草,且张离之事亦可找他,这才有了白天的一幕。
“对了,刀头舔血多少年了,爽快点,我得出去透透气!”禽滑说着去摘布条。
“不行,你得看着,我出去……”张离的声音响起。
“凭什……”禽滑的话说到一半,摇摇头,又将布条塞了回去。
张离见了便就出屋,叶冬快步跟上,要平想跟着,却被禽滑拉住了。
“离妹妹,看来禽滑说的不错,等治了大哥的隐疾,你就给要平解了毒吧。公子跟我说过,古墓之中有着种种危险,防不胜防,我们不需冒险。”叶冬轻声道。
“不行,我一定要试试。”张离咬着下唇,语气坚定。
“那你答应我,一旦有危险不能强来,实在不行,我们求主家帮忙。”叶冬认真的道。
“嗯!”后者想了想,缓缓点头。
同一片夜空之下,叶欢还在策马而行,道旁的树木飞快向后倒去。
奔行了有三十里,道路右侧出现了几处帐篷,四周燃着篝火,有一队士卒在此守候。
叶欢见了,慢慢放缓马速,前方士卒见状已经迎了上来。
“五军骑兵营,三曲九队队长江华,参见将军!”到了面前骑士翻身下马,上前行礼。
叶欢微微一笑,开口便问:“可有前方最新军情?”
“将军,我这儿有两天之前的,明日一早,当有最新的送来。”江华说着呈上一方羊皮。
叶欢下马接过,身旁的楚南已经点上油灯到了近前。
“白马义从,果然不凡。”叶欢看了微微颔首,又对江华道:“老九,辛苦你了。”
后者闻言面上立显兴奋之色,他是五军的老兵,将军还能记住自己的外号。
“将军,我来的时候带了只羊,那边正靠着了,照夜的新鲜草料也准备好了。”
“好,不愧是边军的老兵,走!”叶欢一笑,牵着照夜大步而去。
离得近了,果然闻见一股烤羊肉的香气传来,很是诱人。
一行到了帐篷边,江华又道:“将军,后面都准备好了,泉水热水都有。”
“让兄弟们先吃点,我伺候好了照夜再来。”叶欢交代一句,便往帐篷后而去。
边军老兵对将军的习惯是深知的,战阵之时,照夜狮子的梳洗,叶欢从不假手于人。
先喂爱马吃下一个肉饼,叶欢便用准备好的温水为他洗刷,同时也是一种按摩。
对骑兵而言,战马就是命!一般而言,不战死的情况下,战马可以服役四到十年。
假如一名老兵到了退伍的年纪,战马也会随他而退,回到家中颐养天年。
照夜狮子乃是异种宝马,跟了叶欢将近十五年,体力和速度目下还没有衰退的迹象。但大公子知道,这一天总会来,因此他的动作是格外的亲柔体贴。
随着一声鹰啸,天空中的黑点直冲而下,落在叶欢肩头,并非一只,而是一双。
历经千辛万苦,飞羽终于成功配种,诞下了一只小鹰,叶欢为之起名为“落雷”。
“照夜,打完幽州这一仗,你就好好在家歇着行吗?”侧首挨了挨飞羽和落雷,叶欢轻抚照夜的鬃毛柔声说道。
“灰溜……”照夜听了,发出一声嘶鸣,甩了叶欢一头一脸的水。
落雷惊了一下,冲天而起,带走大公子几根发丝,飞羽却老神在在的甩甩头,不为所动。
“行行行,看你的样子,至少还能跟本公子三年。”叶欢笑道。
“精准一点,它能跟你四年零三个月……”
大公子笑容一顿,随即面现兴奋之色,久违的金光大字终于出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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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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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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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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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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