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叶欢>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 身份之差
  南山武院的开启,叶欢将种种军事理念强行压在了各级将领心中。

  各级军官资质不同,领悟能力也有上下之分,但有一点没有区别。将军的话,他们都记在了心里。似胡风刚才那般,就是经过实战有了体会,且永远不会再忘记。

  这才是叶欢相信定边军经过一场场大战,还会越来越强的原因。

  上次北平大战,他放手让郭嘉为之,西凉之处,亦是陈宫挑大梁!

  甚至眼前对他有着至关重要意义的一战,叶欢依旧选择相信自己麾下的大将们。

  玉不琢不成器,想要雕琢将领,就必须在大战之中,如果他看见眼前一幕,一定欣慰。

  当胡风率领陷阵一曲到达会宁乡之时,八十里的道路已然平整完成。水深过半人的几条河流之上,也架起了浮桥,不但可过人马,陷阵的器械一样可以通行!

  当看着工兵营的同袍,冒着春寒料峭跳入水中,用肩膀支持浮桥以便陷阵器械通过之时。那名被踢了两脚的司马也领悟了,自己被曲长降了半级,那是一点不冤。

  “胡曲长,前方三十里的聊城城寨,内有守军一千五百余人,据说有幽州边境常备守军一营。很可能拥有床弩,张曲长让我上报将军,从此开始要有硬仗了。”

  “好,回去告诉你们张将军,明日午时之前,陷阵一曲必定拿下城寨。”胡风颔首。

  “诺!卑职马上就去,我会在城寨北门十里之处的坡地等候敌军。”后者身躯一正。

  胡风挥挥手,那人上马而去,很快数百骑的身影就消失在地平线上。

  “你们都给我听好了,聊城城寨,用丁等攻城战法,一旦敌军稍稍露怯,就全力将他们往北门赶!丁冕,尤其是你,赶走敌军,不可贪功。”

  “诺,将军放心,等我把他们赶过去,再和六曲联手破敌。”丁冕胸膛高高挺起。

  北线张海龙胡风配合作战,前期突进如同摧枯拉朽,无人可挡。而不管张海龙的六曲挺进的多快,最多两个时辰,民夫营的骡马队就能紧随其后,将物资源源不断送来。

  相对于北线,中路的赵云进展更快,少了那些要塞和城寨为阻碍。子龙领军一路上都未遇见幽州军的强力抵抗,六日之后,他们已经快到涿郡了。

  帅帐之中,赵云右手拿着一块啃了一口的锅饼,站在地图之前不住思索。赵小芳在一边有心提醒几句,见了统领全神贯注的样子,不禁又咽了回去。

  将领思考战局之时,亲兵的职责就是全力戒备,不让任何人打搅,除非……

  “报,将军,在刘乡之西五里的百丈坡,发现敌军踪迹,我军斥候队与之交手,亡二伤三,击杀敌军六名。以敌军骑术战力,当是白马义从主力。”侦察营就是唯一的例外。

  “敌军尸身,可曾运来?”赵云瞬间反应,立刻问道。

  “知道将军要看,运来了一具,其余已经妥善掩埋,做了标记。”

  “带我去看。”赵云说着步出帐外,此时才想起,又啃了一口锅饼。

  大帐之外的空地上,放着一具士卒的尸身,穿着类似乌桓游骑兵。未到近前,赵云已经看清了对方的致命伤,喉头一箭穿过,伤口结痂,呈现乌紫色。

  北地二月,天气还十分寒冷,因此敌军的尸体保存完好,还能看清他生前的面容。

  双眼已然无光,双手微抬,似是想要去抓喉头的箭杆,面容稍稍扭曲,却不见惊恐。

  赵云蹲下身,伸手就往对方腰间探去,片刻之后被他翻出一把锋利的匕首。

  再度端详片刻,子龙站起身来,挥挥手道:“好生埋了吧,是白马义从的主力。”

  “将军,军情言及,涿郡有单经所部的七千精锐,应该不会错了。”赵云身边,满面虬髯的赵大壮拽拽胡子道,他的五曲亦是配属中路先锋。

  “单文佐当年曾与将军一起远征乐浪,大壮你该熟悉吧?”子龙颔首问道。

  “认识是认识,就是不知此人统军到底如何。不过看他们的斥候能让满之的九曲精锐亡二伤三,这份战力绝对不容小觑!”赵大壮认真的道,远征乐浪,他是亲历者之一。

  张海龙担任北路先锋,洪彪则与先登麹义配合,铁骑营的另一大王牌,臧空九曲则被郭嘉化整为零,担当全军斥候之责!他们的飘逸与灵动,也是奉孝最看重的。

  “校尉所言极是,以九曲单兵战力,能与之抗衡,足见其能。”赵云颔首:“不过究竟如何,到底要在战阵上分个真章,如今臧将军所部化整为零,赵校尉当率部出击。”

  “诺,请将军下令。”赵大壮身躯一正。

  “五曲与九曲最熟,今夜开始,全线出击,把敌军的部署和战力打出来。赵校尉沙场老将,不必云多言,我等身为先锋,就该为大队扫清障碍。”

  赵云说着,与赵大壮一起回到营中地图之前,两根手指同时点在了图上。

  后者一笑:“将军放心,五曲将士视死如归,一天之内,此五处皆会探清。”

  “好,那便请校尉下去整军。”赵云挥挥手。

  赵大壮应诺转身就要出帐,此时恰好一人快步进来,差点就撞做一团。

  “你……大公子?”赵大壮刚要张嘴,却看清来人乃是一身骑军装扮的叶恒。

  “赵校尉。”叶恒施礼,到了赵云身边。

  “将军,恒入军中,就是先锋一员,当年父亲初入边军便上战阵,请将军容我出战。”叶恒出言一脸认真,面容之上已经看不见多少稚气。

  决定和父亲走上相同的道路,大公子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叶家诸子之中,以他为长。但随着渐渐长大,他逐渐感到了一种身份上的差异,尤其此次徐州之战后。

  叶信天资横溢,长房嫡出,不但身份上有着差异,还是那般优秀!家中军中多称长公子有当年将军之风,叶恒与几个弟弟向来感情极睦,但少年心中又岂能没有傲气?

  为将者首在谋而次在勇,他要在战场上证明自己,无愧于叶家长子的身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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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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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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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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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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