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太原候叶欢纳糜府大小姐的日子,陶刺史亦出面在各处设下流水席,消弭了战祸的下邳城一片欢腾。百姓们对大公子感恩戴德,皆称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叶欢一身黑色云纹打底礼服,跨坐照夜狮子之上,格外精神。
汉末之时,红色还未成为婚礼的主流,上五色全以黑色基调为主。本来以大公子如今的身份,直接可以穿紫,但礼不可废,他是纳而不是娶,因此退而求其次。
“将军威武,将军威武……”
从下邳的陈家大宅到糜府,十余里长的道路,定边军士卒列阵左右。三千名精锐典韦和徐晃挑的全是颜值身材兼具的大小伙子,盔明甲亮,精神抖擞。
看见将军出现,他们由衷的发出齐整的欢呼声,能在此间就是莫大的光荣。
“将军威武,将军威武。”百姓亦随之夹道欢呼,定边军在徐州的民声本来就好,此次各军又帮着乡亲们重建家园,那一份感激之心全都落在了叶欢身上。
叶欢微微一笑,冲着众人挥手,口中朗声道:“赏,各位随礼。”
话音一落,楚南与边保便将一大把金灿灿的制钱天女散花般洒向街边,人群雀跃起来。
“本初兄和孟德兄的儿媳,加上刘大耳的侧室,本公子是不是有点不地道?”
“谁说的?还有比本公子更地道的?你们都是卢瑟儿,跟着你们没前途的。”
甄宓和糜贞二女,叶欢是对自己进行了一翻深刻的心理建设的,本公子可不是渣男。
到了距离糜家五里之处,地面上已经铺好了红布,两侧亦放满鲜花。糜竺一身正装带着两列身材一般高的白衣侍女前来迎接,玉步轻摇,身姿曼妙,美不胜收。
叶欢翻身下马,笑着上前抱拳为礼:“子仲,你这当真是远迎了。”
“哈哈哈,悦之跨马而来,竺岂能不远迎?”糜竺大笑靠近叶欢,回身看了一眼方才轻声道:“悦之,江东女子灵秀,这十八个乃我为悦之精选,皆通词曲之道。”
叶欢方才就看清楚了,这些少女都在二八到双十之间,人人亦有中上之姿。且看她们形容体态,一定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糜子仲这一手,当是六大商家的气度。
“子仲眼力不俗啊,让欢来挑肯定与你相同。”大公子侧首与之耳语。
“不敢不敢,论眼光,天下谁人能出悦之之右?”糜竺谦道。
“悦之兄,子仲兄,俊来晚了,该罚,该罚!”笑声之中,又是一人阔步而来。
众人闻声看去,来人仪表堂堂,衣着华丽,行走之间大步流星,一脸的喜色。
路过那些侍女之时,他左右看看,又笑道:“被子仲兄抢了先,幸好我也有准备。”
来者便是江东朱家的朱俊了,眼下也只有他能走到二人身边与之同列。
“悦之兄,我都听说了,子仲府上一行,论及琴棋书画,天下再无争锋之人。”朱俊笑着侧身一让,在他身后是四个十一二岁的男童,各个俊美,还长的一模一样。
“悦之兄,子仲兄,此为一奶同胞的四兄弟,送给悦之兄做书童,再合适不过了。”
叶欢暗中翻个白眼,面上却是欣然之状,笑道:“朱兄此礼,当真厚重。”
汉末公子的玩意儿可多,比如我们的中常大夫李大人就有特别的爱好。原本大公子是穿越之身,一视同仁,不过很快他就发现,根本轮不到自己鄙视,常态而已。
“还是方直好,听劝,本公子今生后世都是钢铁直男。”
身在下邳的叶欢想起了何刚,与此同时,元安殿中,何大公子的手一抖,酒水洒落。
“嗯?怎么会手抖?难不成我最近太闲了?”何刚心中暗道,近来他的日子过得十分惬意,每日迎来送往,游山玩水,并州“纨绔军团”一一上门拜访。
“表哥怎么了?没休息好?朕刚来晋阳之时也有些水土不服的。”刘辩关切的问道,原本他与何刚便关系极好,母后为大汉而殉,让他更亲近何后生前疼爱的侄子。
“不知道啊,陛下,我天天睡到自然醒……”何刚一笑,后面半句话吞了回去。
“表哥,你是不是想说,数钱数到手抽筋?”刘辩却是摇头笑道,今日是家宴,除了柳迟,就只他们兄弟二人,这句话他可是听叶欢说过的。
“大哥教你的?”何刚一愣就问,随即连连点头。
“天天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叶将军常言,此乃大汉很多人做梦都想的,不过对表哥你也算不得什么了。”刘辩的笑容之中带着缅怀的神情。
“那是刚刚到晋阳的时候,朕感染风寒,又心伤母后。将军除了劝慰,也会说些玩笑逗我,这满朝文武,只有师父会这样,朕从未觉得失礼。”刘辩说着微微皱眉。
“是啊,发乎于情,又何必在意那些细节?当日若是大哥在,恐怕我也好熬一些。”何刚深有感触,言语中不无唏嘘之意,当日父亲身死,他与少帝何其相像?
“嗯,陛下你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能说的话,草民也想一听。”
“草民?”刘辩摇头苦笑:“表哥你为何不愿为官?朕定然信得过你。”
“算了吧。”何刚连连摆手:“我要是入朝为官,有些人一定会拿父亲说事儿,到时候又是外戚势大。连大哥都能被人找出种种不是,一帮嫉贤妒能的小人。”
“表哥,朕就是为此心烦,想要斥之,太傅却是不让,言及如此反而不好。但朕是真听不得那些言语。昨天朝堂之上,李大夫都要捋袖子了,朕只当没看见。”
刘辩忿忿的道,直到提起李韬,面上才算有了一些笑容。
“干得好。”何刚轻轻拍案:“大哥就是顾忌太多,否则以晋阳公子的名声,谁敢如此?”
“表哥,其余倒也罢了,但朕现在觉得……”刘辩看看左右,靠近何刚压低了声音。
听了天子之言,何大公子也是眉头一皱,面上一派为难之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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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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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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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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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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