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扬和两名亲兵蹲在一旁,轮番为将军轻轻打扇,赶走那些讨厌的飞虫。
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当然不是。
若非一直打扇力道不好控制,周扬甚至不会找人帮忙。
他巴不得能有这样亲近将军的机会,若不是将军,他哪儿来的如今妻贤子孝?
士卒们都保持着安静,就是咳嗽都用手捂住嘴蹑手蹑脚的跑往远处。
看着远处的将军,哪怕他口角拖着长长的口水,丝毫不影响士卒们崇敬的目光。
在定边军中,叶欢到哪一支部队都是如此。
当年长社大战,朱儁曾经看到过这一幕,还问过当时的队长林勇。
“中郎,我说不好,但将军在伤兵营,连喝水都不敢大声,就怕影响兄弟们休息。”
如今的林勇已经是飞云骑校尉了,麾下千五精锐骑兵,周扬也是他的部下。
“不必看了,得士卒之心如此,老夫平生仅见。”朱儁感叹一句之后,视察都不继续了。
“花大哥,那边的山沟里有好肥的花蛇,要不……”远处一名什长小声说道。
“真的假的?等会儿没事儿带我去看看,将军最喜欢蛇肉了。”花奇笑道。
“花大哥,到时候我们再找个山洞,带上几把蒲扇,就不怕有烟了。”
“小子,有你的,等这仗打完,我给你一壶晋阳佳酿。”
什长听了神采飞扬,不禁舔了舔嘴角,但下一刻却是正色道:“花哥,不用,这是弟兄们的心意,拿了不是滋味。晋阳佳酿,我靠军功换,就差四颗人头了。”
花奇点点头,一拳捶在对方胸上:“好小子,我等你,一定给你留。”
打扇的手微微一停,周扬将之交给亲兵,猫着腰迅速跑向远方。
三十丈之外,一个身材瘦小的士卒快速奔行而来,却被同袍拦着了,一阵挤眉弄眼。
“你们有病吧?什么虫子咬的,军情,我要见队长。”
“轻着点,将军在那儿睡觉了,别说话。”
“你说什么?将,唔……”瘦小士卒闻言双眼放光,接着双手捂住自己的嘴。
此刻周扬飞奔而来,压低声音问道:“驴蛋蛋,快说,将军在睡觉。”
“哦。”向着叶欢的方向看了一眼,被称为驴蛋蛋的士卒丝毫不以为忤。
“队长,前方七里,有一队曹军斥候,都是骑军,大概一百多人。”
“好啊,终于来了,干他!”周扬兴奋的跳脚,这几天碰到的都不超过十人。
“嘘,队长你声音大了。”
“哦,哦,一时没控制好,马上传令,全军集合,我们十三队,够了。”
“驴蛋蛋,过来给本公子捶腿。”叶欢的声音远远传来。
士卒听了当即面现狂喜,喊道:“将军,驴蛋蛋马上就来。”
“队长,敌军士卒皆着黑甲,马儿也比寻常高大,还有个家伙披着锁甲……”
“我去,大鱼啊,漂亮!你快去给将军捶腿!”
“哎!”驴蛋蛋点点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到叶欢身边,直接跪在脚前。
“将军,将军,我的信你收到了吗?”说话间,已经开始为将军捶腿。
“当然,你娘的病好了是吧?你这么厉害,本公子就说会好。”叶欢笑道,眼前的士卒姓吕,大名叫吕单单,喊来喊去就变成了驴蛋蛋。
吕单单憨憨的一笑,低头继续为将军捶腿,这一刻他面上的认真近乎虔诚。
“驴蛋蛋,刚才你说,那些曹军里有个穿锁甲的?”叶欢摇摇头轻声问道,自己的兵自己爱,他喊对方捶腿,就是要给他机会,否则驴蛋蛋可是执拗的很,心里会不舒服。
“对啊,那家伙还挺壮。”随口答了一句,驴蛋蛋立刻抬起头来,目光有些疑惑。
叶欢指指自己的耳朵:“你忘了,本将军这耳朵,二十丈都能听见落叶。”
“对对对,将军是最厉害的,将军,舒服吗?”驴蛋蛋猛地一阵点头,又小心问道。
“舒服,比本公子的小丫鬟捶的都舒服,好了,你省点劲,马上要打仗了。”
“我不,将军我一身是劲,您放心,驴蛋蛋这回要立首功。”后者坚定的摇头。
“将军,敌军斥候队一百二十人左右,我要干掉他!”周扬走了过来,神情认真。定边军标配,骑兵一队六十三人,不过作为侦察队使用时,一般都会补充一倍。
“你弄你的,本将军就要抓那个穿铁甲的。”叶欢一挥手。
二人说着军情,将军却靠在树上,还有人捶腿,这一幕似乎不够庄重!但所有的士卒都不会这么看,他们只是认真的作着战前准备,一定要在将军面前露一手。
“将军,那不行,他们配你出手?说出去我周扬还要脸不要?”后者连连摆手。
叶欢双眼一瞪:“反了你了?本公子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一个抓不住,我要脸不要?”
“将军,只要他敢来就跑不掉,要放跑了,周扬割下自己的脑袋。”
“少废话,你指挥就行,本将军今天就当个什长,快去安排,此乃军令。”
周扬条件反射一般挺立,腰杆笔直:“诺,那将军休息,随时出发。”
“对了,这还有点样子,典韦将军坐镇大营,本公子这不是找找当年的感觉?”叶欢一笑,他选择出击是不想干扰典韦的指挥,局势摆在这里,双方势均力敌。
犯错?倘若犯错能让恶来更进一步的话,叶欢不在乎,战阵之上,原本就是如此。
当然,对于大局他是有着缜密分析的,这种互相试探的开端,和当年边军何等相似。
率领十二队驰骋北疆,大小数百战,那是叶欢生平最为畅快的岁月!一个小小的队长,没有那么多顾忌,一心杀敌历练,那段时光,最近经常出现在梦境之中。
“全队都有,敌军前来,准备迎战!”片刻之后,周扬坚定有力的声音响起。
“好了。”叶欢忽的起身,拍拍双手,驴蛋蛋和另一亲兵立刻为他掸去背后的树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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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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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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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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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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