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虎军一万两千人,周仓所部三千,先登营两千与甘宁蛟龙军两千。加上战时可配属的骑军,陈宫手中的兵力过两万之数,足以应付一场局部战争。
晚饭之后,当众将离开将军府之时,皆是脚步有力,目光坚定。
叶欢则一人坐在案前,灭掉了堂中所有灯火。
“此次南山武院之后,我该把节奏带起来了,有的人总得敲打敲打。”
“没有借口,可以找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楚南,备车,往郭军师府上一行。”片刻之后叶欢的声音传出。
晋阳北城,靠近城门的长街上,有很多茶摊和小吃摊,来这里的多半是平民百姓,以及在晋阳周围做工之人。价格便宜又实惠,吃饱了还能聊聊闲天。
虽然比不上东城的繁花似锦,却也有着属于自己独特的热闹。
其中一处院落之前的月牙馄饨摊,生意格外的好,五张桌子坐的满满的。还不断有人前来相问,看看正吃着的客人,很多人都选择一旁等待。
一个衣襟半敞,胸有黑毛的健硕大汉带着阵风快步而来,在腰间掏了一把铜钱撒在竹筒中。
“东主,我要一斤羊肉,一斤猪肉的,先给老娘送点菜,马上再来。”
对着摊主说了一句,大汉又一阵风似的去了。
“魏三哥,一斤猪肉,一斤羊肉……”摊主点点头,向院中喊了一声。
“哎,一斤羊肉,一斤猪肉。”清脆的声音传出,身着布衣的少妇从门中而出,头上插着根木簪,面容清秀,手中拿了块干净的白布。
走到摊主身边,她笑了笑为他擦去额头的汗水和面上的灰渍。
“夫君,今天的备料快用完了。”少妇轻声说了一句,又面向等待的人们。
“各位客官对不住,羊肉和猪肉的已经没有了。”
“赵家娘子,生意这么好,多备点啊。”
“好,明天一定多备,给四哥你留着。”少妇浅浅一笑。
“谢了,我明天一定早来。”被称作四哥的中年人说着,到了摊主身边。
“赵哥,明天我要带着小五去刘乡,那拜贴能不能……”
摊主继续低头弄着馄饨,口中言道:“收了摊给你写,晚上来拿。”
“多谢多谢,有赵哥你那手字,一定有面子。”四哥喜道。
“赵叔,来三碗馄饨,我要加蟹黄的。”远远的声音传来,众人往来处一看,却是三个锦衣少年快步行来,但见那衣着气度,就不似寻常人家。
摊主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嘴角牵出一抹微笑,皮肤白皙的他笑起来很是好看。少妇一旁看着丈夫的侧脸,眼中有着光彩闪动。
“我是老规矩,菜的,不要肉。”少年身后,大汉高声喊道。
“知道了。”摊主回头看了妻子一眼:“快去准备吧,挑那只最大的。”
“孟起兄,你别见怪,我爹说,照顾好朋友,最好的就是路边摊。”叶恒笑笑对身边的马超轻声道,他们刚刚从城北马场赶回来。
“嗯,这个闻着就香,一定好吃。”马超点点头,少年人之间,是最容易打成一片的,而且叶恒的性格极像叶欢,最擅与人交流。
“那是,赵叔是我爹小时候的朋友,手艺可好了。”叶恒又道。
“哦?叶将军的朋友?”马超闻言微微一愣,不由打量起眼前的摊主来。
身长七尺开外,仪表不俗,虽是一身布衣,但行动之间自有一番气度。
似这样的人,市井之中很少见到,叶将军的童年玩伴,又怎会在此间?
在座有本地人,认得两位公子,见他们来了,便要起身相让。
叶恒一挥手:“不用,吃你们的,我们等一会儿无妨。”
说着话到了摊主面前,低头看了看釜中滚着的馄饨,压低声音就问。
“赵叔,上次那事儿,我爹说你记错了,老先生说他写得好。”
摊主闻言一笑连连摇头:“现在是你爹写得好,当年嘛……”
“当年怎么样,快给我说说,我爹也有写不好的时候?”叶恒一脸好奇。
摊主翻了个白眼,看看周围:“等没人了,我再告诉你。”
“哎,赵叔,我的要面皮特别厚的。”
“知道,好好等着,要不先去逛一圈,一盏茶差不多了。”
“没事,我就在这儿看着,现在功课忙,难得出来一趟。”
这边说话,那里一阵窃窃私语,很多人的目光向这里投来。
晋阳叶府的大公子和长公子,难怪生的这般出类拔萃。那神情,动作,皆有当年大公子的模样,唯一的不同就是少了纨绔之气,多了大气温和。
那这个摊主又是谁?大公子叶恒要称之为叔,与其言语亲近。
摊主就是赵历,当日在晋阳遇见,叶欢回去想了想,最后让张叙出面,帮着他开了这么一个月牙馄饨摊。后面的那套宅院,自然也是二公子相赠。
家逢巨变,亲人朋友横死,经历这一切的赵历原本心如死灰。但时间是治疗一切的不二良方,加上张二公子不逊叶欢的口才,他终于重新开始。
月牙馄饨,赵历在洛阳的最爱,不但爱吃,自己还会做。心境恢复平和之后,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四个月之前,城中媒婆帮忙说了一门亲事。
妻子是个寻常百姓家的姑娘,亦只有中人之姿,放在当年的洛阳,赵历看都不会看上一眼。可说来奇怪,相处一阵,二人合力经营小摊,越来越为默契。
片刻之后,少妇出来,将一张桌子擦了又擦,才请叶恒等人落座。
很快,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了上来,香味诱人。
“赵叔,我们先吃了……”叶恒说了一句,就招呼马超和叶信开动。
赵历侧头看了看桌前的三个少年,目光一时变得有些深远,接着微微一笑。
洗尽铅华,原来是这般感觉,寻常日子,放下心境之后亦是有滋有味。
“放着我来。”见妻子吃力的提了一桶水,赵历急忙奔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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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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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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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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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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