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手中茶杯交给管亥,他撩起下摆便跪倒在叶欢面前。
“当日在兖州得见将军,化便心中仰慕,之后数次想要投效,却恐毫无建树。故才直到今日,此后化愿追随将军,效犬马之劳,终生不改。”
说完跪伏与地,久久不起。
叶欢伸手将之搀扶起来,拍拍对方肩膀:“自今日起,元俭就是我定边军校尉一职,跟你前来的那些兄弟,依旧由你统领,为兵为民,亦是你一言而决。”
“将军,廖化不敢,若论统军,化远不及子平与伯明。”廖化动容的道。
“无妨,本将军教你,你用心学便是。”叶欢洒然一笑。
“诺!”廖化身躯一正高声应诺,管亥周仓皆是连连颔首。
“元俭,今晚我设宴为你接风,眼下还有要事,你先下去歇息。”
“将军大事要紧,华不碍事的。”廖化连连摆手,施礼退下。
出了大厅,他呼出一口长气,便对周仓道:“伯明,真的,我一点感觉不到将军阵上的气势,就像换了个人一样。你说得对,说说话我就不怕了。”
周仓一掌拍在廖化肩头:“元俭,记得好好跟将军学,他不是跟你客气的。”
“哎!”后者答应的极为干脆。
大厅之中,叶欢正在详细问及百姓之事,一桩桩一件件事无巨细。
“将军放心,我们也听很多百姓说过,他们都是冲着将军的名声而来的,并州民生安定,这年头谁也不愿整日提心吊胆。”方丹说着面上亦有感触之意。
“方主簿,你能体察民心亦是相当不错,以我看,做个县令绰绰有余。”
“多谢将军夸赞。”方丹闻言面上一喜,传闻中前将军从不虚言,迁移民众乃是天子旨意,他这个主簿也要去得,到了并州,叶欢之言是什么分量?
“事做得好,就该得赏,走,去渡口看看,水情如何,船只够不够……”叶欢一笑起身,负手向厅外走去,众人急忙跟在身后。
有了将军方才之言,数日的辛苦就不会白费,叶大公子的大方谁人不知?
一路而行,看着太原营士卒为老弱妇孺们搭建的简易帐篷,叶欢心中暗暗点头。从军为民这条信念定边军已经扎下了,从士卒们的笑容中就看得出来。
“这便是乱世,朝不保夕,本公子又是名声在外,否则可就极难了,就算有圣旨,说不得也要与董仲颖一般。”看见士卒们纷纷行礼,叶欢挥手相应。
汉末百姓的宗族观念,本乡本土观念都很重,若不是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谁都不愿意背井离乡。就算眼下都会有不少老人宁愿死,也要死在家里。
这么想就不难理解董卓为什么要火烧洛阳,不断了念想根本带不动。相比董卓,叶欢的优势就在他的好名声,尤其是在经历了上次的黄巾军民大迁移之后。
这个时代也是有舆论的,尤其是那些名士。似叶公、卢植、郑玄、许子将等等,他们的作用不会比后世的自媒体差,而且是大汉主流。
忠君爱国,一心为民,一诺千金。这都是叶欢为自己打造的人设,再通过种种手段宣扬出去,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而且这个效果日后还会越来越大。
有一点是大公子始料未及的,那便是孟子的地位在近几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亚圣”的说法开始出现了,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叶欢经常的引用。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这个观点。
南山书院中,孟子是和论语并列的必学课目,在此之前,它不在汉七经之列。
接下来,舆论方面叶欢还要更清楚的向天下昭示自己的政治主张,民为贵。这个民字不单单包含了普通百姓,平民,士族亦可囊括在内。
争霸天下,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许二十年,也许三十年。一统江山固然是叶欢的心中所愿,但带给大汉一个先进的思想体系,重要性还在其上。
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大汉的长久兴盛,哪怕江山更迭,思想是不灭的。
从边军一小兵到名闻天下的大将,十余年时间,叶欢的想法也在逐步成型,军事、经济,民生、建设等等融合成一套系统的理论。
漫步之间,叶欢到了黄河渡口,登上高台,顿见一片滔滔不绝。
相比于长江的沉静,大河则要汹涌许多,此刻河面之上有十余艘渡船来来回回,与浪花之中起起伏伏,不断将这边的百姓引渡过去。
叶欢看的微微颔首,为眼前的场景所感。只是可惜,大公子实在是缺少曹操父子的才情,否则目下所观就是一首好诗的绝佳素材。
“君候,久闻君候才情惊人,三岁能文,四岁能武,五岁成赋惊天下,不知今日可有好句?”主簿方丹见前将军颇有感怀之意,不失时机的问道。
“啊?哈哈哈,哈哈哈……方主簿谬赞了,传言未必尽实。”叶欢闻言一愣,心道你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可我们大公子是要脸的人,唯有洒然一笑。
此刻一阵清风吹来,掀动了叶欢的衣角,衣袖飘飘更显挺拔出尘之姿。
“君候太谦了,丹常听友人提起君候之句,为之绝倒。”方丹一言,众人纷纷颔首,倒也不是方主簿要拍叶将军的马屁,他是当真想见叶欢之才。
“你有完没完?来劲了?本公子要会还跟你谦虚?”大公子腹诽着,众人当然不知此乃叶将军“软肋”所在,每次曹操提起他都会坚决拒绝。
当然,叶大公子向来是倒驴不倒架的,当下微微沉吟,负手再观大河。众人见了都是屏息凝神,侧耳静听,面上一片期待之色。
十息功夫之后,就见君候伸手向上游一指,口中吟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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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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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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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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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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