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杀在前,叶欢仰首两声长啸,靠近点的高句丽士卒都有头晕目眩之感。
“十一曲十二曲脱队绕后,堵住敌军退路。”左翼张辽高声喝道。
“八曲九曲突击,不放走一个敌军。”典韦的大喝也在同时响起。
“跑?今天你来了就走不了,三曲四曲脱阵,游击骑射。”叶欢心中一声冷笑,大喝出声的同时,百鸟朝凤施展出来,加速对着李勤的中军冲杀而去。
以五千定边在正面战场击溃两万高句丽士卒,叶欢的确是如此设计的。高句丽没有乌桓鲜卑那么多的骑兵,看上去众寡悬殊的战斗却只是表象。
骑兵对决并不是今后争霸天下的主题,今日对付高句丽只是叶欢的一场预演。骑军对步军,或者说对步骑混合部队的优势有多大?必须实战来检验。
高句丽两翼包抄的士卒被张辽典韦率军杀得溃不成军,两人也不似前番对百济那般赶尽杀绝。叶欢说了,擒贼擒王,击败对手的同时还要避免己方伤亡。
一番侧击,典韦亲自率军堵住了李勤的后退之路,张辽则带领本部人马驱散敌军。两人不约而同的分出部曲去增强叶欢的中路,至此定边军再无可挡。
一旦高句丽军的阵型被驱散,他们面对来去如风骑射精准的定边骑军就是活靶子。等反应过来大王没有冲出之时,张辽的群狼战法已经无法逾越。
步军对付骑军,必须要有坚强的队形,就似边军所练的拒马阵一样。就算死在对方手中,阵型不乱还有可能反击,但没有战法就会像眼下的战况。
张辽麾下骑军分散突击,就像一头头饿狼,时而弓弩,时而战刀。落单的步卒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而单独的定边骑军却能挥洒自如。
战局大体已定之后,叶欢的专注力就会从杀敌转到观察上来,这是他的习惯。这是汉末,没有录像回放,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双眼去总结经验教训。
“杀上去,击破敌阵,陷阵无敌。”定边军的最后一张王牌打出了。
高顺的八百陷阵在高句丽士卒最疲惫的关头进入了战场,也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作为定边军一员,他们绝不仅仅只会攻击城池而已。
娴熟的马术,变化多端的阵型,强大的冲击力!在高顺的率领之下他们把攻城战中一往无前的气势用在了冲阵上,至于骑兵战术,那是定边军日常。
陷阵营冲杀出来,定边军其他士卒立刻为他们闪开道路,清扫侧翼。这一切不用言语讯号,靠的都是相互之间的默契,唯有如此,才能做到速度的极致。
“敬方步骑具佳,天性善攻,人又忠正刚直,的确是大将之才。”看着高顺率领陷阵冲上,叶欢心中暗暗点头,高顺的特技陷阵,应该就是某种攻击的天赋。
李勤身边的高句丽士卒展现出了最后的血性,拼死护卫自己的大王。但在定边军面前,这一切不过是多拖延时间罢了,改变不了大战的进程。
广袤的荒原上,五千余定边军对战骑步混合的两万高句丽军。叶欢用了两个时辰不到将之尽数击溃!高句丽王被高顺走马活擒,杨先生则趁乱逃之夭夭。
“迅速清理战场,俘虏全部带回。”叶欢高声喝道,定边军士卒亦是各司其职,井然有序,战后诸事乃是战阵的延续,叶欢对这些细节也从不放过。
“校尉,这是高句丽王李勤。”那边高顺亲自押着一人过来,如此大胜,生擒敌酋,但高顺面上依旧沉静,他天生就是那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高句丽王?哈哈哈,落在叶某手中定叫你悔不当初,带下去。”叶欢笑道。
高顺一直觉得身为战将就应该沉静,不过叶欢嘛,他的张扬却……
定边军收军回到浑弥,叶欢第一件事就是扎入了伤兵营中。上一次是夜间突袭攻其不备,因此伤亡不大,今日虽然也是大胜,但毕竟是在日间。
“杨琪你给我撑住,一家老小等着你呢。”一边为麾下清创,叶欢不时与伤员对话让他们保持清醒,这个时候是不能睡得,眼睛一闭也许永远睁不开。
枪伤三处,刀伤十五处,八曲三队队长杨琪率军突击,身先士卒的他被敌军围住落马,却依旧高呼酣战不止,被送来时已经成了一个血人。
“校尉,杨队长失血太多,恐怕……”但任由叶欢呼喊,杨琪的眼光还在涣散,军医李焕仔细观察之后对叶欢摇了摇头轻声道。
“失血过多?”叶欢不会怀疑李焕之言,他是周勤最优秀的弟子之一,叶欢看他身强力壮才花重金将之请进定边军担当军医,毕竟他只是擅长外伤处理。
“输血,输血?可怎么输?我没法做配型,也没有凝血剂!”叶欢想着忽然一阵无耐,汉末根本无法输血,不匹配血型,输了也是死。
可就这么看着自己忠勇属下渐渐失去生命?不,我得赌一把!叶欢忽然想到了什么。
“你们一直叫他,不能让他睡着,臧空,快去拖一匹死马来。”叶欢喊道。
臧空不知道校尉为何此时要马?但定边军早就习惯了执行命令,亲卫队士卒很快就抬了一具马尸到院内。
“你们举着腿,稳住。”叶欢让四名士卒握住马腿,使得马尸腹部朝上,自己则抽出近卫腰间钢刀,将马尸剖腹,马血喷溅沾染了他一身。
“快快快,把杨琪抬出来放进马腹。”顾不上擦拭叶欢对内堂喊道。
士卒们如奉纶音把伤员抬了出来,往马腹中一放整个人都泡在血水里。
“来来来,大家跟着我摇动马身,满之再去弄点马血往里倒。”叶欢抓住一只马脚,口中说着就和士卒们一起摇晃马身,让马血不断浸润杨琪的伤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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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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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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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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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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