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得好,速速将此讯上报中郎。”大帐之中林雪拍案叫好,十二队突袭扫除乌桓前哨胡图部在他的意料之中,但叶欢做的如此漂亮,还不伤一人就难能可贵。
“悦之的确不负校尉所托,干的漂亮。”司马赵健一旁亦是连连颔首。
“校尉,邓曲长让我上报,叶队长他们还在原地待命。”
“你先回去复命,告诉邓同,八曲开往垒部与我汇合,至于十二队,我自有安排。”林雪微微沉吟挥了挥手,传讯士卒立刻领命出帐。
林校尉站到了地图旁托腮思考,片刻之后对帐外喊道:“管平。”
闻声就有一中年军候入帐,来到校尉之侧肃立,正是八军亲卫队长管平。
“你在亲卫队精选五十骑,马上赶往胡图部营寨,告诉叶欢,给我沿这条线搜索前进,还是那句话,遇有敌情,少则歼之,多则立刻回报。”林雪的手指在地图上画着痕迹。
“诺!我马上就去。”
“等等,五十骑到后全部听叶欢号令,不得有违。”林雪又道。
“诺,全部听叶队长军令。”管平答应一声出门去了。
“校尉,那是你的亲卫队,如今大战就在眼前,还是。”赵健闻言一皱眉起身道。
林雪摆摆手:“哎,悦之扫清敌军侦骑,兵力不足怎么行?我知道你什么意思,可你也清楚如今十二队的战力,派别的去一是跟不上,二也不利他指挥。”
“校尉待悦之当真极厚。”赵健颔首道。
“哈哈哈哈,那也是他靠本事赢来的,赵司马你看着,经过此战,十二队的战力还能再上一层楼,到时候比起白马义从怕也相差不远了。”林雪笑道。
“校尉说的是,这小子打仗的感觉是天生的。”
“是以如今我们就要让他不断实战,积累战阵经验,如此才是名将之基。”
“校尉,当日你可不是这么说的。”赵司马一笑。
“那是刘将军军令,也是爱护叶欢,如今卢中郎为帅,就没那么多顾忌了。我很想看看悦之能做到如何程度,亦是我边军的脸面。”
“可这小子能打仗,也能惹麻烦,这不又弄个向导出来。”
“一个人不碍事,他独自领军作战,地理不通可是不行。”林校尉摇摇头。
叶欢并没有将俘获蹋顿单于独女之事上报,其一是因为他还有着自己的行事准则,这其二吗,大公子还没想清楚如何能利用此事得到最大的受益。
至于军法,叶欢早就想过了,我不是不报呀,飞云朵就是我的向导。我也不知道他是蹋顿单于的女儿,反正她的身份现在也只有自己一人知晓。
八军亲卫队五十骑得令不敢怠慢,全速赶路,四个时辰之后抵达了胡图部。队长王明给叶欢传达军令之时也给他带来了林雪之言:“紧急军情,随机处置,别给我惹事。”
“哈哈哈,还是校尉通透,要不每战报讯,还打什么仗?”叶欢听了一阵大笑。
“叶队长,我们来这儿一切听你吩咐,不过再有突袭,让我先上行吗?”王明一旁道,他也是驰骋沙场多年的老兵,亲卫队的日子清闲的有点久了。
“放心放心,有功大家立,走,先合计合计去。”叶欢说完便聚集众人。
“洪彪,赵大龙,赵大壮,徐虎……”叶欢点出了二十名士卒,众人尽皆肃立。
“洪什长带一队,徐什长带一队,全部换上乌桓人的服侍……”叶欢侃侃而言,打破胡图族营寨之后,乌桓服饰他手中多的是。
二十人闻言你看我我看你都有些不情愿,最后还是洪彪上前问道:“队长,当先锋我当然愿意,咱们兄弟都不怕死,干嘛要穿他们的衣服?”
叶欢不说话,只是看着洪彪,片刻的安静之后后者撑不住了。
“队长,我不是不尊军令,你一句话,多少敌军我都敢往上冲,可就是不愿穿那些家伙的衣服。”
叶欢闻言一阵沉默,他来自后世,对乌桓人并没有那种刻骨的仇恨。而似洪彪这些老兵,不知有多少同袍死在对方手上,此时为难的确有情可原。
“队长我穿,我穿还不行吗,都给我穿。”见叶欢不说话,洪彪狠狠心拿过一件乌桓服饰说道,他不愿见队长为难,平素叶欢是怎么待兄弟的谁心中没数?
“等等。”叶欢却喊停了,拍了拍洪彪的肩膀道:“我知道你们心里有点别扭,不过此事对我们却是有益无害,记不记得我说过孙行者钻到铁扇公主肚子里的事?”
“记得记得。”洪彪等人连声道,那么精彩的故事谁听过会忘?
“咱们要干的就是钻进乌桓人的肚子里,你们没有孙行者变小的本事吧?穿上他们的衣服就等于变小了,也更能减少兄弟们的伤亡。”叶欢认真的道。
“哦,队长你要早这么说我就不别扭了,兄弟们听见了吗,咱们都是孙行者。”
“我说的了,干嘛要我穿,原来是做孙行者的。”
“嗯,孙行者那本事大了去了,队长的意思就是咱们得本事也不小。”
洪彪与众人听了,心头一点别扭早就不见,一个个说着话飞快的穿起乌桓衣服。
“对了,本公子就是这个意思,本事小的我还不让他穿呢。”叶欢笑道,其实大公子开始就不是这么想的,让洪彪他们二十个假扮是因为他们长得粗豪,还有点丑。
“队长,不是说为了兄弟们安全嘛?那你也要穿啊?”徐虎穿好之后问道。
“哦,我不行,我太醒目,哪儿有这么帅的乌桓人?”叶欢一本正经的道。
“对对对,乌桓人哪儿有我们队长这么好看?”徐虎连连点头,其余的十二队士卒亦是深以为然,队长要穿上乌桓服饰的确太显眼。
“我……”看着眼前的十二队,王明有些无语,叶欢你就是帅也不用如此张扬吧?尤其整个一队人还跟着配合,现在他终于理解当日白马义从的感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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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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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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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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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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