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察兵,有经验的侦查兵是宝,这个道理军中战将都知道。但侦察兵也是兵,是兵,于禁将军的军令,是全线阻击。
不惜一切代价,全线阻击!既然如此,完成侦查任务之后,阻击敌军,就是自己兵的职责,有谁比谁更精贵?
征战沙场,所向无敌,百战百胜。如此环境熏陶出来的士卒,自然有着一种气质,一种无所畏惧的气质,令敌军心寒。
不过,侦察兵三字,本身就是有重点的。重点是侦查,任务完成之前,按营首的说法,我在你面前被乱刀分尸,也不能动。
所有的斥候都清楚,这句话的含义,侦察兵,是专业兵种,有着特殊的意义。同袍之情,不是在此时考虑的。
两人组合,一人探查军情,另外一人传递详细。二人之间,随时可以来回切换,对他们而言,探查和传递,都是基础技能。
萧荣的变化来的快,许褚的应对亦很快,一句话,我不会让你的弧形阵,发挥杀伤力强大的特点,同时加快追击速度。
想要破掉定边军的放风筝战术,封锁空间是关键,封锁空间,速度是基础。只有速度上去了,你才能挤压敌军的空间。
分队,则是另一个必须,可以从各个方向,同时给敌军施压。
速度,也可以说是骑军的基础,在骑军而言,速度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南山武院对此做出的论述,为所有人接受。
战马的奔行速度,仅仅是其中之一,还有平均速度,转向速度,迂回速度,长途奔袭速度,皆要有精准的评估。
南山武院之中,有关战马的评估数据,已经是超越很多战将想象的详细。但和马场相比,却还要逊色很多。
白马骑统领严纲,对战马马力的掌握,为全军翘楚。但即使是他,在马元面前,始终像个学生,且是发自内心的尊重。
自己只是在其中一处,有所建树。马场主对于战马,全面的令人心折,也学只有将军的博学,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寻秦记电视剧中有一个梗,项少龙自称“马神”,他挑选的战马,却被善柔诟病,言及只能用与短途竞速,长途就垮了。
此中自有道理,项少龙是穿越的,他所谓的马神,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但用于骑军作战,和用与赛马,完全是两个概念。
后世那些动辄几千万上亿,看上去神骏的好马,以叶欢的眼光,大多数不能运用与骑军的作战之中,除非只突袭一次。
再看看善柔挑选的那一匹,形象上天差地远,看上去既不健壮,还有着一个大肚子。给出的解释是,这样才能持久。
项少龙闻言还嘀咕了一句,这样的话,不如选一只猪。
不管有没有道理,还是很形象的。不说马,人也是如此,今世有很多猛将,也是大肚子,关羽、张飞、许褚都是。
那叫做“将军肚”,用叶欢科学一点的解释,叫做脂包肌。不但有力量,上了战场,还有防御效果,形象吗……
不要忘了,这些猛将,都是坐在战马上厮杀的。坐的多,肚子大也很正常。叶欢已经在致力于改良了,路还很长。
他改良的是人的体魄,马元改良的则是战马。理论基础很简单,他要在速度和耐力以及转折力之间,找到最优解。
腿部力量,腹部力量,负重比例,全是马元要考虑的。他对战马的改造成不成功,你去问问四大骑军的统领就清楚了。
什么,你说他们是一边的,四大统领可能会偏向马场主。那就问问敌将,比如许褚曹纯,他们又有什么感触?
看见许褚将军的应对,曹纯心中暗暗点头,他的选择,和自己是一样的。可如此,效果并不如想象之中那么大。
之前的战局,已经证明了,加速也好,分队也罢,做到了自己理论中的一切。可敌军的表现,应对,依旧是完美的。
最令曹纯佩服的一点,恰是他们在虎豹骑分队袭扰之下的移动。速度反而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准确,感觉中最好的点。
曹子和可能不知道什么是平面几何,三角函数。但战将的眼光,能让他找到敌军最合适的出手点,至少八九不离十。
事实证明,他最不希望看见敌军奔向的点位,恰恰就发生了。这样的例子一多,下一次并不完全契合的时候,他会怀疑自己。
速度,的确也是关键。曹纯和许褚都承认,虎豹骑与定边军的战马之间,存在差距,近年来,还有越拉越大的趋势。
也许幅度并不是很大,速度快了几步,迂回灵活了几分,转向快了半息。但这一切组合起来,加上敌军本就强大的战力……
证明他们一定没有看错,定边骑军的战马,也在不断进步之中。
对比之下,虎豹骑想要得到一匹优秀的战马,不但难,代价也极大。曹纯看过一次主公与商人的交易,语气是咬着后槽牙的。
奸商?倒也不至于,就算是奸商,虎豹骑对之也求之不得。除了他们,谁还敢冒着砍头的危险,和曹军交易马匹?
要说奸商,叶欢一定是最大的那个,他对人性和利益,有着太多的经验。当利益大到一定程度,单靠封锁是不可能的。
与其去预防不可能,不如大大方方的,去赚取其余诸侯的利润。同样都是利益,我干嘛要让给你们,自己要不香嘛?
有一点可以肯定,曹军休想在那些商人手中,得到定边军的最新一线战马。否则,叶大公子,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风险和利润之间,总有一个平衡,叶欢恐怕比那些商人们更了解他们自己。如此为之,亦能让曹操更加相信,好抬高价格。
不信?不信又能如何,定边军的二线战马,又有几个人能弄到手,且对虎豹骑而言,已经是优秀的战马,毋庸置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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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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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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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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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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