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叶欢>第三千六百二十七章 认知颠覆
  骑军的放风筝战术,最早在边疆之时,被叶欢称作为“甩箭”。在边军官兵心中,是很形象的比喻,因为最后出手的那一下。

  回身放箭的过程,有一个将箭矢“甩出”的动作,极短的时间之内完成瞄准射击,且要保持本身的稳定和战马的速度。

  对骑军的骑术、眼力、保持人与马的平衡,都有很高的要求。经过刻苦的训练,逐步形成了一种,令异族胆寒的战术。

  后世有一款经典的即时战略游戏,其中虫族有一招“甩飞龙”的操作,微操的高手用上,能拖住敌军数倍的兵力。

  你要是简单的“a”上去,很可能数倍的兵力,会被慢慢蚕食。

  某些时候,游戏和现实也是相当类似的,绝顶高手,就在距离的控制之间。在臧空的九曲,这个战术,耗费了极多的计算。

  当时的定边军,还没有拥有现在装备上明显的优势,异族骑军的马术,射术,与他们也大致相当,就更需战术的精雕细刻。

  叶欢告诉他们,战斗也可以在地上,纸上进行计算。于是乎,士卒们抱着精益求精的心理,开始了对战术极限的追求。

  一百二十步,无论乌桓还是匈奴鲜卑,经验丰富的战士,都能和你展开对射。似伏图虎,冉合豹所部,射术甚至更强。

  叶欢从来不否认这个事实,他告诉自己的麾下,游牧民族在马上的天赋,可能胜过自己,想要赢,就必须有更多的练习量。

  练习是基础,还必须用脑子。他们有天赋,但他们的天赋表现在战阵上,更多是一种本能,亦使得异族的战术,过于简单。

  大汉骑军,之所以能在霍去病将军的率领下,横扫匈奴。总结无数战例,最大的依仗就是协作,是战术,是谋划。

  好的就要学,就要苦练,但除此之外,我们凭什么又不能在单兵战力上,超过他们?不得不说,叶欢为定边军埋下了一颗种子。

  无数的推演,实战、推演、实战、成功、失败!定边军对极限距离的把握越来越为精准,对付异族,最佳距离,一百一十六!

  这个数字背后,不但有海量的计算,更有许多士卒的鲜血。正是因为战术的习练成功,才让定边军后来讨伐马贼,无往不利。

  祖平和熊八可以证明,他们以前无论面对汉军还是匈奴乌桓,人多了就跑,人数差不多,马贼的战损,会远在对方之下。

  同样是苦练而出,马贼为什么这般厉害?很简单,你不厉害,就活不下去,当为了生存之时,人的潜力,会被挖掘出来。

  但遇上苦练成型的叶郎所部,情况大为不同了,你不是喜欢游击吗?那我就跟你游击对游击,在你的最强一点,将你击败。

  五十对五十,祖平现在都不愿回忆,同样的游击战术,叶郎麾下击杀他的五十精锐,自身却只有三人受伤,一战寒尽敌胆。

  寒的,不单单是马贼的胆,还有边疆异族的,以往,骑射飞射,是他们最值得骄傲的,即使霍将军,多数也是靠的协作。

  没想到,到了今日,终于有汉军,能在他们的领域,打出让他们不可置信的威力。且这样的汉军,还不止一支。

  叶郎的麾下儿郎,公孙瓒的白马义从,都具备这样的能力。只是相比而言,前者更强,其后的数次大战,更是证明。

  游击打不过,堂堂之阵打不过,甚至以多打少的骑射飞射,一样打不过。叶郎麾下不知如何练的,一个个闪避之能超强。

  定边军的编制和称号,恰是一次次胜利打出来的。异族强悍,亦尊敬勇者,他们将叶欢称为神威天将军,是真心实意。

  进而到了最高勇者的称号,卡秃噜皮!战神之威,无人能挡。

  年轻轻轻,能有如此成就,叶欢却一点也不骄傲。不是不想,而是真的骄傲不起来,他做到的事情,白马也做到了。

  这恰是叶欢对公孙瓒的指挥练习骑军之能,极为推崇的原因!因为后者,和自己不一样,他没有累积近两千年的见识。

  直到今日,叶欢也一直觉得,父亲当年送自己入边军,虽说是无奈之举,却为他打下了今生最厚重的根基。

  来了,当陷阵骑兵稍稍加速之时,曹纯的心提了起来,他是见识过走马观花战法之中,那种极限接近求杀伤的战法的。

  看似散乱,实则神聚。散乱,只是因为敌军的骑军之间,要保施展空间,且曹纯根本不用想,那个距离,一定是精准的。

  第一次看到这种战术的时候,曹纯惊为天人!从未想像过,骑军之间的对战,还能打出这种格局,且定边叶郎……

  那是荥阳之战,曹操率军追击董卓,被徐荣伏击,全军陷入了危险的境地。关键时刻,恰是叶欢率军亲自来援。

  之前,曹操在中伏的情况下,还能维持住战局,不崩溃,除了自身的指挥才能之外,公孙瓒的白马义从,至关重要。

  在西凉铁骑从四面八方杀来之际,公孙瓒冷静到极点的迎击,亦给曹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怀疑起了联军的初战。

  那一战,公孙瓒作为先锋,中了李儒之计,导致大败。但就大败而言,白马义从的折损,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这个疑问,是后来叶欢为曹纯解释的。在中计之后,才是公孙瓒指挥才能真正发挥之时,白马义从的冷静,为他们赢得生机。

  一个不会打败仗的将领,至少不是一个全面的将领。出自叶欢之口,这句话有点讽刺意味,但你不得不承认,那是事实。

  倘若荥阳之战,曹操不会打败仗,公孙瓒不会打败仗,他们根本支撑不到叶欢援军的到来。那时,说什么都晚了。

  联军讨董之时,叶欢只带了于禁的太原营和臧空的九曲,联军之中,最强的骑军就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曹纯学到了不少。

  他们的战力,斗志,战术战法,都令曹纯惊讶。不过只要到了荥阳之战,才是对他的认知颠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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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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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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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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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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