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不应该结合的如此完美,甚或还要胜过许褚将军。
这一刻,李典毫不怀疑,假以时日,典满一定可以达到其父的高度,甚至超越。前提是,他能在一场场恶战中,活下去。
面对陷阵军的攻势,李典将军的脑海中有着无数的想法,典满呢?很简单,他要想的,只是下一步攻击哪里,哪里是弱点。
“满儿,有机会配合作战,好好像高顺将军的陷阵军学,他们是做的最好的。”父亲的话,典满一直记在心里,从未忘却。
典韦没有细说,到底要和陷阵军学什么,在典满的脑子里,就是一切都要学。但在今夜的战场上,他的心头似有明悟。
手中飞石,任意挥洒,典满打的酣畅淋漓。接着他就发现,自己飞石所指的方向,往往就是陷阵军的主攻所在。
怎么形容呢?陷阵军的士卒,也好像是被自己扔出去的飞石,速度极快,步伐协调,他们的冲击,带着一往无回的气势。
哪怕间中有人中箭倒下,后续也会继续跟上,不让冲锋中断。且有很多士卒,给典满的感觉,是故意暴露自己,引敌军出手。
他们知道,对方只要出手一次,就会暴露位置,遭到陷阵远程,尤其是典满飞石的打击。露头就死,那还是叔父的名言。
江夏讨贼攻城之战父亲和自己说过多次,叔父神射,在城下用强攻,五十四箭,射杀敌军四十七人,传为军中佳话。
手中的飞石,能否比得上叔父的神箭?那不是重点,重点在与,陷阵士卒的攻击和冲击的方位,都是典满最舒服的角度。
学什么?就要学这种战场上随机应变的精准程度!飞石,是第一次在战场上亮相,之前,典满与陷阵之间,并无合练。
向三哥请命带头冲锋,典满是临时起意的,眼下的地形,能让他发挥。陷阵军的统领,亦是临时配合,却有这般的水准。
顺着他的方向进攻,汉中一战,父亲的虎卫军和徐晃叔父的飞熊军都能做到。但典满清楚,最让自己舒服的,还是眼前陷阵。
那代表陷阵的统领,对自己的出手角度和轨迹,有更为细致的判断。而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细节把控能力,就是一切。
“强军就是强军,父亲说的是,我得好好学啊。”想着,典满的嘴角泛起一抹笑容,接下来,他开始了双手开弓。
心中感叹的同时,典满不失童心,他很想看看,陷阵军还能做到什么地步?当然,出手是有控制的,绝不能影响战局。
军法天大,典满从幼年开始,就深刻在心头的道理。任何入门经典还未背熟之时,最先熟悉的,是定边军的军规。
在十六什的那些将门虎子之中,这是个普遍现象,甚至包括叶欢的爱子们在内。他们不但背熟,还能理解其中的含义。
“青哥,满弟有些撒欢啊……”远处的叶信看了典满的表现,微微一笑,对身边的校尉道,语气之中,透着轻松之意。
“将军,满儿当真是将门虎子,战阵之上,也能收放自如。”校尉闻言眉头微微一皱,旋即颔首欣然道。
皱眉,是因为长公子的称呼,说过很多次,长公子也答应了,但总是改不过来。童年相伴,一同成长,却也的确难改。
老十六什之间的情谊,叶欢是希望能在下一代身上延续的。叶恒身边,是赵大壮之子赵林,叶毅身边,是李长生之子李强。
赵大龙之子赵青,就是叶信自幼的玩伴,陪读。赵青和典满一样,深知自己的使命,也谨记上下之分,尤其是长公子。
他的身份特殊,和任何人不同,可叶信,总是和叔父一样。
“将门虎子?”叶信微微颔首,收起笑容道:“后阵准备,李曼成在此待我,绝不会仅仅是眼前的手段,必有后招。”
“诺!”赵青躬身领命,他是后续攻击的统领,指挥的是凉州骑的骑马步军,新编的骑军主力,自然会继承前辈的传统。
陷阵的骑马步军,叶信给了魏延,他要面对乐进的青州营。凉州之战,赵青也是屡建战功,校尉之位,是军功换来的。
“报……长公子,前线讯报……”此刻有人飞奔而来,离着十余步便是出言,大步流星,很快就到了叶信面前。
递上军情,他便在一旁肃立,战时通信营的传讯士卒,必须是跑的最快的。哪怕只是快上一息,也可能对战局产生影响。
扫了一眼军情,叶信稍稍思索,对来人道:“传令魏延校尉,将指挥之责移交二曲吕校尉,一曲全员转向,迎击关羽。”
“诺!长公子军令……”士卒迅捷的重复一遍之后,飞奔而去。
叶信的目光重新回到陷阵与陈留的战场上,眼下,典满与陷阵已经在攻击李典的最后一处阵地了,天也慢慢亮了起来。
“萧荣将军加上文长,能否挡住关羽所部?许褚将虎豹骑交给关云长,到底是对是错?一战便知。”叶信心中想着。
“报……长公子,雷薄将军率领的玄武营,已然到达沥水之侧,将军请长公子军令。”此时,又有一人飞奔到了面前。
叶信闻言毫不犹豫:“传令雷薄将军,全军转向向西,关羽与虎豹骑奔袭而来,将军当与萧将军,合力阻敌。”
“诺!”来人脚步不停,绕了个弯,再度飞奔回去。
“嗯,曹军这奇兵之法,的确有效,倘若不是周必将军及时送来军情,此一战或有更大变数,李曼成,你到底想要如何?”
收到蛟龙军周必传递的军情,叶信当然要对曹军的奇兵有所准备。关羽的用兵到底如何,他只是听说,有些可惜的是……
凉州骑的副统领,马超并不在此处,否则,孟起兄长才是对付关羽的最佳人选。他的天狼奔雷枪,绝不惧关羽的青龙偃月。
对付强将,当然要用强将,马超不在,萧荣就是叶信首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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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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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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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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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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