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叶欢>第三千五百九十二章 知足常乐
  正是有这些军械的改良,加上实践的基础,郎骑竹才会提出新战术的设想,并实行之。但要提到其中的关键,还得是,战靴。

  在所有的装备改进之中,最令叶欢满意的,就是战靴!倒并非说其中有更多的科技含量,而是它的改革,并非出于器物阁。

  它来自于民间,来自真正的底层百姓,我们常说,勤劳勇敢。但叶欢要加上两个字,智慧,尤其在他们吃饱穿暖之后。

  那些质朴、善良的女性,将普通的女红,做到了极致。她们发明出了混合线,强韧耐久,她们更新了手法,坚固耐用。

  在叶欢眼中,那也是和张海龙臧空一般,将一件事做到了极致。

  在叶家的管家叶丁眼中,则是一个极好的,讨好主家的机会。

  讨好?这个词,可能会有一定的贬义,区别在于你是不是真心。可能一开始,叶丁的确有小人的心机,但随着和主家的相处。

  那种心机渐渐消失吗,变成了忠诚,继而变成了一种使命感。

  主家感兴趣的东西,他会花很大的精力去研究,这可能又是一个,将一件事做到极致的例子。叶丁的专业,就在伺候人上。

  茶水的温度,步幅的宽度,坐垫的厚度,每一个看似细微之处,都有他的心机所在。衣食住行,还有那啥,无不包含在内。

  如果你是叶欢,有这样一个知根知底的人在?会是什么感受?

  舒畅!两个字可以概括一切。且后来的叶丁,不但是对叶欢,对夫人、如夫人,公子们,老主家夫妇,都是一般的细致。

  十余年的时间,叶府的大管家,早就不是当日那个,目不识丁的小人呢。哦,目不识丁不能形容他,因为他叫丁。

  知道自己见识浅,叶丁是花了苦心学习的,主家的大事,夫人的大事,他不管,听吩咐,他的心思,恰恰花在了细微之处。

  在主家身上,他学到了很多,一个人的思路总是有限的,于是乎,叶大管家找了很多的幕僚,给他们优厚的待遇,为自己所用。

  “主家,你说将军对新式的靴子感兴趣,那不如想想,能不能再加精进,用于军中?我看军中的战靴,比不上现在的。”

  很多时候,一个伟大的发明,也许正来源与一个及其细微之处。幕僚门客的一句话,让叶丁找到了方向,于是,他开始做。

  做人,不能流与空想,说得多,不如做的多。叶丁对主家之言从来不质疑,有了想法,他认可,就会全力去加以尝试。

  找到各县乡之中,手艺最好的女子,许以重金,提出要求。能够身为叶府的大管家,让所有人满意,叶丁对人心的揣测……

  绝对是专家级别!对那些平民百姓而言,更为有效。关键不在于,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而恰恰在与,你提出的要求。

  “极速的奔跑,转折,转弯,摩擦,要保证不脱线,不脱胶,且要经久耐用。不是一般的经久耐用,要不断的奔跑……”

  叶丁的描述会很细,且是百姓们听得懂的那一种,态度更如春风化雨。在那些百姓面前,他一点没有上位者的架子。

  原本他就是其中一员,且和主家学了很多,更清楚,主家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欺负平民百姓,作威作福,叶丁深以为戒。

  妻子贪财,收取别人的礼物,叶丁简单粗暴,先揍一顿,然后院中罚跪。到了晚间,稍稍温柔一些,与之讲道理。

  “我打你,是做给人看的,那些送你礼物的人,不是什么好人。我们跟着主家,什么没有,你贪小便宜,会葬送一切!”

  于是乎,妻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给丈夫认错,后来清正无比。丈夫的话没有错,他给自己的,比那些人多的太多。

  主家?贪小便宜不假,但在叶丁妻子的心中,叶欢也是天。丈夫地位提高那么多,也不会和有些人一般,就是因为主家在。

  地位高了,弃糟糠?那是主家最恨的行为之一,叶欢用自己对待妻子的表现,赢得了无数女性的心,叶丁妻子也是其中之一。

  儿子顽劣,若是打了世家子弟,叶丁会上报官府,公论!他不会护短,该打的打,该关的关,官府说了就行。

  但若是欺负平民子弟,叶丁做过,吊在院中打个半死,再亲自登门道歉,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一切,主家都看在眼中。

  果不其然,叶欢看似责备,但叶丁心中,主家是认可自己的。

  十余年的改变,叶丁对于细节的把控,是十分到位的。足足一年的时间,他得到了结果,再经过多次的实验,才会上报主家。

  叶欢的欣然,他看在眼中,那些夸奖之言,反而微不足道了。甚至不用主家的厚赏,绝不是故作姿态,而是发自真心。

  作为一个底层的小人物,有了今日的地位,在主家之下,他的威风,绝不在那些大员之下,而要将之保持下去……

  叶丁不断的告诉自己,要做到两个字,知足!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他必须控制,有过太多的例子,正是不知足的结果。

  当年的大将军,十常侍,不都是吗?身为内臣,做好自己的本分,他们不,他们要和主家作对,才有了后来的杀身之祸。

  叶丁知足,主家给他的,够多了。难道自己还要去跟张二公子比?那什么时候是个头?我配吗?肯定不配。

  叶大管家不知道是,叶欢对他,是佩服的,只是不会说出来罢了。

  一个人对自己有着清晰的定位,知足,才能常乐!难能可贵在于,叶丁不会在财富和权力面前,迷失自己,那很难做到。

  他对叶丁的信任,也许种类不同,但怕也不会在贾诩之下。意外的是,自己的管家,能给定边军,带来这样的惊喜。

  “阿丁,这些赏赐你不要可以,那就分给百姓,分给为你出力之人,但也不能太多,有的时候,升米恩,斗米仇!”

  “升米恩,斗米仇?”叶丁想着重重颔首,面带思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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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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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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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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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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