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射程与威力,这一次的提升,就在移动速度和灵活性上。即使在野战之中,他们也能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展开攻击。
倘若你想借混战之利,对轰天炮发动奇袭,你能想到的战术,定边军也能想到。他们对轰天炮的护卫,坚固之极。
广陵之战,乐进和李典都没有参加,但对定边军的战术革新,他们向来是最敏感的。轰天炮这种大杀器,就更在关注之中。
身为霹雳营的统领,霹雳车的改造发明者,刘晔一直致力于前者的改良提高。在他眼中,是有一个明确的标杆的。
叶欢麾下,有器物阁,有以端木磊,濮阳落等人为首的一干精英巧匠。曹操麾下亦然,他也招揽了不少民间巧匠,但……
论科研环境,论投资,论经验,他们与器物阁,存在不小的差距。且最大的关键还在叶欢,器物阁永远不会缺少,研究方向。
就以此次轰天炮的提升为例,为什么拥有更快的速度和灵活?自身减重是其一,六锻钢,甚至七锻,运用在建造材料上。
这是原材料的角度,大匠第三流在叶欢的启发之下,十年精研,找到了为兵器镀铬的方法,恢复了越王勾践剑的工艺。
嗯,应该说,更早的五年之前,第三流就找到了“电镀”的方法。和叶欢想到一样,风筝引导天然电流,获得电力!
这不奇怪,别人能想到的,我们华夏大匠,岂能想不到?叶欢对此是信心十足的,但在听到消息之时,还是有落泪的冲动。
矫情?叶大公子会告诉你,不亲历的话,你很难体会到包含在此事之中,那种极为浓厚的自豪感,我们从不缺求知精神。
器物阁中,多的是令叶欢感动之事,那些匠人们身上显露出的求知精神,令人汗颜。他们对科学,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
这样的人,后世也有很多,比如说,那位你都不敢对他说,我吃你家大米啦?对,别人可以,但他,你吃他家大米了。
和自己麾下的无敌的定边军一样,他们也是日后强盛大汉的根基。
镀铬的好处是什么?不但能让兵器更为锋利,更能防腐。魏延手中的这把寒铁战刀,便是来自此工艺,唯一的三件兵器之一。
没有大规模投产,因为那种引电的举动,被叶欢严格限制了,太过危险。一旦有个闪失,大匠的损失,是他承担不起的。
研究可以继续,但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谨慎为之。至于电镀技术,没有它,定边军的优势,一样的明显。
对此,抵触意见最大的,自然是第三流,他了解将军的用心,却不以为然。干将莫邪能以身殉剑,这点危险,又算什么?
说不得,叶欢又要大费周章,旁征博引,证明越王勾践剑这种神兵,说不定还有其他的方法,否则,当时不会大量产出。
事实证明,叶大公子的“忽悠”本领,虽然未必比得上赵老师,但在汉末,够用了。第三流不服气,别人做得到,我不行?
于是乎,又是一阵精心的研究,难以突破之时,万国大会成了契机。居然被第三流找到了一种,调配溶液电镀的方法。
叶大公子得知又想哭了,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电解质”?倘若真的是,又是不是代表着“电池”可以在汉末创造出来?
原本在叶欢心中,有着时代的限制,那是不可能的。但随着麾下大才的不断突破,原本的不可能,似乎被打破了。
能突破熔点的炼钢炉,提炼石油手法的工艺突破,精巧之极的机扩恢复,当你将这一切融合一处,又能不能造成发电机?
倘若能够运用电能,在汉末运用电能?那是什么样的一种场景?
光是想想,就能令叶欢兴奋无比,但兴奋之后,他知道,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吃,循序渐进,才是王道。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这些心中理想,让叶欢更能理解当年那个迷人老祖宗的想法,时不我待啊!
“难不成,本公子也得试一试?小师叔还是有些收获的。”
有了七锻钢,轰天炮自身降重两成,不但更灵活,还更为坚固。刘晔当然清楚,铁制轰天炮的好处,减重只是其中之一。
最大的好处,在韧性,木质的材料,怎么说都过硬了。在发射过程之中,你很难解决,投石机本身消耗的问题。
就是轰天炮,在运用各种木材之时,这也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很多时候,控制不了的爆裂,会伤害器械营的士卒。
如今,不再是问题了,其实广陵之战,体现的优势还不够明显。郝昭陷阵与李通陈留及西凉铁骑的对抗,才是淋漓尽致。
山道的狭窄地形,加上轰天炮的连续攻击,让郝昭如鱼得水。陷阵本身的威力,加上步炮协同,李通樊稠皆难阻挡。
而在其中,就不得不提另一个创举,便是橡胶的运用了。由它制作的车轮,可以保证轰天炮的机动性,适应地形的能力。
放在从前,那样的山道条件,器械营就只能扛着轰天炮进行攻击,无论在速度还是威力上,都打不出那样的效果。
现在,不但能灵活移动,亦节约了很多时间,完成准备工作。
倘若乐进将军手中,也有郝昭的器械队,那他一定可以完美应对魏延发动的攻势。只可惜,在战场上,是没有如果两字的。
当真有,魏延怕也不会选择眼下战术了,在战场上,他更没有忽视曹军霹雳营的存在,有千里镜在手,敌军很难隐藏。
只要没有霹雳车那样的远程力量,就算遇上曹军的强弩,魏延和他的凉州骑亦根本不惧,骑射之后,就是暴力冲阵。
远处飞射,近距离投枪,目的只有一个,压制敌军的反击,让骑军能更好的接近敌军阵型,利用长兵器破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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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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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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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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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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