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待下,无论军中官中,向来极厚。官场之上,是忠贞之道,军营之中,是爱兵如子,到了器物阁,更多了一份感激之情。
所谓主辱臣死,叶大公子谈不上受辱,可看着主将的忧愁,器物阁众人岂能无感?于是乎,更是专心致志与创造之间。
没有传承下来,找不到经典古籍,就该看着主家烦恼忧愁吗?那我们是干什么吃的?前人能做出来,我们为何做不出来。
杨善的这句大白话,深得人心,对啊,有人能做,我们就能做。之前是不是太过因循守旧了?现在的器物阁,可以创造奇迹。
叶欢没有想到,他很难得的一次感情外放,让器物阁再添动力。和杨所领的这句话比起来,秦弩能否做出,不重要了。
科学领域,就要有敢为万世先的创造精神,这一点恐怕最为重要。叶欢对此是十分重视的,不过还是受限于时代的因素。
那不是做不做得到的问题,而是想不想得到的问题,古代大匠所为是经典,但经典就是不可改变的吗?不可超越的吗?
恰逢此时,又有黄月英的出现,于是乎一切便水到渠成了。
黄月英天赋聪慧,与器具之处,并不在孔明之下。要说此时她的能力,胜过器物阁一众工匠,不对,甚至还有不小的差距。
但在科技之中,思路才是最关键的,且黄月英有天赋,器物阁有经验,有强大的财力物力,更有这个世界最顶级的工匠。
叶欢清楚,在霸王弩的创新之中,黄月英的出现,相当与催化剂,后续的化学作用,应运而生,工匠们的创造力开发出来。
有了黄月英这个例子,更多的年青人接连奋发,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爆发出来,叶欢相信,随后器物阁定有一阵巅峰。
霸王弩的出现,不仅仅是对秦弩的复原,在其基础上,无论威力还是灵动性都有增加,类似左轮的设计,更令人称绝。
装备军中的同时,研究霸王弩得到的经验,也运用在原本的穿云弓,秋月弩之上,又掀起了一阵,改良的潮流。
之所以是改良,是因为穿云弓秋月弩已经大面积装备定边军,倘若是改革的话,会有更大的投入,张司徒可是提倡节俭的。
大将军对之亦极为支持,且这个理念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
叶欢从来不介意给麾下最好的待遇,他的理想也是打造前所未有的大汉盛世,不需矫揉做作,他的盛世,和别人不同。
以往所有的盛世,是建立在皇家的视角,结果也会给百姓带去好处,但最大的利益获得者肯定不是后者,他们只是连带收益。
叶欢要的,是由下及上的盛世,他要把既得利益倒转过来,让天下百姓可以真正得到最大的好处,尤其是哪些‘庶民’。
汉末之时,世家林立,寒门只是没落的世家,而非真正的底层。百姓们是没有什么权利可言的,这一点,直到叶欢出现。
如今的大汉十三州,所有的百姓都会羡慕大将军治下的日子,单纯因为温饱不愁吗?那很重要,却也因为地位的提高。
如果你要将这种提高精炼出来,体现在某一件事上,“言官”就是最好的代表,他大多数的职责,就是为了底层百姓发声。
可能有人会说,一个言官,在官场,算吏不算官,能有多大的作用?一个言官,就能为百姓发声,增高他们的地位?
没错,此言有理,叶欢自己从来不否认。但华夏有句古话,万事开头难,言官也许在官场中职位不高,却是良好的开端。
为大汉谋盛世,为百姓谋福利,这句话说起来轻轻松松,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难道什么程度?难到超越统一天下。
一统天下,叶欢的对手是各路诸侯,前者,他的对手,就很肯能是天下的士族,稍稍不谨慎,那就是四个字,举世皆敌。
当他们的根本利益受到损害之时,二人之间的矛盾就会彻底激化,变成你死我活。一旦进入这个程序,天下便又会大乱。
叶欢自己在时,不会畏惧,他现在积累的声望,足以压制一切。但他不在呢?何人有这种威望和能力,去压制一切?
所以,根本还在对制度的改良上,但想要跳出千古的圈子,难度可想而知。现在的叶欢,还在不断的摸索之中。
身为穿越者,有一点是痛苦的,众人皆醉我独醒!最终的想法,叶欢连张昭都不敢和盘托出,唯一交代的人,就是贾诩!
倒不是说对贾诩的信任就在张昭之上,或者说,毒士会比司徒更加忠诚。归根结底是因为二人的性格,前者容易接受新事物。
毒士!这个毒字,看似贬义,其实乃是大智慧。论杀伐决断,论狠,大汉天下,很少有人能狠得过贾诩,另一个,走了。
不过即使是贾文和这般任务,在主公对他和盘托出之后,也被雷的外焦里嫩。智深如海的他,也有一阵迷茫,不知如何以对。
不怪贾诩,再如何智慧,叶欢所说的很多东西,皆是惊世骇俗,不客气就是离经叛道。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惊天动地。
但毒士就是毒士,短暂的迷茫之后,立刻就变得津津有味!那些未知的东西,他也很想看看,到底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主从相知十余年,开创了前所未有的局面,谁有不想再进一步?那种新鲜的感受,以天下为任的决心,令得贾诩也兴奋起来。
干呗,把天捅破了又如何?难道凭我之才,缺少补天之之志嘛?
正是有了这种想法,才能在南华问询之时,说出四个字,四个令南华这等人物,也衷心赞叹之言,那又如何?
主公心中的志向,贾诩对南华也只透漏了一部分,后者的反应,和他一般无二,短暂的迷茫之后,重大使命感从天而降。
和自己的志向相对照,主公之想,显然更为彻底,更为恢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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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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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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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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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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