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叶欢>第三千四百二十二章 义气为重
  对鲍隆和陈应,邢道荣是了解的,到了晋阳,加入定边军之后,三人就分开了。但后者对二人的关注,却从未停下。

  为此,邢道荣还学会了写字,学的十分认真,因为但凡叶欢叶信以及他人教给他的知识,他都会一字不差的教给二人。

  一开始,邢道荣是求魏延帮他写信的,后者也没有拒绝,只不过记得有一次,文长的脸有点红,原来他也有字不会写。

  魏延脸红,邢道荣倒没觉得什么,性格憨厚的他直接就去找了长公子。叶信闻听此事,不禁对邢道荣大加赞赏。

  汉末的一个“义”字,当真是有千钧之重!千古桃园,之所以被人奉为楷模,也在此间,刘关张三兄弟,从未相负。

  你可以去质疑刘备的很多,却不能质疑他在兄弟情上的真挚。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不单是句誓言。

  就和官员升迁,叫做举孝廉一样,对武将而言,最重要的就是义。魏延是因此帮助邢道荣的,叶信也是一样,心中敬佩。

  他不但帮邢道荣写,还劝他读书,教他识字。放在以前,道荣可能还没有那个耐性,但现在,却学的比谁都认真。

  他的勤奋学习,也带动了魏延和胡车儿,到了晋阳之后,他们突飞猛进的,可不止武勇与军事素养,文化水平亦然。

  邢道荣如此,鲍隆陈应当然心有所感,二人亦是奋发图强。没有这段经历,他们怎能在强手如林的陷阵军,提升迅速?

  “兄弟,知道你手痒了,不过眼下,还不是你出手的时候。”邢道荣闻言微微一笑道,鲍隆绝不是简单的在提醒自己。

  骑军对步军,尤其是定边军的骑军,战备战术皆是时代巅峰,优势更大。陈留营与之对抗,一定会利用地形,游击骚扰。

  比如一些小河流啊,丘陵啊,村庄啊。对付这样的战术,凉州营也有心得,一招鲜,吃遍天,骑射飞射,为此而生。

  但远程杀敌,终究不如近身搏斗,击溃敌军的过程,会被拉长。在鲍隆眼中,倘若加上自己的骑马步卒,那才是完美的。

  “哥,那你说,什么时候是我才能出手?”鲍隆也不掩饰,直接问道,率领强军,敌人近在眼前却不能打,很郁闷的。

  “简单,李曼成主力出现的时候,就是你动手之时,一刻他的主力不出,兄弟你就得给我憋着,好钢用在刀刃上不是?”

  “哥,我是好钢,你也是,就这么看着,我难受啊。”

  “难受个啥,忘了我给你写的信了?兖州之战邱泽将军是怎么打的,广陵之战,胡风将军又是怎么打的,都是你们陷阵战将。”

  鲍隆闻言眨了眨眼:“哥,你要这么说,也有道理,不过在战场上,有啥陷阵凉州营啊,都是定边军,不分彼此。”

  邢道荣听了嘿嘿一笑:“行啊,果然有进步,那就听我号令。”

  说完,他不再与鲍隆言语,纵马冲上,加速的过程之中,骑弓在手,两箭连发,百步之外的大树上,两名士卒掉落下来。

  “厉害啊。”看见这一幕,鲍隆的面上神情,既敬佩,又欣慰。

  比之当年荆州,大哥强的实在太多了,就眼前这一手连珠双箭,也许在定边军骑军之中算不上太优秀,但亦极为不易了。

  邢道荣、胡车儿,二人的性格,都与典韦有类似之处,踏实!且恒心毅力极强,对这位零陵上将,叶欢自要因材施教。

  说到底,基础是一切,军中的这些实务和基本,邢道荣比魏延多用了一倍的时间。认真之时,睡梦中都是这些内容。

  曹操说过,他这辈子最欣赏的,不是自己麾下的战将,唯有两人,一个关羽,一个典韦,前者天赋超群,后者一步一个脚印。

  能成长到今日天下皆知的一代名将,曹操亲眼看见了典韦的全过程。相比关羽,他也更愿意用典韦来激励麾下战将。

  曹操都能看出来,叶欢岂能不会?因此,胡车儿啊,邢道荣啊,他们的偶像全是典韦将军,向着这座高山,拼命努力。

  努力的价值,就体现在战场上,如今看邢道荣统领凉州骑士卒,的确有行云流水的感觉,战术切换,位置调整,熟练无比。

  一路突进,下一个小村庄出现在眼前,此地村民多姓王,因此叫做王家集。占地三里左右,之前有户七百三十六。

  左边是座小山,当地人称之为封丘,右侧再行五里,便是济水了。

  沿途所有乡村的资料,都在邢道荣的脑海之中,全是死记硬背下来的。但凡不耽误战阵,他还从来不让亲兵帮忙。

  普普通通的一座山村,因为眼下的战场态势,却成了个关键所在。邢道荣是这般判断的,有山有水,地形复杂,易守难攻。

  到了距离王家集百步之处,前方就有士卒奔来,邢道荣见了对面三人,不禁飞快的皱了下眉头,他们身上都带着伤。

  心中认为的战略要点,按骑军的作战惯例,必须要先以斥候探查。骑军大队作战之时,斥候战是从来不断的,日夜不歇。

  唯有如此,才能让主将随时了解,战场上的第一手情报。在局部战场,这些及时的情报,往往有着扭转乾坤之效。

  邢道荣皱眉的原因很简单,前来侦查的斥候,至少有八人,现在只有三人回报,且人人带伤,足见此处敌军防御的强大。

  斥候,为全军担当情报之责,三军耳目。到了定边军,改成侦察营。一般而言,军中最为精锐的士卒,侦察营要占三成。

  不仅仅要战力强,马术好,反应更要快。八名斥候,听上去不多,但在战场零散战斗之时,他们的威力,你可以去问问敌军。

  “校尉,我们还有三人在前方盯着,另外两名兄弟战死,敌军在此处,至少有千余士卒,而且,他们还把百姓绑在家中……”

  看见邢道荣,斥候们没有任何的停留,将侦查到的军情详细汇报。说到最后,面上的神情,是不屑的,亦有不忍。

  以军助民,是定边军的传统,也是叶欢给麾下带来的,有别于任何诸侯军队的地方。十余年下来,士卒们早就成了本能。

  自然也就成了,其余诸侯对付定边军的一种手段,比如当年司隶,飞熊军的第一场败绩,就是程昱完美的抓住了敌方弱点。

  叶欢当然也能看清楚,只不过和他一直忍着,不将双边马镫和鞍鞯大面积装备定边军一样,这是件利大于弊的事情。

  且身为后世的华夏人,对军队,有着一种最朴素最真实的情感。

  “这些混账,也就会弄弄这般下作手段,不过我凉州骑不会让他们如愿,传令下去,火箭运用,尽量选择空地之处。”

  邢道荣出言,面上亦有一丝不屑。对定边军的传统,出身猎户的他们,更有着深深的认同,将军从来不是沽名钓誉的。

  原本时空之中,曹操的求贤令不分士寒,已然遭到极大的反对。千万不要以为,寒门就是普通的百姓,他们只是破落的世家。

  真正的平民,是叶欢当年前往边军,在雁门郡张辽的家乡,遇见的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那些,他们没有什么社会地位。

  十余年的时间,叶欢花费了无数的精力,让百姓的生活,有了长足的进步。与之相应的是,后者的地位,亦有所提高。

  曹操一个求贤令,士寒不分,都能迎来那么大的阻力,叶欢呢?当然也有,只不过穿越而来的他,给个阶层都带来了利益。

  这个利益,还是极为巨大的,认可平民地位的提高,亦有此因。

  其中自然也会充斥着无数的妥协,不与士族妥协,几乎不可能。但站在百姓的立场,叶大公子为他们做的,已经太多。

  刘皇叔当年携民渡江,后世被称作大仁大义,算是吧。但今生叶欢带给百姓的,是真正富足的生活,吃得饱穿得暖!

  军队尊重百姓,一开始还是因为将军的严令,久而久之,就成了士卒自己的信念。邢道荣的军令,下的很是丝滑顺畅。

  之前的山村争夺战,凉州骑是会用火箭点燃那些草屋作为照明之用的。不用怀疑,所有损坏的民居,军中都会有人记下。

  打完仗,拿下一块新的领地,定边军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帮着百姓重建家园。不知经历了多少次,自然驾轻就熟。

  “校尉,村中道路,兄弟们两人一列,前后间隔十步进入,为最佳。两翼也能下马进行扫荡,打巷战,我凉州骑不会输。”

  斥候继续言道,牺牲不是没有代价的,在他们眼中,除了地形和军情之外,后续同袍的种种战术,都要有详细的考量。

  邢道荣闻言,毫不犹豫的转身对鲍隆方向喊道:“五十步军兄弟,沿前方山村左右两侧推进,拿下数处房屋,再传讯号。”

  “诺!”鲍隆远远的答应了一声,话音落下之后不久,已经有一队骑马步军,列出散阵,向着王家集的方向,逼近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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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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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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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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