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一百五十里,便是荆州治所,襄阳城。
朝阳,是南下襄阳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敌军大将李典,却并未在此死守阻击定边军。陈留营的战法,偏向与野战。
“文长,先锋之责,当勇猛果敢,一往无前。”离开大营之时,军师徐庶曾对魏延单独有言,后者接令,行动迅猛。
身为先锋,勇猛果敢是必然的,魏延知道,军师言中显然还有他指。敌军的动向,目下尚难判断,就需要将之打出来。
对聪明人而言,有些话不用说的那么明显,魏延能解徐庶之意。
受任先锋出战,魏延的心中是十分兴奋的,在他眼中,凉州之战时的韩遂、闫行,以及他们麾下的骑军,不过土鸡瓦犬耳!
那是将军之言,他觉得很是贴切,却不知将军也是剽窃别人的。
狂妄?倒也谈不上,演义之中的那一段,关羽评价河北人马,多少有点那啥的意思。那啥不要紧,关键二将军有真本事。
魏延呢?自然也有,且他到了晋阳之后,天天接触的是大将军叶欢、长公子叶信这样的人物,所见,也无一不是定边强军。
论眼界,他比当年的关羽还要更高。接着随叶信出征,麾下也都是百战士卒,尤其是凉州一战,他亲眼见证了九曲之威。
那一段时间,魏延就像是一块海绵,吸收着无数的军中知识,与实战之中指导他的,亦是甘宁、郎骑竹这般的名将。
韩遂麾下,当然不弱,更不是土鸡瓦犬。但凡事就怕比较,和九曲以及长公子麾下的骑军相比,他们不弱,也会变的弱了。
对一个新入军营的年青将领来说,每一场实战,都是巨大的收获。而能将这些收获,运用在战场上取得胜利,更是一种幸福。
接下来的汉中之战,魏延的表现,已经颇为出彩了。只不过因为战略方面的考量,他是以辅助为主,没有主攻之责。
宛城之战不一样,长公子是一军之帅,毫不犹豫的让他担任先锋。这份信任让魏延深感肩头职责之重,亦对之无比期待。
定边军猛将如云,战将如雨,出名之辈,无不有自己的成名战。在魏延眼中,荆州之战,就是他证明自己的最好方式。
陈留营,李典李曼成,将军口中,曹操麾下不可多得的名将。魏延不会轻视对方,只会为之兴奋,谁不愿与强敌照面?
率军突进数百里,大小数十战,魏延率军挺进,犹如旋风。徐庶交代的勇猛果敢,他做到了,但更让叶信欣喜的是……
在进军神速的情况下,魏延用兵机警沉稳。李典的反击无处不在,前者临战之时,总能给出最佳的战术,克敌制胜。
他是勇猛果敢,绝不是贪功冒进,飞速的挺进背后,是细致的战术设计,和谨慎的临战状态。对危险,魏延有着天生的感觉。
这才是李典在信中能将这个后起之秀,称作有张辽之姿的原因。
“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处处压制敌军,敌若无攻,何来守乎?”张辽将军之言,定边军尤其是铁骑营的士卒,耳熟能详。
假如说,陷阵军是大汉步卒最强的攻防一体,那么,铁骑营在骑军之中,有着相同地位。但风格之处,却迥然各异。
攻如雷霆,守如泰山,常被用来形容陷阵。铁骑营不同,他们攻如雷霆,守也如雷霆,一切,都会伴随着攻势不断进展。
麾下三千骑军,魏延自领一千五百士卒,作为中坚,其余分作五路,任何时间,这六路之中,总有一路在维持运动。
五数梅花,步军的安营扎寨之道,也被张辽精研,融入了骑军战术之中。魏延此战的手法,便是学自,九曲统领郎骑竹。
李典后者,是熟悉的,九曲的风格,曹军亦无人不知。但战术相同,运用的人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巧妙,魏延便是如此。
他的优点,在于审时度势,在于知己。麾下士卒,与九曲相比的优劣,都在魏延心中,他绝不会强行去翻版九曲的战法。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很多人都清楚。但知彼,并不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能做到的,身为战将,你首先要做的,是知己。
让麾下战将,自发的成长,是叶欢多年以来的经验,好的教导者,只需在关键之处加以提点。知己,就是他对魏延的指点之一。
先为己之不可胜,再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兵法中的这句话,叶欢让魏延重点感受的,是一三两句。
说白了很简单,先让自身无懈可击,再等着敌军露出破绽,便有胜利机会。胜利的机会,来自敌军,无懈可击,是自己。
等待敌军犯错,我军才能取胜?我就不能创造机会,击败敌军?倘若仗都是等着敌军的错失才能赢,敌军不犯错怎么办?
魏延心中是有疑惑的,面对将军,他也毫不掩饰,直言相问。
叶欢的回答则是,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领军的基础,就在能不能先将自己做到极致,做不到,何谈其他?
至于心中存疑,再正常不过,一切到战场上去,自行领悟。
以叶欢的威望地位,魏延就算心中存疑,也不会不信将军之言。之后,他的确是按照叶欢的话去做的,亦有了更深的领悟。
先为己之不可胜,不可胜在己。有了多次实战经验之后,魏延越来越能品味出其中的含义,那是最能受你控制的因素。
等待敌军露出破绽,通过自身的变化,引诱敌军露出破绽,二者并不矛盾。而先为己之不可胜,就是这一切的基础。
道理并不复杂,但想要领会深入,需要一个人的天赋。在叶欢眼中,魏延的将才是毋庸置疑的,他应该比原本时空更强。
将才,也是有区别的,魏延的方向,是张辽、张飞、高顺这样的大将之才,或者说帅才。最后的成就,还的看他的天赋。
一个好汉三个帮,魏延是凉州骑的先锋,突进过程中,率领士卒最为勇猛的,则是中军前队的司马,零陵上将邢道荣。
叶信前往荆州,回转晋阳之时,除了陆逊魏延这两大惊喜之外,亦有邢道荣和鲍隆陈应,襄阳之时,叶信偶尔遇到。
鲍隆陈应,演义之中是范阳太守赵范麾下之人,颇负勇力,前者更是曾经射杀双虎。只可惜,他们遇见了赵云!
那也算是子龙的名场面了,也说出了他在演义之中的名言,大丈夫何患无妻?射杀双虎,在当阳英雄面前,显然不够看。
至于前者,零陵太守金璇麾下上将,说起来邢道荣更惨,不但遇上了赵云,还有张飞,于是乎,上将的魔咒再度起了作用。
不过今生有叶欢,上将潘凤的宿命得到了改变,没有死在华雄之手。魏郡南之战,潘凤统领五军,击溃敌军数万,名扬天下。
邢道荣、鲍隆陈应,在叶信没有将之带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叶欢都不知道,是否真有其人。亲眼所见,三人绝不是弱者。
后两人,都有普通武将的资质,邢道荣,则更为优秀。贾诩有加重长公子地位之心,叶欢权衡利弊,也会为儿子培养人才。
早在凉州之战时,邢道荣已经崭露头角,武勇之处,令人称道。
对他的定位,叶欢也很清晰,通过日后不断的努力,积累经验。也许他能成为似张海龙、臧空、洪彪那样的战将。
这已经是极高的赞誉了,至少在长公子心中是的。张、臧、洪,三大王牌骑军的统领,无论哪一路诸侯,也不敢轻视。
凉州之战,汉中之战,魏延的进步,一日千里。邢道荣在叶欢的刻意观注之下亦不输之,辅助魏延,他的表现,足称优秀。
长公子叶信麾下,与邢道荣性格相近的,还有一人!号称负重五百斤,日行两百里的胡车儿,是个浑金璞玉般的人物。
在零陵上将口中,那是我胡哥,打不过别人,第一个求救的目标。
南阳战场,邢道荣从未喊出过,胡哥帮我。率领麾下五百骑军,大小十七战,击溃敌军数千人,纵横奔突,所向无敌。
掌中一把大斧,杀敌无算,陈留营上下,皆知邢道荣之名。
此刻,邢将军刚刚结束一场战斗,得到魏延的军令,立刻回到了大营。胡哥是他最尊敬的人之一,魏延,则是另一个。
“文长,叫我回来何事?你是不是也觉得,对面的敌军,有点不正常?”进入大寨,看见主将,邢道荣的问题就来了。
他和魏延之间,向来是这般直来直去,根本用不着迂回。
“哦?那你先说说,敌军不正常之处何在?”听了邢道荣之言,魏延微微一笑,一杯香茶递过去的同时,出言问道。
邢道荣毫不客气的接过,一大口灌了下去,随即一擦嘴角方道:“文长,我觉得吧,李曼成是不是想骗我突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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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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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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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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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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