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与敌军的纠缠激战之时,原本对手的后撤,是你的最好机会,这是常识。但在凝萃山,这个常识,似乎也变的不可信了。
敌军的后撤,只是在为他们身后的轰天炮,赢取攻击的空间。随之而来的打击则是十分精准,能贴着同袍,打击敌人!
人类的共性,在面对超出认知的事物时,总会有内心深处的恐惧。
但已知的就不可怕吗?当你能把一件事做到极致之时,效果相同。
军中士卒,几乎没有不会射箭的,但似高点的那两个神射手一样,从开始到现在,没有一次失手,出手就有士卒倒下……
如此射手,以前只存在于传说中,现在嘛,定边军有不少。
当李通主动求变,想要打破眼下对自己不利的战局之时,郝昭可以料敌先机。经验丰富的山地飞龙,一样能做到。
敌军不针对制高点的神射手,他们能加入弓兵兄弟,打击敌军。情况一旦改变,山地飞龙的任务就变成,护卫军中神射。
战场上,没有比他们更加稳定的输出了,连续不断地命中,再坚强的敌人,也有崩溃之时。护卫他们,如同护卫冲阵的将军。
奔袭万军,丧尽敌胆,将军可以凭借手中的凤翅镏金镋做到。道理相同,箭无虚发,镇定如恒,霹雳穿云弓效果类似。
曹军小队人多势众?野战之中,人多势众有用,山林战,还真的未必。山地飞龙也不知打过多少,以弱胜强的战斗。
山地林间,按将军的话,是他们的主场,在此处,飞龙无敌。
提升士卒信念的口号?不假,但李通从军情之中,是知道广陵战况的。六个小队的山地飞龙配合,山地战牵制了多少无当飞军?
刘备的麾下,当然不能与定边军相提并论,但无当飞军是有专长的。他们中的很多,原本就是山贼,地形适应性极强。
看看他们后来的表现,虽然曹军的突围,得利与那场及时的大雨。但在之前,无当飞军与先登军的林间交战,证明了自己。
李通清楚,但还是得这么做,制高点的神射手,也许对曹军造成的伤害数字,可能还不及器械队的一轮攻击,但威胁性?
丝毫不差!他们造成的杀伤,几乎是恒定的,且善于控制节奏。
不拔掉他们,士卒和军官就会永远暴露在打击之下。李通派出突击小队之时,也只能祈祷,这里不会有山地飞龙的出现。
单是陷阵,难度已经是专家级别,加上山地飞龙,就是地狱了。
看着自己派出的突击小队,石沉大海,李通心里清楚,自己的祈祷,多半是没有效果。山林之间,一定有看不见的战斗。
山地林间,是我们的主场,飞龙无敌。除了他们之外,加入对付曹军青州营的,还有神射手身边的护卫士卒,亦是精锐!
精锐?这不废话吗?樊畴将军说,陷阵的士卒,哪个不是精锐?来自敌军的认可,往往是最有价值的。
不过在凝萃山,情况还是稍有不同。山地飞龙之所以那么强悍,除了训练之外,也是胡疯子率军打自己人,打出来的。
一开始,只是一种另类的训练方式。但随着不断的进行,叶欢和高顺都发现,这是整治麾下骄兵悍将,让他们警醒的方式。
于是乎,山地飞龙是唯一一支打遍了定边全军,全无败绩的军队。当然,作战方式是限定的,山地战,对战人数,三比一!
没有人对此有意见,超强的军人荣誉感,让士卒们从来不提条件。训练中提条件,上了战场,你能和敌军去提?有用吗?
他们还要改变那个比例,典韦的虎卫军就能做到,在三比二的情况下,和山地飞龙大致势均力敌,陷阵军,与虎卫军相同。
同样能做到的,还有两支主力,徐晃飞熊,周仓飞虎。但他们还是公认,高顺的陷阵最强,因为他们训练,是全随机的。
全随机?独属于定边军的一种训练方式,亦是被那些“训练狂魔”们绞尽脑汁开发出来的,他们从来只担心训练的强度不够。
成建制的训练,士卒之间相互熟悉,战力会得到加成。那么,就将之全部打乱,从各营之中,随机挑选士卒,组成一队!
这么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战场上,你随时要应对混战的局面,出于各种原因,未必能保持建制完整。随机,就是最好的训练。
发展到后来,不是单纯的一军随机,而是跨主力军,跨兵种的随机。每当两支主力军位置靠近之时,总不缺乏这种训练。
叶欢讨伐袁术之后,将纪灵和雷薄的原豫州士卒编成“玄武营”,他们战力的不断提高,就是在与同袍的不断切磋中获得的。
随机都能战力坚强,何况成建制的士卒,作为军中最值得保护的对象,神射手身边的护卫力量,可想而知极为坚强。
有千里镜百里镜在手,敌军的动向,逃不过他们的双眼。李通那里刚一展开行动,护卫士卒就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
制高点的选择,未必是最高点,而是视野开阔,位置利于撤退,沿途利于阻击,种种条件综合一处,才能作为选点。
工兵营除了构筑阵地,亦会在制高点周围,设置种种障碍。加上山地飞龙与护卫士卒联手,青州营的惨败,合情合理。
付出数十人伤亡的代价,他们甚至连山地飞龙的所在都没有完全判断清楚。对手在山林之中,神出鬼没,防不胜防。
清理了敌军的突击小队之后,山地飞龙立刻给郝昭传来讯号。过程之中,神射手的攻击从未停止过,依旧是百发百中。
百发百中,可能是很多士卒,尤其是弓兵追求的境界。但在神射手和特等射手而言,那是基础,眼下战局,做不到,会脸红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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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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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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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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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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