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我虽然没有天赋去挑战那些顶级武将,但我弟弟有。
“阿毅,一定要小心啊,此战建功,你我兄弟共谋一醉。”想着,叶恒策动胯下战马,纵马飞奔,他似乎已经看到了战场。
夜幕下,广陵城灯火通明,火光掩映之下,城池显得更为雄壮。
城下,联军中军之处,曹洪的面色有些微红,他几度示弱,就是想抓住机会,冲上瓮城城楼,给陈到守军来个出其不意。
主公选择关羽作为日间的攻城主将,曹洪不会质疑曹操的决定,关羽自有将才。可他又差了吗?夜战,是敌军专长,但因此……
会不会出现白日间没有的缝隙?曹洪是这样的想的,也就此设计了战术。仔细观察之下,敌军似乎的确有着那么一丝松懈。
曹洪看到了希望,却不敢冒进,他在慢慢试探,收集更多的军情。
“嗯,陈到不在城楼之上,高顺也多半不在,敌军白耳军虽然英勇,却还是新军,久战之下,无人督战,必有空隙。”
一番斟酌,等待再三之后,当战机再度出现之时,曹子廉不再犹豫了。军令下达,麾下攻势忽然间变得猛烈无比。
敌军的抵抗依旧顽强,但被曹洪抓住空隙之后,曹军精锐一拥而上,登上了西边瓮城。第一次,城头展开了势均力敌的决战。
看着白耳军勇猛的反扑,曹洪更加确定,方才自己的战术是正确的。敌军的疯狂,也显示了他们的失误,战机不可错。
“子廉将军,见机精准啊……”一旁有人出言,曹洪看去,正是曹豹,今日夜间作战,他是副将,之前,二人也有过探讨。
“子定兄,此刻言之,为时尚早,敌军极为顽强。不过,夜战虽是他们所长,可如此混战之下,新军很容易露出破绽。”
曹洪斟酌着道,早在定县之战,他就看清了丹阳军的战力,称得上强悍。只不过,比起他遇见过的定边主力,如陷阵虎卫。
终究是差了一些火候,差就差在混战的能力。定县之战,敌军之所以能成功,首先是胡风的指挥,以及完美的临阵调度。
曹洪和曹豹都承认,那一战,他们是真的败给了胡疯子。但战败,并非没有所得,比如对敌军战力的深入了解。
“将军所言不假,定县之战,胡风的小阵型指挥尤其娴熟,无论如何打散,敌军皆能保持不乱,可现在,他们有些乱了。”
曹豹的目光紧盯城头之战,口中言道,他也看出了端倪。混战,本就使得敌军夜战优势减弱,而他们的阵型,在渐渐地……
“子定兄言之有理,不过还得再看,不可冒进。”曹洪点点头,郑重的道,联军隐隐间占据了一些上风,但还不够。
“嗯,对定边军,确需谨慎,可,亦不能谨慎太过。假如城中坐镇的大将真是高顺,胡风那些,都是此人教的。”
曹豹的话,曹洪听懂了,这几年的作战,定边军的实力不用说,一般的强大。但典韦徐晃邱泽等人,越来越会抓敌军的心理。
胡疯子也是一样,他深知敌将心中对定边军实力的忌惮,从而加以利用,某些时候更是得寸进尺,从而收到奇效。
比如定县之战对无当飞军的突袭,曹洪和曹豹正是因为这种忌惮而慢了一步。事后分析,他们若能快上半分,损失不会那么大。
二将的观点,也得到了关羽的证实,后者并不讳言,看上去,他是识破了定边军的计策。但臧空随后的应对,可圈可点。
而一切的基础,来自与定边军众将对战场的敏锐,这就与千里镜啥的无关了。一句话,对战任何敌军,他们都有心理优势。
“曹子廉,冷静!”即使如此,曹洪还在心中劝诫着自己,他必须观察清楚,用百里镜观察,哪怕镜片上的裂纹越来越多。
盏茶功夫之后,曹豹的嘴角嗫嚅了几下,恰在此时,曹洪断然下令:“后续出击,增援城头,子定将军,你指挥攻击城门。”
“诺!”曹豹毫不犹豫,曹洪的军令让他更加确信,自己没看错。
城头上的激战,越来越向着有利于曹军的方向发展,双方都打出了血性的同时,曹洪之前的观点,被一点点验证了。
混战之中,没有先手没有上风,不能从容安排阵型,真正需要刀头舔血之时,白耳军的战力优势,被进一步压制了。
念及此处,一个画面出现在曹洪的脑海,就是定县之战的破寨前哨,胡风身先士卒,打出了一场教科书级别的攻击。
事后论及,便是曹洪曹豹候选等一众将领,都会与之学习。但眼下看来,胡风为得不仅仅是激励士气,而是要赢得先手。
先手在握,占据优势,对一支新军而言,就更利于他们发挥出自己全部的实力。至于弱点,胡疯子则能将之更好的隐藏。
城头上的战局,足以证明,陈到,或是守城将领的临阵指挥,比起胡风,尚有一段差距。混战之时,他们无法更好的组织。
要是胡疯子在,或者真正是高顺在,会怎么扭转形势,曹洪也不太清楚。但他相信,这两人,一定有实力做到。
一声令下,曹军精锐对着西城瓮城发起了最强的冲击。曹豹则亲领攻城器械,攻击城门,在他眼中,机会太难得了。
城头守将也发现了敌军的意图,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城头所有的远程,照着曹军就是一阵狂飙,频率陡然增加。
“嗯,看上去猛,但与日间相比,还是有些乱。”曹豹仔细观察,看似乱石凌空,箭矢飞舞,却不太像日间的次序井然。
“走,随我靠前,曹某要看着兄弟们,拿下瓮城。”出言的同时,曹洪的脚步已经在向着城下移动,亲兵急忙手持盾牌跟上。
喊杀声中,越来越多的曹军精锐奋不顾身的登上城楼,加入那场短兵相接的绞杀,阵线,不断向着白耳军的方向推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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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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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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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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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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