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叶欢>第二千九百零七章 比眨眼更快
  身后的年青人闻言,轻轻拍了拍后背弩弓,面上笑容有些懒散。

  “校尉,放心,我虽然射不出那种带弯度的箭,不过我的速率,可能会比他更快,盾牌一样没用,听您号令。”

  笑容懒散,语气也有点懒散,但丁毅和身边同袍绝不会怀疑他的话。步军有神射手,骑军当然也有,看战术运用而已。

  “他是山地飞龙的狙击手,之前一箭,已经震慑敌胆。换了我在阵前,杀敌不会比他少,但却少了这般效果了。”

  神箭手最了解神箭手,山地飞龙的训练方法,对三大王牌的主力而言,不是秘密。只不过,二者在训练方向上,有所区别。

  躺在软椅之上,轻声说了句“谢”。蓝剑第一时间合上了双眼,呼吸变的绵长起来,那独属于狙击手的休息方法。

  说起来,这套呼吸之法,是叶欢借鉴左慈那一派的心法所创。也许没有秦思施展的那般效果,但对普通士卒,却丝毫不差。

  亲兵贴心的给蓝剑戴上了耳罩,良好的密封效果,可以让他在激烈的战场上,保持安静,闭上双眼,就只有自己的世界。

  敌军的进攻,阵型的延展,士卒的动作,军官的指挥,不住的推进……一切画面,在蓝剑脑海中回放,有着慢动作的效果。

  春秋之时,神射手养由基的练眼之法,亦被叶欢开发出来,运用到弓兵训练中去。第一步,由小看大,第二步,由快看慢。

  尤其是山地飞龙的特种作战小队,不光是狙击手,全员都要练眼。练的最勤的,是观察手,视力不好,承担不了这个职责。

  有了蓝剑的加入,车胄对于阻击曹洪,更具信心。他也在思考,种种常规战术浮现脑海,哪一种的效果为最佳?

  车胄现在需要选择,他知道,自己必须进步。胡将军说过,身经百战的好处就是,当你要选择战术时,你一定会比敌军快。

  胡风自己根本不用看,听着那阵欢呼之声,他就知道,蓝剑发挥出了作用。自己的兵,自己最了解,蓝剑的实力很强!

  但论此处,远胜自己,即使整个山地飞龙,也只有一人比他强。

  这个人叫“红枪”,山地飞龙教导队的狙击手,更令人惊讶的是,红枪只有十六岁,作战训练时,他一般需要戴上面具。

  因为面具下的面孔,太过稚嫩,天生的一张娃娃脸。十六岁的人,却还像个孩童,说是最好的掩护,红枪却是介意的。

  他介意的方式,与众不同。戴上面具,他依旧在山地飞龙的大比之中拿下第一。面具,没有对他的视线,起到任何的阻碍。

  正因这个第一,胡风亲自出面找到叶欢,让器具所专门为之打造。才有了今日完美贴合脸型,根本不会影响视线的精美产物。

  对麾下的要求,叶欢很少会拒绝,尤其是这般天才。为此,他还反过来给胡风做了一番心里建设,对方在意,会影响战力。

  那么,相比蓝剑,红枪的威力有多大?这一点,得问太史慈将军。

  徐州骑军与白马军交手战场以北的高地上,不断有寒光闪烁,伴随着每一次寒光,自己麾下必定有士卒落马,例不虚发!

  和蓝剑在堂堂之阵中,主要射杀敌军军官不同,红枪的目标,都是那些在关键节点上的士卒。比如锋矢阵,我射你的排头。

  当你小队作战展开之时,他会在第一时间找到你的战术核心!

  不一定是伍长或是什长,而是这一伍、一什之中的最强战力。

  居高临下,眼光精准,红枪在骑军混战之时的偷袭威力。太史将军觉得,不在自己亲自出手之下,对己方威胁极大。

  有了这个判断,太史慈开始纵马飞奔起来,他的方向,不是战场,而是侧翼。你用暗箭偷袭我军,本将军要先解决你。

  “太史慈动了,给红枪传讯!”他一动,千里镜紧锁对方的严纲就发现了,立刻传下军令,今日一战,白马亦有飞龙助阵。

  红枪的表现,大大出乎了严纲的预料,说惊喜,绝不过分。

  清楚山地飞龙的厉害,知道他们狙击手的射术有多精准。但严纲之前并不认为,一个狙击手,能对骑军的混战,有多大效用!

  步卒堂堂之阵对峙,似林骄白羽这样的神射手威力巨大,除了射术和经验之外。不担心自己的安全,是重要原因之一。

  步军同袍,会不顾一切的护卫神射手!以身遮挡,乃是基础!可骑军不同,强大的机动力,使得出现意外的可能,无限放大。

  但严纲不会拒绝山地飞龙参战的请求,他们说了,奉张将军之命。严将军不用管他们,自由作战即可,自身担负防御。

  对张海龙,严纲是信任的,欣然允可,亦特地为之留出了高地。既然骑军作战的意外会更多,那白马就要倾尽全力……

  让你们自身负担防御?不是不相信同袍能力,白马的面子何处?在我面前,还有除了我军的骑兵,能穿透白马的防线?

  事实证明,徐州骑军几度腾挪,想要寻机突破,找到那名狙击手,将之击杀!哪怕付出数十甚至过百的伤亡,在所不惜。

  但白马士卒和严纲将军的想法一样,这要是被你们突破防守,伤了我们的同袍?白马的脸面往哪里放?我找棵树吊死算了。

  尤其是在领略到山地飞龙狙击手的威力之后,就更是如此了。同袍的射术不但精准,更是刁钻,且每一箭,都在节骨眼上。

  看起来他只射杀了一名敌军,却能帮助白马军在小队的对抗之中,取得极大的优势。射杀的敌军,往往都在军官的心坎上。

  “胡疯子厉害啊,我若是没有猜错,山地飞龙的狙击手,不但射术过硬,也熟悉骑军步卒的很多作战方式。了解同袍。”

  严纲将军在第一时间就看出了端倪,他相信自己绝不会看错。若不是对同袍的熟悉,对战术的把握,绝不会如此精准。

  多的不用说,就这小半个时辰的对战,红枪射杀的敌军,不会超过二十。但至少能让白马减少数十的伤亡,增加数十的杀伤。

  此便是将军口中,战略兵种存在的意义,类似与轰天炮!

  且不看别的,光看敌军的反应,已经能找出端倪。他们在不惜一切,想要击杀己方的狙击手,没有巨大威力,岂会如此?

  说实话,严纲不是轻敌,眼前局面下,徐州骑军的任何改变,任何战术,他都呢个料敌先机做出应对,只有一个例外!

  徐州军骑兵统领,位列天下十八虎将之一的,东莱太史慈!

  天河金枪,落月神弓,一手八箭,百发百中。

  “太史子义的箭术,绝不在我之下,我军之中,或许只有汉升能压他一头。”这是叶欢当着严纲和黄忠的面,亲口之言。

  严纲对此深信不疑!叶欢这个人,从不虚言,亦不自矜。对别人的优秀,他从来都是坦然相承,绝不掩饰。

  叶欢的箭法,严纲是在战阵上亲自感受过的,那么,太史慈?

  另一个深信不疑,则是黄忠能压对方一头。后者可能还会谦逊,严将军绝对不会,咱们黄将军,箭术在定边,就是第一!

  对敌将实力的清醒认知,与严纲在战阵之上,冷静的判断局势,决定战术,有绝大好处。太史慈一动,亲卫队就动了。

  “兄弟们,今日缠死太史慈,全员战死,也不能让他伤害我军同袍。”这句话,不用严纲将军说,队长之言,便是全体心声。

  “诺!”应诺之后,人人面上写满坚毅,更有无比的谨慎。

  能在白马军作为严纲的亲卫队,他们的战力,即使在白马军也是高人一等的。但并不代表,就能对付眼前的太史慈。

  太史慈有多强的实力,或许还要通过实战来检验。但队长心里很清楚,黄忠将军就有能力,将他们一队十八人尽数击杀!

  十八人?一队不是五十人?况且还是主将严纲的亲卫队?很简单,仗打到这个份上,亲卫队早已分散,投入了各个战场。

  “太史慈一动,你们就贴上去,盯死他,记住,他和黄忠将军,一样厉害!”当见到红枪的战术威力之后,严纲就有此言。

  能担当将军的亲卫,队长的眼光亦丝毫不差。山地飞龙同袍一个小队,在此战之中,威力甚至不下与五百白马同袍。

  前提是他能不受任何干扰的参与攻击,而他们,就是保证这个前提的基础,不管来的是谁,哪怕是太史慈,我盯死你呢。

  但即使严纲的反应再快,亲卫队跟的再如何及时。当太史慈掌握先机,运动到敌军侧翼,他还是连环三箭,射上高坡。

  此处,距离高坡的位置,大约两百七十步!按照汉末的计算,也就是一百三十五到一百五十米之间,听上去挺长……

  可在落月神弓这样的强弓硬弩面前,只是在眨眼之间。八石强弓,加上太史慈的力量,箭矢的速度,会比眨眼更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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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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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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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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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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